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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省第十三届书法临帖展征稿启事(2025年8月31日截稿)

2025年08月06日 22:36:0625人参与0

为进一步推动黑龙江省书法事业繁荣发展,发现和培养更多优秀书法人才,全面提升书法临帖创作水平,充分展示我省临习古典碑帖、承续传统经典的艺术成就,特举办“黑龙江省第十三届书法临帖展”。现将本次展览的征稿事宜通知如下:

40周年

举办单位

主办单位

黑龙江省文学艺术界联合会

黑龙江省书法家协会

佳木斯市文学艺术界联合会

黑龙江艺术职业学院

承办单位

《青少年书法报》社

佳木斯市书法家协会

协办单位

黑龙江省艺术博物馆

东龙书画院

组织机构

1.组委会

黑龙江省书法临帖展组委会由省文联、省书协、佳木斯市文联等单位的专家共同组成。

2.评审委员会和监审委员会由省内书法名家组成。

征稿要求

1.投稿范围

年满18周岁的黑龙江省书法家及书法爱好者均可投稿。

2.作品要求

(1)内容:临摹作品要求临摹历代经典书法碑帖,投稿时附上所临碑帖复印件及作品释文。临写作品时要保持内容的相对连贯、完整。创作作品要求应取法临帖对象,与临摹作品的书体、字法等元素基本保持一致,是对临摹对象的学习、思考与升华,创作作品均须附释文。

(2)规格:书体不限。尺寸为六尺整张以内(高不超过180cm、宽不超过97cm)。手卷作品尺寸高度不超过35cm,长度不超过248cm。册页作品尺寸每页高宽不超过40cm,页数不超过6折12页。所有作品请勿装裱(册页除外)。不符合投稿要求者不予评选。

(3)所有来稿作品均不退稿。

3.投稿数量

临摹、创作作品各1件。请在作品背面右下角注明临帖或创作,放入一个信封,一次性寄出。征稿期间不办理换稿、退稿等事宜。

4.费用

此次展览不收参评费。

5.填写信息

(1)请在书法作品背面右下角用铅笔正楷注明:作者真实姓名、性别、身份证号、常用通讯地址、邮编、联系电话(固定电话、手机)、作品名称。邮件外包装请标注“临帖展”字样。

(2)为便于准确登记,及时联系作者,请认真填写《黑龙江省第十三届书法临帖展投稿登记表》(扫描文末二维码下载),可复印使用,连同身份证复印件,随作品一并寄出。

6.书写材料

投稿作品须用高质量专业书画用纸,避免使用易折断、易破损的纸张类材料。本次展览不接收非纸张类材料创作的书法作品(绢类除外)。为确保展览装裱效果并利于作品收藏,来稿请勿机裱托膜。

7.所有来稿必须符合本启事要求。

8.凡投稿者视为认同并遵守本启事各项要求。

评审

1.由省书协与承办单位共同确定评审委员会委员,制定评审细则、评审工作流程,明确违规的处理办法,阳光公正评审。

2.本次展览仍维持高抽查比率,严查代笔和抄袭行为。凡经复核确认非本人创作者,将取消本次获奖、入展资格,且三年内不允许参加省书协举办的各类展览,凡接到通知后未按规定面试者,取消获奖、入展及入选资格。

3.文字审读:评审中,加强对书写内容、文字正误的审查。

入展作品数量

本次展览将评出金奖5件,银奖10件,铜奖15件,优秀奖20件,入展作品100件,入选200件。

出版

1.出版《黑龙江省第十三届书法临帖展作品集》。

2.主办单位对获奖入展作品拥有所有权和出版权,凡投稿者,视为已经确认并同意遵守征稿启事的相关条款。本启事的解释权归黑龙江省书法家协会。

作者待遇

1.获奖、入展及入选作者均颁发证书,并赠送本次展览作品集一册。

2.全部获奖、入展及入选作品在《青少年书法报》刊发。

3.非省书协会员作品获奖、入展及入选,视为加入省书协条件之一。

征稿日期

自公布之日起,至2025年8月31日结束,以当地邮戳为准,拒收逾期投稿作品。

展览日期

此次展览2025年9月末(暂定)在黑龙江省艺术博物馆首展,之后在佳木斯展出。

收稿地址

收件地址:佳木斯市杏林湖1号《青少年书法报》社黑龙江省第十三届书法临帖展征稿办公室

联系人:徐健力

电  话:15214666186

黑龙江省第十三届书法临帖展组委会

2025年8月4日

扫描二维码下载

《黑龙江省第十三届书法临帖展投稿登记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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