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和***文化思想,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推动当代书法艺术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集中展示近年来合肥书法创作新成果,推动我市书法事业高质量发展,经研究决定举办“合肥市第八届书法大展”,现将征稿有关事项公布如下:
一、举办单位
指导单位:
合肥市文学艺术界联合会
中共庐江县委宣传部
主办单位:
合肥市书法家协会
庐江县文学艺术界联合会
协办单位:
合肥市文学艺术策展中心
蜀山区文化馆
二、组织机构
1、组委会:
合肥市第八届书法大展组委会由举办单位相关负责人等共同组成,负责展览的组织领导工作。
2、评审、监审委员会:
举办单位根据评审规则邀请省市专家组成评审委员会和监审委员会,负责评审和监审工作。
三、征稿要求
1、投稿范围
年满18周岁、合肥户籍或长期居住、工作、学习于合肥的书法作者。
2、投稿要求
(1)内容:欢迎彰显时代主题,反映合肥新时代发展成就的诗文佳句,也可书写内容健康向上的历代诗词文赋等,应注意使用权威版本,保持内容的准确连贯和相对完整。提倡自撰书写内容。
(2)数量:投稿作品分为书法、篆刻两个类别,每个类别限投1件。
(3)规格:书法部分:书法作品请投寄作品原件,尺寸为四尺整纸(高136cm,宽68cm)以内竖式。小字类(单个字径2cm以内)作品尺寸为4尺对开(四平尺)以内竖式。手卷作品尺寸为高35cm,长180cm以内。册页作品每页高宽不超过40cm,正文页数不超过20页。作品请勿装裱(册页、手卷除外)。不符合上述要求者不予评选。
篆刻部分:篆刻作品须寄印稿6—12方,边款两枚以上,统一贴在4尺对开或三开的竖式宣纸上。已展出或发表过的印稿不得再次投稿。
3、信息填写:
请在作品背面最下方铅笔正楷注明:作者真实姓名、性别、身份证号、通讯详址、联系电话、作品书体、作品名称、内容是否自撰,篆隶书请另附释文。
四、作品评审
本届大展坚持公平、公正、阳光、干净的评审原则,倡导植根传统、鼓励创新、艺文兼备、多样包容的创作理念。
1、由合肥市书法家协会组织省市专家评审,制定评审细则、评审流程、评审守则以及违规处理办法。
2、拟于2025年10月上旬组织评审,结果将在评审结束后适时公示。
3、本次展览如发现部分拟入展(优秀)作者有异议,可进行面试考察,凡在面试中发现其真实水平与投稿作品有较大差距者,将取消其入展资格。
4、本届大展将评出入展作品120件左右,其中优秀作品20件。
五、展览
拟于2025年12月在合肥展出,并进行相关学术交流等活动。
六、出版
展览开幕之前出版《合肥市第八届书法大展作品集》。
七、作者待遇
1、向入展作者赠送作品集2册;向优秀作品作者颁发获奖证书并奖励1000元;向其他入展作者颁发入展证书。
2、入展作者非合肥市书协会员的,具备加入市书协条件。
八、征稿日期
本启事自公布之日起征稿,2025年9月20日截稿。拒收逾期作品。
九、收稿地址
合肥市蜀山区三郢路16号蜀山区文化馆主楼209办公室(请在快递封面注明“合肥市第八届书法大展”字样)
收件人:张先生
联系电话:13721110919、65128363
(本号码仅作为收件使用)
十、其他事项
1、展览不收参评费。优秀作品不退稿,由主办单位收藏;其他入展作品退还;限于人力,落选作品一律不退。
2、举办单位对入展作品有展览、研究、摄影、录像、出版及宣传权。
3、所有来稿必须符合本启事要求,并视为认同并遵守本启事各项规定。
4、本征稿启事解释权归合肥市书法家协会。
合肥市书法家协会
2025年7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