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翟万杰:书法的传统欣赏习惯与书法的现代意识

2021年04月14日 00:05:382002人参与0

书法的传统欣赏习惯与书法的现代意识

翟万杰

书法在中国是一种颇为特殊的艺术形式,它起源于古代中国文字符号的书写技法的研究。可以说世界上的各种民族,只要有自己的文字,就会有关于文字的书写技巧和方法,亦可称为“书法”,但真正能称得上“书法艺术”的只有中国的书法,这是由于中国文字符号本身的特点与其发展的历史条件所形成的。我们知道,世界上任何一种文字,都是作为语言符号和交际工具而存在的,它的发明与流行都是从实用出发的,虽然不可能有哪种文字是为了艺术而创造的,但中国的文字从一开始就具有某些造型因素,在它的形体结构中也包含着一种原始绘画的形式美的一些基本要素。随着历史的发展,中国文字的书写所包含的美的因素渐渐被人们所认识和重视,并被自觉地加以强调和讲究,逐渐形成为一种艺术形式。随着时间的推移,书法艺术越来越受到人们的重视和喜爱,也相应地形成了一整套创作规范与传统欣赏习惯。

一、关于书法的传统欣赏习惯

注重“书品”与“人品”的关系是书法传统欣赏习惯的重要内涵。从唐代起,由于统治者的提倡,书法不但是一门“艺术”,而且成了读书人做官晋升的必备条件。在古代中国,读书人要想做官,要有三个基本条件,即:“相貌、文章、书法”。这三项,缺一不可(传说中的钟道就是因为相貌丑陋,尽管文章书法都不错,还是被取消了头名进士资格,最后气愤自杀的)。由于书法在古代中国是读书人的必修课,所以私塾学馆都把学习书法放在十分重要的地位,也形成了一定的书写规范。唐代是楷书形成的重要阶段,历代学习楷书都是以唐楷为法度和规范,逐渐形成了所谓的“馆阁体”。对于“馆阁体”后来许多书法家各有评价,褒贬不一,对于它的优劣,在这里暂不予评论,但有一点我们必须肯定,即它在当时对于中国文字的书写规范化起了一定的积极作用。

古人在注重书法的同时,还把书法作者的个人修养与人的品格联系在一起,认为“书品出于人品”。理由是书法都是由人创造出来的,所以,离开人的作用就不能谈什么书法作品。尤其注重作者的人品高下与其书品高下的关系,强调“字如其人”,认为“书,心画也,书之清气,源于气质,本乎人品,成于笔法,而流露于字里行间”。“学书不过一技耳,然立品是第一关头,品高者,一点一画自有清雅刚正之气,品下者,虽激昂顿挫,俨然可观,而纵横刚暴,未免流露纸外。”比如唐初诸家都是学王羲之的,北宋苏、黄、米、蔡都是学颜真卿的,但由于他们个性的差别,虽然同处于一个时代,学宗一家,书法艺术的面貌却各不相同。又如颜真卿与赵孟颊,他们人品不同,书法风格也不同,因而历史的评价和后人的看待也就不同。傅山最鄙视赵孟颓的为人,原因是赵孟颓原是宋臣,后又投降元朝为官,按封建社会“烈女不嫁二夫,忠臣不事二主”的道德观念,赵孟烦应属于人品不正,字也“流于浅薄俗媚软美一途,无骨力,不可学”。那么赵孟烦的书法是不是像傅山说的那样糟呢?我认为,这种看法实际上是代表了古人强调“书品”和“人品”关系的重要性的一个典型。赵孟颍经过长期的临摹探索,思考比较,荟萃众长,融会贯通,最后形成了自己的艺术风格,其书“笔意婉转,结体匀亭,道媚洒脱,既虚和而又矫健,虚灵华美,纵逸萧洒”,不失为一代大家。而傅山论书法自有他自己的观点,着重指出“人品”与“书品”的关系。他的《作字示儿孙》诗一开头就说:“作字先作人,人奇字自古,纲常叛周孔,笔墨不可补。”他强调人品最要紧,如果书家道德败坏,而想用他的书法成就来弥补其人品的缺陷,那是不行的。因为一个人品行不端,光凭一笔好字,人们是不会把他当作好人的。人品不好,其作品也自然得不到人们的珍重。而傅山对颜真卿则是推崇备至。他的诗说“未习颜公书,先观颜公话,平原气在中,毛颖可吞虏”。这是说颜真卿忠贞报国,浩然正气,人品高尚,所以他的书法也是雄浑磅礴,大气凛然,为人们所敬仰。

关于重视“人品”与“书品”的关系问题,历史上还有很多事实最有说服力。宋代的秦桧,写得一笔柔媚的字体,很像宋高宗的书风,据传宋体字就为秦松所创,后因此人在人们的心目中是个大奸臣,所以把他所创的字体改称“宋字”,而从古至今也无人喜爱他的书法。而被他迫害的岳飞,志在恢复中原,为民族利益出生人死,竟被害死在风波亭上,他留下“还我河山”的字迹,令人望而起敬,其他墨迹(如“前后出师表”等)都刻石流芳,后世人们对两者忠奸的人品和书品的态度何其鲜明啊!再如宋朝蔡京,祸国殃民,诬害贤良,但他的书法造诣不错,由他亲自书的《元祐党人碑》颁立天下,可谓横行一时,但石工当时竟有宁死拒刻者。后来蔡京事败,石碑尽为人民所粉碎。而苏轼为民请命,屡遭贬谪,并查禁焚毁其笔迹,但在当时就有人仍冒险收藏。平反后,人们争相寻觅其墨迹为珍奇,他的《赤壁赋》、《寒食诗》等墨迹代代传为国宝。清代的刘塘,为官清正,书法造诣很高,由他的故事拍摄的电视连续剧

《宰相刘罗锅》在全国观众中影响很大,尽管剧中许多情节是作者杜撰,但人们还很推崇他的人品,他的书法作品的价格在书画拍卖会上也直线上升。以上这些事例,充分说明了在书法的传统欣赏习惯中,书品人品并重占了多么大的比例。这无疑对我们当代从事书法的人们,有着十分重要的启示,值得深思。

书法的传统欣赏习惯中又一个重要内容,即注重书写内容与书写形式的完美结合。从古到今,凡是流传下来的优秀书法作品,都是以优美的诗词、联句、格言等为主要内容的。古代最优秀的经典书法作品,如《兰亭序》、《黄州寒食帖》、《祭侄文稿》等,都是书文并茂的。书法的创作,如果没有一个好的内容,很难调动起作者的创作欲望与创作激情,更谈不上取得好的艺术效果。欧阳中石先生曾谈到一件事,对我们很有启发。某个大酒店开业,装饰很豪华,在大厅正面布置着一幅名人的书法,内容是一首唐诗。头一句还不错:“葡萄美酒夜光杯”,和大酒店的环境气氛很协调;但再看第二句就不对劲了:“欲饮琵琶马上催”,想饮酒还饮不成了;后两句更有问题了:“醉卧沙场君莫笑,古来征战几人回”。在这样豪华的大酒店里饮酒,再配上这幅书法,不是让人大倒胃口吗?这倒不是这首唐诗内容本身的问题,而是这幅书法作品内容用错了地方,闹出了笑话。这也充分说明了一幅书法作品内容与形式的完美结合是十分重要的。而当前书法界有些人,对书法内容依赖文学持否定态度。有些“现代书法家”就提出“书法不需要借助文学”,可以用单纯的点画、线条追求书法造型的种种变化来表现作者的“感觉”。我们可以想象一下,这种所谓不借助文学的满纸线条点画和没有什么具体内容的现代书法会是什么样子。如果王羲之的《兰亭序》没有优秀的文学内容,只是一幅充满点画线条的书法作品,我想不它管线条点画本身有多么优美,绝不可能被称为“天下第一行书”的。

所以“书法”应该是:假借视觉语言符号的书写技法、式样、内容以及笔画的组合关系,风格的千变万化,来感受它与自然、社会、生活和人的联系,并寄托以种种美感,使之从技艺中升华出来,取得独特的超凡地位的一种内容与形式完美结合的艺术形式。如何使这种艺术形式发扬光大,将是书法研究者的永久性的课题。

二、关于书法的现代意识

书法艺术在当代中国,可谓是盛况空前。学习研究书法的人很多,各省市以至全国都成立了各种“书法家协会”及“书法研究会”。有些大专院校都有书法专业或设置书法课程。尤其在当前提倡“素质教育”,更是把学习研究书法提高到一个新的地位。中国书法家协会连年举办各种书法展览,推出一大批书法新秀。各种书法研讨活动十分活跃。人们对这门古老的艺术形式已取得的成就并不满足,总想在学习研究书法上能有所创新与发展。现代书法研究者认为:无论现代人以怎样的接受方式去审视古老的书法传统,无论时下的人们以怎样的立场去阐释古人书法美境,但是有一点我们不可否认,那就是古人的书法与时下作为艺术的书法品质之间已存在着巨大的差异。人们对古人已取得的成就不满足,想探索出一条新的路来,随之提出了“现代书法”的问题。书法界也把“现代书法”作品列为书法研究的重要内容。

而随着书法艺术的深入研究,有的人认为书法艺术虽然发展了几千年,也出现了大批的书法家,但书法理论的研究从古至今未能真正探到源头,并提出要以“现代精神”探索书法艺术的“精髓”;有人借鉴西方人的成果,从“本体论”、“方法论”等领域去阐释书法的本质,书法美的本质;有的还从哲学、宗教、伦理学、社会学、语言学、文字学、文学、诗词等诸多方面进行阐释;有人认为好的书法作品应具备“五感”,即“立体感”、“节奏感”、“蒙胧感”、“空间感”和“时代感”;有人还提出要建立“现代书法体系”。这实际是对传统书法提出了挑战,企图摆脱传统书法的程式,以一种现代意识对书法的创作进行探索。

任何一门艺术,都需要不断地进行探索、发展,否则就不会有前途。而这种探索,只能是在继承传统的基础上的探索,离开这个原则,只能是钻进死胡同。这个问题应该从以下几个方面来分析和认识。首先,书法作为一门古老的艺术形式,从甲骨文到唐楷,是经过了一个漫长的历史过程,自身也形成了一套完整的表现手法、理论体系及传统的欣赏习惯,要想改变或否定这一切是很困难的。现在有些搞“现代书法”的人就想改变或否定传统书法。中国书坛在1993年冒出了所谓“书法主义”,这种提法对书法的发展不具有什么实际意义。这种理论的提出者,是当前书法界的所谓激进的“前卫力量”,它实际上是“外来货”,它是把“西方后现代主义”文化强行“移植”到中国书法园地的一个苦瓜。“西方后现代主义”是西方进入后工业化社会之后所产生的波及哲学、文学、美学、艺术诸领域的一种文化思潮,它具有明显的反艺术、反美学、反文化的极端倾向,它的理论中一个重要内容就是重视偶然性,提倡纯线条、点画等,主张消除书法的本体——文字。有人发表文章说,“书法主义”是划时代的空间革命。事实到底如何呢?如果依照这种以“复制性、平面感、极端的抽象化”为典型特征的“书法主义”发展下去,即消解了古典书法赖以生存的本体——文字及内容,消解了中国古典美学趣味,如此消解下去,中国书法只能剩下随心所欲、胡涂乱抹的线条点画,人人都可以称书法家,艺术修养与艺术创新变得多余可笑。这正符合“西方后现代主义”人人渴望参与行动、追求新奇刺激的愿望。这种理论的提倡者及拥护者,实际上代表着一批“既不想下古人那样大的功夫,又想另辟蹊径、超越古人”的极具浮躁心态的急功近利者罢了。

中国书协在近年来历次的大型展览征稿文件中规定:“入选作品评审原则与标准,提倡有一定传统功力,艺术上有创意、文学上有新意的书文兼优的作品”,凡有错字别字或文义不通等“硬伤”者,原则上取消入选资格。这里所谓“硬伤”是指书写内容上出现常识性的错误,如把“头发”的“发”字写成“羲”、“古人云”写成“古人罢”等。这些规定充分体现了当前书法界重视书法作品的内容与表现形式的完美结合,这本是无可非议的。但有些搞“现代派书法”的评委对此表示不同意。他们认为:“书法作为独立的艺术形式,源远流长,它有一套独特艺术语言。它通过点画线条与结体造型的种种变化,完全能充分地表达作者的思想感情,书法不需要借助文学。提倡作品在文学上有新意实际上是向文学讨媚,是否定书法艺术独立的审美价值。”又提出“书法之所以能成为艺术的原因之一就是汉字在书写时具有较大的随意性,否定这一点无疑会削弱书法的表现力”。认为现在的评审原则和一些评委们对错字、别字不留情,这样做有碍于书法艺术的创新发展,更何况“现代书法”是注重点画、线条与各种对比关系,不必在评审时太拘泥,书法艺术的“文化品位”不在于书写内容的优美与书写文字的规范,不必要太讲究书写文辞内容的优美与否和字的对错等等。

对于这些论调,我不能苟同,应该明白这样一个基本道理:在书法中强调文学性或文字的正确,绝不是对文学与文字的依附与投降,这是对书法作品的一个基本要求,也是对书法作者必需的修养和文化素质的提倡与强调。“现代书法”中存在的一味地玩弄点、线、块、面及其组合,而忽视作品内容,书法艺术照这样发展下去,肯定会走向末路,甚至绝路。

中国书法艺术的研究,只能是在继承传统的基础之上进行创新。不论是传统书法或现代书法,如果离开构成书法艺术的几个重要因素(如文学、文字学、古典美学等),是没有出路的。“现代书法”在目前还处在探索阶段,并未成熟,还有待于进一步研究,而书法艺术的内容与表现形式尽可能完美地结合,应该是一个永远的、正确的命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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