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贯彻落实***文化思想,用中华传统文化给予少年儿童更深厚的文艺滋养,传承吉林文脉,助力培育堪当强国建设、民族复兴重任的时代新人,促进书法艺术在我省少年儿童中普及传播,我们将继续举办吉林省第四届少儿书法篆刻作品展览。现将征稿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举办单位
主办单位:吉林省文学艺术界联合会
二、征稿对象
截止到征稿启事发布日期未满18周岁的吉林省籍少年儿童均可投稿。
三、作品要求
(一)创作内容可围绕“中国***成立105周年、中国红军长征胜利90周年”主题的诗词文赋;或其他追求真善美、传递正能量的古代诗文等。书写时应注意使用权威版本,保持内容的准确连贯和相对完整。书写非自撰内容应在落款处写上原作者姓名及篇名。创作时请务必重视文字和文本审读,力求准确无错漏。
(二)软笔作品:大字类作品尺寸在六尺整纸(高180cm,宽97cm)以内;小字类作品(单个字径一般在2cm以内)尺寸在四尺整纸(高 138cm,宽69cm)以内;篆刻作品要求印稿6—10方、边款两枚以上,贴在四尺对开的竖式宣纸印屏上并自己题签。
(三)硬笔作品:尺寸统一A4(21cm×29.7cm)。
(四)作品均请勿装裱,不符合尺寸要求者不予评选。
(五)投稿作品应尽量完整规范,落款、印章齐全。
四、作品评审
(一)由主办、承办单位组织评审委员会、监审委员会,本着公平、公正的评审原则进行评选。
(二)按年龄和年级分别评审。
(三)严禁代笔、代刻、抄袭等行为。为杜绝此类问题,评选期间将组织面试抽查环节。
五、奖项设置
(一)本展览评审分为软笔组(含篆刻)和硬笔组,两组各评出优秀作品50件、入展作品200件。评委会可根据每组投稿数量及质量对每组获奖入展人数进行调整。
(二)根据指导教师统一组织报送的作品情况及入展获奖数量,评选出“优秀指导教师”5—10名、“优秀组织机构”5—10个。在评审结果公示后,被评为“优秀指导教师”的教师,提交一幅个人软笔作品与展览同时展出。作品要求不超过六尺整纸(高180cm,宽97cm),不小于四尺整纸(高138cm,宽68cm)。
六、投稿要求
(一)投稿方式:集体投稿和个人投稿两种方式均可。集体投稿请附投稿作者名单。
(二)投稿时请填写《投稿登记表》,该表随作品一并寄出,一件作品附一张登记表,同时在作品背面右下方用铅笔正楷注明作者的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日、通讯地址、联系电话以及指导教师姓名。限于人力,落选作品概不退稿。
(三)每人限投一次,请勿重复投稿。
(四)为便于后续相关通知,请投稿作者(或家长)添加工作人员微信:薛飞飞13029000771 。
七、作者待遇
(一)入展者荣誉:颁发优秀、入展作品证书,作品参加展览。
(二)组织者荣誉:颁发优秀教师、优秀机构荣誉证书,教师作品参加展览。
八、展览事宜
吉林省少儿书法篆刻作品展每年7月底前开始征稿,展出时间为次年5月,展览地点另行通知。
九、收稿地址和咨询电话
(一)截稿日期:2026年10月15日。(以当地邮戳为准)
(二)收稿地址:吉林省书法家协会艺术中心(长春市宽城区北湖公园北侧东环廊8号楼),收稿人:薛飞飞,电话:13029000771。
(三)咨询电话:薛飞飞 13029000771/18943191222、吴峰15843114888、王舜日13351540505
十、其他事项
凡投稿者视为认同并遵守本启事各项要求,本征稿启事解释权归吉林省书法家协会。
附件:吉林省第四届少儿书法篆刻作品展览投稿登记表
吉林省书法家协会
吉林省书法家协会少儿工作委员会
2026年7月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