荆门市第五届书法篆刻展
为了进一步贯彻******在全国文艺工作座谈会上的讲话精神,不断促进荆门书法艺术繁荣发展,为社会提供更好的精神文化产品,荆门市书法家协会决定于2018年举办荆门市第五届书法篆刻展览。现将征稿要求公布如下:
一、主办单位
二、征稿要求
2.征稿要求:
(1)作品书写健康向上、富有新意的内容。提倡自撰书写内容(艺术水平同等条件下优先)。作品在6尺整张宣纸以内(超过6尺整张宣纸的作品不予评审)。书体不限,只收竖式作品。篆书、草书作品附释文。
(2)篆刻作品请自行设计并粘贴于横30cm、纵50cm宣纸上,自题签条,印拓4—8方,附边款2方(一式二份,一份用于参展,一份用于编印作品集)。
(3)刻字作品先寄作品照片,并附释文,入选后根据通知寄、送原作。
(4)作品请勿装裱。
(5)请在作品背后左下角(刻字作品在照片背后)用铅笔楷书标明姓名、性别、年龄、印章释文、联系地址、电话、邮编。
(6)参评作者必须用真实姓名(因非真实姓名影响作品评选,评委会不负责任)。
三、征稿方式
采用集体送稿与自由投稿相结合。
1.集体送稿:团体会员应将作品、汇总登记表一并交荆门市书协。 2.自由投稿:一位作者允许多件作品参加评选,但姓名必须一致,一次性交齐,以利提高评审工作效率。
四、本次展览不收评审费
五、展览评选
本着公平、公正、公开原则进行评审。评审由荆门市书法家协会组成评审委员会主持评审工作。本次展评选出10名优秀奖,不设等级奖。凡入选、获奖作者,颁发证书,赠送展览作品集,非荆门市书协会员的作者具备入会资格。优秀组织奖颁发奖牌。
七、征稿、评审时间
征稿自本启事发布之日起至2018年8月31日截止(以当地邮戳时间为准)。9月份进行评审。
八、入选作品统一装裱,装裱费由荆门市书协出资。展后作品退还作者本人。未入选的作品,限于人力恕不退稿。
九、展出时间与出版作品集
荆门市第五届书法篆刻展览于10月份开幕展出,同时首发《湖北省第八届书法篆刻展览作品集》。
十、收稿地址
荆门市沿河路8号 金象学校
邮 编:448000
收件人: 郭安丽 电话:15908643522
蔡祖德 15972619888
凡投稿者视同认可本启事。本启事解释权归荆门市书协。
荆门市书法家协会
2018年5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