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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征稿】黑龙江省第二届正书作品展征稿(2026年10月25日截稿)

2026年09月19日 09:04:567人参与0

为深入学习贯彻***的二十届四中全会精神,全面落实***文化思想,立足新时代东北全面振兴实践,推动我省正体书法艺术传承创新,引领正书创作方向,挖掘和培育本土优秀书法人才,用正书艺术语言生动诠释大庆精神(铁人精神)的时代内涵,展现龙江儿女传承红色基因、奋力谱写中国式现代化龙江篇章的精神风貌,特举办黑龙江省第二届正书作品展,征稿启事如下:

一、组织机构

主办单位

黑龙江省文学艺术界联合会

中共大庆市委宣传部

承办单位

黑龙江省书法家协会

大庆市文学艺术界联合会

大庆市书法家协会

协办单位

大庆市规划展示馆

组委会

本次展览拟设立组委会,统筹负责展览整体组织协调、方案实施、宣传保障等各项工作。组委会由主办、承办、协办单位相关负责同志及专家共同组成,全面推进展览各项事务落地落实。

评审委员会及作风监督员

由省文联机关纪委、组联处抽取专家组成评审委员会,并由省文联委派作风监督员对评审工作进行全程监督。

二、展览时间、地点

展览时间

2026年12月2日至12月28日(暂定)

展览地点

大庆市规划展示馆

三、展出数量

拟评选出入展作品80件、入选作品120件,评审时将根据作品质量适当调整入展、入选作品数量。展览时仅展出特邀作品(含评委作品)及入展作品,不展出入选作品。

四、投稿要求

(一)征稿对象

年满18周岁的黑龙江籍作者,及在我省工作、学习和生活的书法工作者。

(二)书体范围

投稿作品主体须从篆书隶书楷书中择一书体创作。

(三)作品内容

1.作品内容以弘扬大庆精神(铁人精神),礼赞龙江大地火热生活和时代风貌为主,也可选用内容健康向上的古今诗词、楹联、文赋及自作诗词联赋进行创作。

2.书写非自撰内容须使用权威版本,保证文本准确、连贯、完整。因书写内容及文本选用引发的一切纠纷,由投稿作者本人承担全部责任。

(四)作品规格

1.尺寸为8尺整张(高248cm,宽129cm)以内,一律为竖式。小字类(单个字径一般在2cm以内)作品尺寸为4尺整张(高138cm,宽69cm)以内,一律为竖式。倡导关注艺术本体、强化自然书写,提升创作质量。反对过度拼贴、包装、设计、做旧等形式制作。

2.不接收横幅、手卷、册页。因作品尺寸不符合要求或个人信息书写不清晰等原因而导致作品无法参加评审的,后果由作者个人承担。

(五)书写材料

避免使用易折断、易破损的纸张类材料。不接收非纸本类材料创作的作品(传统绢类除外)。原作来稿请勿托裱、装裱。

(六)投稿数量

每位作者限投稿1件,作品一次性寄出,不接收第二次投寄作品。征稿期间不办理换稿退稿等事宜。

(七)其他说明

本次展览不收参评费。所有来稿均不退稿,展后由大庆市书法家协会收藏展览入展、入选作品。

五、投稿流程及评审说明

本次展览分初评、复评两个阶段,由省文联机关纪委、组联处抽取专家组成评审委员会,并由省文联委派作风监督员对评审工作进行全程监督。

(一)初评

初评不接收实物原作,以电子图片进行评审。投稿作者需提交高清作品电子照片参加初评,照片为JPG格式,分辨率不低于300dpi,单张大小5-10MB;完整拍摄整张作品,四边完整入镜,画面端正无倾斜、无反光、无阴影,不得抠图、AI修图、添加滤镜,仅可做基础亮度对比度微调;小字类作品须额外附1-2张局部细节特写照片。文件命名格式:姓名-作品名称-书体-联系电话。同时提交《黑龙江省第二届正书作品展投稿作品登记表》《黑龙江省第二届正书作品展投稿作品疑难用字表》电子版,将所有材料打包压缩为一个文件包发送至初评投稿邮箱:wzq6699@163.com,联系人:王子庆 13804690969。初评投稿时间自本征稿启事公布之日起至2026年10月25日止,拒收逾期投稿作品。复评原件邮寄时间和地点将随初评公示结果一并通知

(二)复评

初评结束后通过黑龙江文艺网公布初评结果,请进入复评的作者按通知要求邮寄原作(需与初评投稿为同一幅作品)参加复评,未进入复评作者不再另行通知。请在作品背面右下角用铅笔正楷注明:作者真实姓名、性别、身份证号、作品名称、联系地址、邮编、联系电话。每件作品须附《黑龙江省第二届正书作品展投稿作品登记表》《黑龙江省第二届正书作品展投稿作品疑难用字表》,非黑龙江籍作者需另提供省内工作、学习证明复印件,均随作品同一邮件寄出。在信封或外包装正面注明“第二届正书作品展”字样。上述材料不全者,不予参评。

(三)其他要求

评审结果将进行网络公示,抽取一定比例的入展、入选作者进行复核。凡接到复评通知后未按规定寄送原作、不配合复核者,取消入展及入选资格。凡发现代笔或临摹、抄袭他人作品者,取消入展及入选资格,且三年内不允许参加省文联、省书协举办的各类书法展览,同时省文联、省书协将按照行风建设相关规定给予作者其他处理

六、作者待遇

1.入展及入选作者具备加入黑龙江省书法家协会的条件之一。

2.组委会向特邀、入展、入选作者颁发证书并赠送展览作品集1册,作品集将收录特邀作品(含评委作品)及入展作品,入选作品仅体现作者姓名。本次展览作品集及证书领取时间地点将随黑龙江省文联微信公众号有关展览开幕式预告一并推送,可由作者本人领取或作者指定他人代领(代取需提供作者身份证电子版)。未按规定时限领取的,由组委会按作者投稿时预留地址办理顺丰邮寄(邮资到付)。

七、相关事项

1.举办单位对入展、入选作品享有展览、出版、宣传、信息网络传播、研究、摄影及录像等权利,对参展、入选作品和不退稿的落选作品享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各项权利。

2.凡报送作品参评、参展的作者,视为已确认并遵守本方案的各项规定。

3.未尽事宜由主办单位另行商定,主办单位享有对本次展览的最终解释权。

黑龙江省书法家协会

2026年9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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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 黑龙江省第二届正书作品展投稿作品登记表

附件2 黑龙江省第二届正书作品展投稿作品疑难用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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