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学习贯彻***文化思想,坚定文化自信,传承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引导广大书家深耕历代经典碑帖,推动当代书法艺术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展示近年来全省书法艺术家临摹研习与创作实践成果,江西省书法家协会决定举办江西省第十四届书法临帖展。现将有关事项公布如下:
一、主办单位
宜春市文学艺术界联合会
二、承办单位
宜春市书法家协会
宜春市美术馆
三、征稿对象
凡年满18周岁,江西省籍或工作、生活在江西省内的书法工作者、社会各界书法爱好者均可投稿。投稿一律使用真实姓名
四、征稿要求
(1)临摹、创作作品各一件。
(2)内容:临摹作品要求临摹历代经典书法碑帖,倡导以江西地域书法研究作品展所涉及的法帖、墨迹为临摹范本,并提交被临作品图片,保持所临内容相对连贯完整(附件2)。投稿时附上所临碑帖复印件及作品释文;临写作品内容完整;创作作品要求从临摹碑帖中取法,必须与临摹作品风格保持一致。
(3)作品尺寸:180cm×97cm以内。作品尺寸以适合个人临摹、创作需求为宜,不必刻意求大,高度与宽度可根据临摹、创作需要在限定尺寸内自由变化。小字作品(单字字径一般在2cm以内)不超过4平尺,形式不限,字数不超过千字为宜。所有作品请勿装裱。不符合上述要求不予评选。
(4)书写材料:为高质量呈现作品效果,请使用专业书法用纸。评审主要考察作者的临摹水平兼创作水准,不鼓励制作。
五、投稿方式
1.本启事自公布之日起征稿,所有来稿请将作品拍摄成高清照片(请拍摄整体、局部、落款3张),像素不小于4K,并标注文件名:临摹或者创作,于10月10日前将照片、登记表及联系地址和电话发送至2945214241@qq.com,用于初评。
2.通过初评公示的作者需邮寄作品,并在作品背后右下方用铅笔正楷注明:作者真实姓名、性别、身份证号、常用通讯地址、邮编、联系电话(固定电话、手机)、作品书体、作品名称,注明临摹或创作。所有投稿作品请一律附释文,自作诗词,请在登记表中注明。
作者将入围作品与《复评作品登记表》(附件1)(待初评结果公示后)一同寄出。作者提供的电话号码和通讯地址必须准确无误,如因信息不全或有误而造成无法联系或作品无法收寄的,后果由作者自己承担。
收件人:欧阳冠伍
联系电话:19170626161
收件地址:江西省宜春市袁州区宜阳大道56号涂家小区53栋1楼愈山楼书法中心(致远路旁)
六、作品评审
1、由江西省书法家协会聘请专家组成本次展览评委会,制定评审细则、评审工作流程和评委守则,明确违规的处理办法,阳光公正评审。
2、江西省第十四届书法临帖作品展评审初步定于2026年10月(具体时间待定)举行。
3、本次评审由初评、复评、终评和文字审读组成,拟评选江西省第十四届书法临帖作品展入展200件(100位作者,每人一件临帖作品、一件创作作品),入选200件(100位作者,每人一件临帖作品、一件创作作品)。
4、评审中,加强对书写内容、文字正误、篆法、草法的审查。提倡文化内涵,注重文字规范。创作作品,自作诗文优秀者,在同等艺术水准情况下,优先入展。
5、评审主要考察作者的临摹水平兼及创作水准,不鼓励制作。凡在形式制作上过度拼接粘贴、染色做旧、故意涂抹等,该作品在评审中将会受到减分影响。
七、展览
展览定于2026年11月中旬在宜春市美术馆举行。
八、作者待遇
1、对所有入展、入选作者颁发证书,非会员书法作品入展作者具备加入江西省书法家协会的条件之一。
2、中国书协会员、江西省书协会员参加、入展本次展览,将记入本人业务档案,作为优秀会员评选、专业人才选拔和邀请参加江西省书法家协会举办的学术提名展及专业展览等依据和参考。
九、其它事项
1、对代笔和抄袭的实名举报长期有效。凡是发现或被举报作者代笔等问题,经组委会核实,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将视情节轻重,依据有关规定给予处理。投诉电话:0791—86269826,邮编:330046,联系人:胡老师
2、所有来稿必须符合本启事要求。
3、凡投稿者视为认同并遵守本启事各项要求。
4、本征稿启事解释权归江西省书法家协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