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弘扬中华民族优秀传统文化,引导长春市书法篆刻创作植根传统、尊崇经典,全面展示长春市各县(市)区书法篆刻整体创作实力,发现、培养长春市书法篆刻创作人才和后备力量,促进长春市书法事业进一步繁荣发展,用优秀文艺作品推动长春现代化都市圈建设,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长春市文学艺术界联合会将举办第三届长春市县(市)区书法篆刻作品联展。具体通知如下:
主办单位:
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
长春市文学艺术界联合会
承办单位:
长春国际会展中心
长春书法家协会
协办单位:
农安县书法家协会
德惠市书法家协会
公主岭市书法家协会
九台区书法家协会
双阳区书法家协会
朝阳区书法家协会
南关区书法家协会
宽城区书法家协会
二道区书法家协会
绿园区书法家协会
作品要求
1.以积极向上的古今经典诗词、文赋、楹联、名句为创作内容。自撰内容必须符合传统文体格律要求,否则不予评选。
2.书法作品字体不限,一律竖式,尺幅不超过4尺整纸;篆刻作品需印稿6——8方,两个以上边款,印屏一律四尺竖式条幅。草书、篆书、篆刻需附释文。作品一律不用装裱。
3.投稿作者年龄要求在18周岁以上(不符合年龄要求者不予评选)。
投稿方式
本次征稿以县(市)区为单位,请各位作者(含市书协理事会成员)将作品寄送至所在县(市)区书协,经各县(市)区书协分别初评后将作品集中推荐到市书协统一评选。
评选办法
1.自征稿之日起至9月底截稿。10月10日前由各县(市)区书协组织初评,并将初评入围作品送交市书协。
2.10月中旬前由市书协组织进行终评,评审内容包括作品内容、作品形式、作品质量、文字规范等,不符合要求者一律不予入选。
奖项设置及作者待遇
本次展览将评选出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及优秀奖若干名(根据作品数量和质量设置具体名额),均颁发荣誉证书。所有入展作品及获奖作品将通过网络或线下以县(市)区为单位展出。非长春书法家协会会员的获奖作者,可直接获得长春书法家协会入会资格。
作品集出版
终评结束后将出版《第三届长春市县(市)区书法篆刻作品联展作品集》。
其他要求
所有投稿作品务必准确标注作者姓名、性别、年龄、居住地——县(市)区(社区)、身份证号码及联系电话。各县(市)区书协推荐初评入围作品时须将上述作者电子版信息一览表同时提交。每位作者限投一次,作品件数、书体不限(县(市)区选送时一种字体只能选一件),投稿作者一律使用真实姓名,化名投稿者不予评选。本次展览不收取任何费用。
各县(市)区书协联系人、联系方式
榆树市:
王 洋15144103333
农安县:
王晓利15948137177
德惠市:
张维忠15643007188
公主岭市:
杨松廷13943484342
九台区:
梁树坤18243120277
双阳区:
高洪月15944009756
朝阳区:
韩雨峰18343006268
宽城区:
张善军18946629966
南关区:
麻维琪13943019875
二道区:
李嘉鹏18604317652
绿园区:
张继学13353117778
市书协:
汪鹏辉13756988811
郭洪日15943052606
高嘉翼1884375009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