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荆门市第五届书法篆刻展征稿启事(2018年8月31日截稿)

2018年05月27日 10:01:083370人参与0

荆门市第五届书法篆刻

征稿启事


       为了进一步贯彻******在全国文艺工作座谈会上的讲话精神,不断促进荆门书法艺术繁荣发展,为社会提供更好的精神文化产品,荆门市书法家协会决定于2018年举办荆门市第五届书法篆刻展览。现将征稿要求公布如下: 


一、主办单位

荆门市书法家协会


二、征稿要求

1.征稿范围:凡我市年满18岁书法作者均可投稿


2.征稿要求:

(1)作品书写健康向上、富有新意的内容。提倡自撰书写内容(艺术水平同等条件下优先)。作品在6尺整张宣纸以内(超过6尺整张宣纸的作品不予评审)。书体不限,只收竖式作品。篆书草书作品附释文。  

(2)篆刻作品请自行设计并粘贴于横30cm、纵50cm宣纸上,自题签条,印拓4—8方,附边款2方(一式二份,一份用于参展,一份用于编印作品集)。  
  
(3)刻字作品先寄作品照片,并附释文,入选后根据通知寄、送原作。 

(4)作品请勿装裱。  

(5)请在作品背后左下角(刻字作品在照片背后)用铅笔楷书标明姓名、性别、年龄、印章释文、联系地址、电话、邮编。  

(6)参评作者必须用真实姓名(因非真实姓名影响作品评选,评委会不负责任)。  


三、征稿方式

 采用集体送稿与自由投稿相结合。

1.集体送稿:团体会员应将作品、汇总登记表一并交荆门市书协。                                              2.自由投稿:一位作者允许多件作品参加评选,但姓名必须一致,一次性交齐,以利提高评审工作效率。


四、本次展览不收评审费


 五、展览评选

      本着公平、公正、公开原则进行评审。评审由荆门市书法家协会组成评审委员会主持评审工作。本次展评选出10名优秀奖,不设等级奖。凡入选、获奖作者,颁发证书,赠送展览作品集,非荆门市书协会员的作者具备入会资格。优秀组织奖颁发奖牌。


六、荆门市书协名誉主席顾问、主席、副主席及评委的作品,特邀参展,不参加评审。


七、征稿、评审时间

征稿自本启事发布之日起至2018年8月31日截止(以当地邮戳时间为准)。9月份进行评审。 


八、入选作品统一装裱,装裱费由荆门市书协出资。展后作品退还作者本人。未入选的作品,限于人力恕不退稿。


九、展出时间与出版作品集

荆门市第五届书法篆刻展览于10月份开幕展出,同时首发《湖北省第八届书法篆刻展览作品集》。

 

十、收稿地址

荆门市沿河路8号    金象学校   

邮    编:448000  

收件人: 郭安丽   电话:15908643522   

                蔡祖德             15972619888


凡投稿者视同认可本启事。本启事解释权归荆门市书协。


                                      荆门市书法家协会 
            2018年5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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