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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宏卫:我的临帖体会

2021年06月20日 23:10:191382人参与0

我的临帖体会     

刘宏卫

书法,以文为体,以技为用,终达于道本也。文也者,有文字、文章、文学种种,作书必借文而抒怀。技也者,识器之谓也,即用笔用墨和结字之能力。书之道者,技之极也,臻于忘我,则进于道。故所谓书法,即以运用笔墨,而达于对人、物、境相和谐的自然之体悟。
    法度,是书法之书写过程中所遵循的规律,亦为历代大师所共同法则。起初,法是限制约束,当遍习经典之后,谙熟其中规律,达到自由运用笔墨结字之能力,法则是为书者所用,度是书者的修养表现。所谓法好求而度难守,不激不厉,风规自远,无过不及也,又近于儒家之中庸思想,“质胜文则野,文胜质则史,文质彬彬,然君子。”由此学书又近于学做君子之过程,文质相和修身为要。

拟古临帖是心、目、手互相作用的过程,目所视,心所识,有所见有所识方能翰不虚动下必有由,《书谱》又云:“拟之者贵似,察之者尚精。”似,有形似、神似之别,能者为之不似而是,不能者为之似而不是。能懂书之理者,娴熟于法度,笔笔合于古法,所以能不似而是。

时下临帖者众,甚于复制,而创作不精,未通书写之理,是自然也。精,有宏微之分:宏,当博涉书法发展演化之脉络,是与中华文史相通,又知古贤所循技之共性法则;微,当体悟笔势毫厘所变,详察势之所起所行所收,又意在何处轻重大小长短虚实疏密之内在关联,又由所见之经典碑帖,思不可见之理由。王僧虔曰:“书之妙道,神彩为上,形质次之,兼之者方可绍于古人。” 神,与用笔之质有关,又以形为表现。故形质皆精神采自现。故目之所视以察书之理,默识揣摩知古今之变,审其内理是学好书法的前提要务。

             ——本文选自全国第二届书法临帖作品展作品


沈阳市浑南书协主席刘宏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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