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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代宗教政治、文化与社会生活——商代书法

2020年05月19日 21:45:392768人参与0

中国书法史,先秦/秦代,第一章,汉字形体与书法

丛文俊


商代书法

第一节

商代宗教政治、文化与社会生活

    商人最初居住在中国北方的番和砒石,番地望不详,砒石据考乃内蒙昭乌达盟(今赤峰市)的白岔山。商人第一位可以称述的男性祖先名契,传说为有娥氏女简狄吞食玄鸟(一名鸿鸟,即燕)卵感孕而生,子姓。契辅助大禹治水有功,舜用为司徒,功业著于百姓。《诗经·长发》云:“玄王桓拨,受小国是达,受大国是达。”按,玄元古通,元训始,玄王即始王;或以玄色为黑,在方位中代表北方,玄王即北方之王。表明商族创业伊始,就有着不同寻常的经历和光辉形象。其后逐渐南下发展,出河北,人山东,辗转于河南,自契至成汤,凡八迁。自成汤至盘庚,又五迁,至于殷(今安阳小屯),此后不再迁都。

    在商人的历史上,曾产生许多杰出人物,对其发展壮大起到重要作用。例如,《诗经·长发》歌颂的“相土烈烈,海外有截”,相土为契孙,在夏王朝担任过火正之官;冥在夏王朝曾任司空,《史记·索隐》称“殷人祖契而郊冥”,足以说明其地位之高;上甲微也是一代有为的君王,《国语·鲁语》称其“能帅契者也,商人报焉”,报指报祭;开国之君成汤无敌于天下,号武王;其后还有著名的盘庚、高宗武丁等。名臣如伊尹、伊涉、巫咸、师盘等。就连亡国之君帝辛,也是“资辨捷疾,闻见甚敏;材力过人,手格猛兽;知足以距谏,言足以饰非”的非常之人。

    商人极富于想象和创造。例如,《世本·作篇》称“相土作乘马”,指驯马驾车;(吕氏春秋·勿躬》称“王亥作服牛”,指驯牛驮物,王国维认为是以牛驾车;以马驾车作战是上古战争的一大飞跃,驯牛载物是社会生产力发展的一个标志,它们均始创于商人,其涵义可想而知。又《山海经·大荒东经》述“有人曰王亥,两手操鸟,方食其头”,表明王亥已经成为传说中的神异人物。又《吕氏春秋·古乐》载“商人服象,为虐于东夷”,指商人驯服大象,乘之对东夷作战,等等。正因为如此,商人畜牧业十分发达,在奢侈频繁的祭祀中,用牲如羊、犬、豕,、牛动辄几十至百,多则数百上千,甲骨卜辞中都有明确的记载。有学者据以确认商人本系北方游牧民族,亦不无道理。

    在商人的社会生活中,原始宗教充斥、主宰着一切,从甲骨卜辞的内容看,可以说无时不见,无处不在。这种情形与前后衔接的夏周两代都有明显的不同,但不能说它们是一脉相承,而有兴、盛、衰的分别。应该看到,原始宗教的发展固然与时间先后的历程有关,但更主要的还是民族文化、观念习俗在起决定作用,正如楚文化巫风别异于中原一样。从商人始祖契到中原舜、禹部落联盟任职开始,即意味着商族和商文化的崛起。其后一直与夏王朝共存发展,至成汤灭夏,定于一尊,其文化亦随之发扬光大,史家公认商代是宗教政治,就很能说明问题。

    商人之于原始宗教,是狂热而执著的。他们不仅有庞大的贞人集团,专门从事沟通天地百神和已故祖先(即人鬼)的工作,而且商王和贵族们也亲自进行占卜。他们确信鬼神与之同在,并且是左右一切的神秘力量,所以从军国大政,到生儿育女,每事必先通过占卜以询问鬼神的意志。《礼记·表记》云:“殷人尊神,率民以事神,先鬼而后礼,先罚而后赏,尊而不亲。”其中“尊神”指自然崇拜,天神有上帝、日月、风云雨雪等,地抵有社、四方、山川等;“先鬼”指祖先崇拜,有已故先公先王、先批以及一些名臣。“尊而不亲”,指商人心目中的神抵可以赐福,也可以为祸,人对它们只有尊崇敬畏,而不像周人那样自称为“天子”,人神关系理顺。这表明,商人的宗教观念比周人原始,而越是原始,就越投人,、人的宗教情感也会越发鲜明,商人不惜大量的财力物力,持续进行着奢侈繁缛的祭祀活动,原因即在于此。

    商人的宗教观念和情感还可以表现在祭祀活动中所用的青铜器皿上,其制作之精湛,品类之众多,数量之大,造型之丰富多彩,无不令人叹为观止。其于盛器,有鼎、鬲、甗、簋、盘、盂、豆等,于酒器则有爵、角、斝、觚、解、觯、盉、卣、壶、罍、瓿、方彝、尊、勺等,其中为母戊所作祭器《司母戊大方鼎》重875公斤,堪称世界奇观。论其造型的巧妙,则飞禽、动物、昆虫、神怪和人,无不纳人其中;考其纹饰,则式样繁多,复杂善变,地纹之上多饰浮雕,有些器物的造型径以鸟兽圆雕为主体。据张光直先生研究:“商周青铜器上的动物纹样有其图像上的意义:它们是协助巫现沟通夫地神人的各种动物的形象。”在各种青铜纹样当中,“饕餮”是主题,它总是位于正中,给人以至高无上而又狰狞可怖的、震撼心神的强烈感受。李泽厚先生认为,在现实世界并没有对应的这种动物:

    它们属于“真实地想象”出来的“某种东西”,这种东西是为其统治的利益、需要而想象编造出来的“祯祥”或标记。

    它们完全是变形了的、风格化了的、幻想的、可怖的;动物形象。它们呈现给你的感受是一种神秘的威力和狞厉的美。它们之所以具有威吓神秘的力量,不在于这些怪异动物形象本身有如何的威力,而在于以这些怪异形象为象征符号,指向了某种似乎是超世间的权威神力的观念;它们之所以美,不在于这些形象如何具有装饰风味等等;而在于以这些怪异形象的雄健线条,深沉凸出的铸造刻饰;恰到好处地体现了一种无限的、原始的、还不能用概念语官来表达的原始宗教的情感、观念和理想,配上那沉着、坚实、稳定的器物造型,极为成功地反映了“有皮兼钱,如火烈烈”(《诗·商颂))进入文明时代所必经的那个血与火的野蛮年代。

  也就是说,这些在我们看来属于艺术品的东西,在当时“总是有一种宗教的、仪式的或巫术的本源,正是这种非审美的本源推动着完美性的产生”,使“艺术常常作为一种宗教的符号或巫术的符号在发生作用”。

    除青铜器以残,还有为数众多的玉雕、石雕、骨雕、泥塑和陶塑、面具等各类千奇百怪、形态生动的精美艺术作品。当然,它们同样不属于奢侈的艺术,如果视之为“一种原始宗教信仰的附属品”匆,也许更能近于史实。

    又,史称商人嗜酒善饮,考古发现其酒器的众多.就是一个很好的证明。据《史记·殷本纪》载,商封王时“以酒为池,县(古悬字)肉为林,使男女课(同裸)相逐其间,为长夜之饮”,这大概已经不是商人饮酒的初衷了。按照现代民族学研究提供的资料,巫术活动往往要借助药物,使人亢奋或进人幻觉状态;商人尚鬼好巫,借酒以达到同样的目的,完全可能。甲骨文“福”字作双手持酒器以对神主(示)之形,是祭祀中的飨神情景。又据《诗经·楚茨》可知,在神明享用之后,宾主“献酬交错”“既醉既饱”,《宾之初筵》则有更为生动详细的描写。(内容来源邓丁生书法博客,百度一下邓丁生书法博客,精彩亮眼)。可见,享神娱己一举两得,频繁的祭祀不仅使饮酒接近日常生活,也会使庄严的涵义转向世俗。久而久之,嗜酒善饮即成为商人的一大特色,对于增加艺术想象力和创造性,’增加艺术品的神奇与浪漫、深刻与洒脱,都是重要的因素。商人能在造字伊始,即为之注人书法美的艺术品质,能在施之契刻不久,即轻松地摆脱仿形的羁绊而朝着符号化方面发展,也应该与此有关。

    商人在崇奉宗教巫术的同时,也使自身成为一种宗教的产物,人的社会存在与原始宗教有了相同的涵义。甲骨文中有“妍”字,像女子高髻饰双绊形。女子高髻饰笋何以为妍美?学者们都没有讲到。该字在甲骨卜辞中用为祭名,实从盛服之义衍生而出。《诗经·君子偕老》一章首言“副笋六咖”,古以为乃“祭服”,副笋即甲骨文妍字之形;二章言“胡然而天也,胡然而帝也”,《诗集传》以为“言服饰容貌之美,见者惊犹鬼神也”,恰好道出妍字取象寓意的本源。巫为女职,美饰盛服以迎神,其美是庄严的、崇高的,后来泛化成为高贵女子妆扮的普遍风气Q。天早祈雨,女巫歌舞迎神,后来变成全民性的歌舞娱乐活动,如《诗经·东门之扮》所述陈国盛行巫风即是。又,王逸《楚辞章句》释(九歌》篇云:“昔楚南w之邑,沉、湘之间,其俗信鬼而好祀,其祀必作歌乐鼓舞以乐诸神。”商和楚同属于巫文化,以此上推至原始宗教鼎盛的商代,虔诚的人们把自己也视为宗教信仰的附属品,全身心地投人其中,是完全可以理解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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