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推动我省书法事业繁荣发展,发现和培养更多的优秀书法人才,提高书法艺术创作水平,助力书法创作人才队伍建设,增强精品意识,展示当代黑龙江省书法创作的艺术成就,特举办“黑龙江省第五届书法小品展”。具体要求如下:
一、举办单位
主办单位
黑龙江省文学艺术界联合会
承办单位
黑龙江省书法家协会
二、组织机构
1.黑龙江省第五届书法小品展组委会由省文联、省书协有关负责同志组成。
2.组委会从省文联评审专家库中抽取专家组成展览评审委员会,省文联作风监督员担任监委。
三、征稿要求
本次展览作品公开面向省内征稿,具体如下:
1.征稿内容与数量
(1)内容:以歌颂大美龙江和改革开放以来取得丰硕成果的龙江文化内容为主,或健康向上的古今诗词、楹联、文赋及自作诗词联赋等。
(2)规格与数量:投寄作品为原件,每位作者限投1件作品。尺寸为4平尺以内,形式不限,书体不限,请一律附释文。作品统一为竖式。请在书法作品背后右下方用铅笔正楷注明:作者真实姓名、性别、身份证号、常用通讯地址、邮编、联系电话(固定电话、手机)、作品名称。所有作品请勿装裱。不符合投稿要求者不予评选。
(3)此次展览只收书法作品,拒收篆刻、刻字等作品。
2.征稿对象
投稿作者作品一律使用真实姓名,禁用笔名,投稿作者须为年龄满18周岁(2008年1月1日及以前出生)的黑龙江籍作者及在省内工作、学习和生活的书法工作者。
3.征稿日期
自本启事公布之日起征稿,2026年7月10日截止,以当地邮戳为准,拒收逾期投稿作品。
4.收稿地址:黑龙江省哈尔滨市香坊区文府街6-1号省书协,邮政编码:150040(请在邮件外包装上标明“小品展”及“地市+作者姓名+作品名称”)。
联系人:王越
电话:0451-86037030
手机:18245161797
5.信息填写
为便于准确登记,及时联系作者,请认真填写《黑龙江省第五届书法小品展投稿登记表》(扫描文末二维码下载),可复印使用,连同身份证复印件(非黑龙江籍作者需提供省内工作、学习或生活证明复印件)随作品一并寄出。
6.费用与退稿
此次展览不收取评审费、参展费。限于人手,征稿期间不办理换稿等事宜,所有来稿恕不退还。
四、作品评选
1.评审委员会将按照相关规定制定评审细则、评审工作流程、评委守则和违规处理办法,公平公正评审。
2.评审工作拟于2026年7月在省书协开展,通过评审最终产生入展作者100名左右,入选作者80名左右。评审结果将在省文联官方媒体平台予以公示,抽取一定比例的入展、入选作者进行复核。凡接到通知后未按规定参加面试者取消入展、入选资格。
3.文字审读:在评审中加强对书写内容、文字正误的审查。
五、作品展览
展览拟于2026年8月初在黑龙江省文联臻艺艺术馆举行,展出入展作品100件左右。开幕式拟邀请部分入展、入选作者参加,开幕式上将公布入展、入选作者名单并为作者颁发入展、入选证书等。
六、作者待遇
1.向入展、入选作者颁发展览证书。
2.非省书协会员的作品入展、入选,视为加入省书协的条件之一。
七、其他事项
1.所有来稿必须符合本启事要求。
2.凡投稿者视为认同并遵守本启事各项规定。
3.投稿务必为本人创作,凡是发现临摹、抄袭、代写等问题,事实清楚、证据确凿的,取消入选、入展资格,三年内不许参加省书协举办的各类展览,并视情节轻重,给予严肃处理。
4.投稿作品的著作权归主承办单位所有,并视同授权本次活动举办单位进行信息网络传播及发行。
5.本征稿启事的解释权归黑龙江省第五届书法小品展活动组委会所有。
扫描下方二维码下载附件
附件:黑龙江省第五届书法小品展投稿登记表
黑龙江省第五届书法小品展活动组委会
2026年6月2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