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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第三届大学生书法篆刻大赛征稿启事(2025年9月25日截稿)

2025年07月18日 20:56:2518人参与0

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落实浙江省第十五次党代会要求,发掘培育浙江书法新人,展现当代大学生与时代同行、为梦想挥毫的精神风貌,助力建设新时代书法浙军,特举办浙江省第三届大学生书法篆刻大赛。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举办单位


主办单位:

浙江省书法家协会

浙江省高等教育学会艺术教育分会

绍兴文理学院

承办单位:

浙江省书法家协会教育委员

绍兴文理学院兰亭书法艺术学院

绍兴文理学院兰亭中国书法研究院



征稿范围


学籍在浙江省内各高校的在读学生(专科、本科、硕士、博士)均可投稿



征稿要求


1、创作内容

突出贯彻落实******关于文艺工作系列重要论述精神,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和浙江省第十五次党代会精神主题主线,讴歌党、讴歌祖国、讴歌人民,书写健康向上的古今诗词、楹联、文赋等,提倡自作诗词文赋。书写古代诗文者,应注意使用权威版本,并保持内容的相对连贯、完整。

2、分组情况

本次大赛分专业组和非专业组两组。浙江省内高校以书法类考生入学者为专业组,以非书法类考生入学者为非专业组。

3、作品要求




书法: 作品以直幅为宜,尺寸在六尺整张以内;册页不超过12页,每页长、宽不超过40厘米;手卷高度不超过40厘米,长度不超过200厘米。不接收在纸、绢之外其他材料上创作的作品。





篆刻: 每件作品印蜕6-8方,并附2个以上边款拓片,一式两份;其中一份须自行粘贴成印屏,印屏一律竖式,规格统一为高68厘米,宽45厘米。另一份粘在A4纸上并注明释文作者姓名、联系地址。



4. 其他事项


  • 作品来稿请勿托裱或用胶膜复背。

  • 投稿作品请在信封上注明“浙江省第三届大学生书法篆刻大赛”及“专业组”或“非专业组”字样。

  • 每位作者每类限投一件作品(书法、篆刻可同时投稿)。

  • 每件投稿作品背面左下角用铅笔工整书写参赛学生姓名(与身份证一致)、性别、组别、所在学校、通讯地址、联系电话和指导教师信息。上述信息书写在作品正面者取消评选资格。

  • 投稿作品一律不退。

  • 学生证明: 随稿附学生证复印件或学信网学生信息截图。2025年下半年入学新生可附录取通知书复印件。




征稿日期


从即日起至2025年9月25日止(以当地邮戳为准)。



收稿地址


地 址:浙江省绍兴市柯桥区兰亭书法艺术学院

邮 编:312000

联系人:张庆勋老师

联系电话:18358580707



展览评选


 1.投稿方式

本次大赛采用学生自愿投稿方式,以所在学校组织统一报送为主,学生个人也可自由投稿。大赛不收取任何形式的报名、参赛等费用。主办方拥有作品的使用权、出版权。


2. 评选数量

  • 本次大赛评出入展作品总数约200件(其中书法180件,篆刻20件)。

  • 设优秀指导教师奖、组织奖若干。

  • 征稿截止后,组委会组织评委、监委会对应征作品进行初评、复评、终评,评出入展作品,并从中评选出书法优秀作品23件、篆刻优秀作品2件;书法优秀作品提名14件、篆刻优秀作品提名1件。

  • 获奖作者可视为加入浙江省书法家协会的条件,入展作者可视为加入浙江省书法家协会的条件之一。

3. 结果公示

  • 评审结果在浙江省书法家协会公众号平台公示一周。

  • 凡发现代笔或临摹、抄袭他人作品者,取消其入展、优秀资格,并在相关媒体通报。

  • 公示期间,凡有异议者,经面试确认非本人创作者,取消其在本次大赛的入展、优秀资格。

  • 公示结束后名单报浙江省文联审核。


4. 作品出版

出版《浙江省第三届大学生书法篆刻大赛作品集》,所有获奖及入展作者将获赠本次大赛作品集两册。

5. 展览开幕式

拟于2025年秋季举行大赛展览开幕式、颁奖仪式及作品集首发式。



有关事项


1. 本次展览活动进程将在浙江省书法家协会微信公众号发布。

2. 来稿必须符合本征稿启事要求,否则不予参评。

3. 凡投稿参赛者,视为已确认并同意遵守本征稿启事的规定。

4. 本次大赛的最终解释权归浙江省第三届大学生书法篆刻大赛主办方。




浙江省书法家协会

2025年7月15日




附:第三届大学生书法篆刻大赛

《参赛作品汇总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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