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学习贯彻***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第三次中央新疆工作座谈会精神,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不断增强新疆各民族人民对伟大祖国、中华民族、中华文化、中国***、***的认同,切实增强责任自觉,把 “文化润疆”落到实处,进一步推动书法事业繁荣发展,展示当代楹联书法创作的艺术成就,激发楹联书法创作热情,引领楹联书法创作方向,拟于2021年10月初举办“新疆首届楹联书法大展”。
一、举办单位:
主办单位: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文学艺术界联合会
承办单位:新疆书法家协会
协办单位:新疆楹联协会
二、征稿要求:
1、投稿范围:年满18岁以上的中国公民均可投稿。
2、内容:健康向上的古今楹联(须附作品释文),提倡自作联。书写古代楹联者,应注意使用权威版本,要保持内容的完整。
3、规格:投寄作品原件,书体不限,尺寸为230×35(40)公分,高每条不超过230公分、宽每条不超过40公分,一律竖式。所有作品请勿装裱。不符合尺寸要求者不予评选。
4、请在书法作品背后右下方用铅笔正楷注明:作者真实姓名、性别、身份证号、常用通讯地址、邮编、联系电话(固定电话、手机)、作品书体、作品名称。所有投稿作品请一律附释文。
5、为便于准确登记,及时联系作者,请认真填写《展览作品登记表》(后附表格,可下载打印、复印使用。),连同身份证复印件、作品释文和书写内容使用的版本复印件,随作品一并寄出。
6、此次展览不收参评费。限于人力所限,所有来稿恕不退稿。
三、评审
1、由新疆书法家协会聘请相关专家,组成本次展览评委会,制定评审细则、评审工作流程和评委守则,明确违规的处理办法,阳光公正评审。
2、文字审读:评审中,加强对书写内容、文字正误的审查。提倡文化内涵,注重文字规范。自作楹联优秀者,在同等书法水平情况下优先入展。
3、本次展览在综合考评作者创作水平的同时,严查代笔和抄袭行为。发现临摹、抄袭已在公开出版物发表的古今作品,取消入展作品资格。
四、展览时间
展览定于2021年10月初(暂定)在自治区文联展厅举行,届时将展出150件入展作品。
五、出版
展览结束后出版《新疆首届楹联书法大展作品集》。
六、作者待遇
1、全部入展作者赠送本次展览作品集一册。
2、非会员书法作品入展,作者具备加入新疆书法家协会的条件之一。
七、征稿日期
本启事自公布之日起征稿至2021年9月20日,以当地邮戳为准。
八、收稿
征稿负责人:曲渊,电话:0991-4514539
收稿地址:乌鲁木齐市天山区碱泉街347号锦峰房产一楼 佳好文化。
收稿人:闫育民,电话:0991-2612091 13669969787
九、其它事项
1、所有来稿必须符合本启事要求。
2、凡投稿者视为认同并遵守本启事各项要求。
3、本征稿启事解释权归新疆书法家协会。
新疆书法家协会
2021年8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