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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高校教师书法篆刻作品展征稿启事(2021年9月25日截稿)

2021年08月16日 22:02:232557人参与0

书学与美育

全国高等书法教育系列活动

为践行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教育大会上的重要讲话和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全面加强和改进新时代学校美育工作的意见》精神,落实教育部《关于切实加强新时代高等学校美育工作的意见》具体要求,展示近年来我国高等书法教育与创作新成果,经商定,特举办全国高等书法教育系列活动。

活动面向全国高等院校书法及相关专业教师征稿,并邀请本会各理事单位代表教师共同参与,汇集全国高等院校书法教育专业的中坚力量,积极联动全国各高校,通过书法展览、学术论坛、专题巡讲“三位一体”的形式全方位展开,以此加强全国有关高校间的学术与创作交流,促进高等书法教育学科与研究的深入发展,彰显我国高等院校书法艺术和美育教学工作的新成果。


书学与美育

全国高校教师书法篆刻作品展

征稿启事

为践行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教育大会上的重要讲话和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全面加强和改进新时代学校美育工作的意见》精神,落实教育部《关于切实加强新时代高等学校美育工作的意见》具体要求,展示近年来我国高等书法教育与创作新成果,经商定,特举办全国高校教师书法篆刻作品展。

活动面向全国高等院校书法及相关专业教师征稿,并邀请本会各理事单位代表教师共同参与,汇集全国高等院校书法教育专业的中坚力量,积极联动全国各高校,通过书法展览、学术论坛、专题巡讲“三位一体”的形式全方位展开,以此加强全国有关高校间的学术与创作交流,促进高等书法教育学科与研究的深入发展,彰显我国高等院校书法艺术和美育教学工作的新成果。

一、举办单位

主办:(全国)教育书画协会高等书法教育分会

承办:西安交通大学、西安外事学院

协办:西安美术学院、西安工业大学、陕西师范大学、长安大学、榆林学院、宝鸡文理学院、渭南师范学院、咸阳师范学院、西安翻译学院、西安交通大学城市学院

合作媒体《书法》《书法报》《中国书画》

二、征稿对象

全国高等院校书法及相关专业的在岗位教师、离退休教师均可投稿

三、征稿要求

1、投稿方式:来稿分为个人投稿和单位投稿两类。

为共谋书法事业大计,活动鼓励以单位组织投稿方式进行,共襄盛举。单位组织投稿一般在三人以上,同时需要填写《单位投稿推荐表》(附后)。

2、作品要求

(1)作品书体不限,要求竖幅,内容以彰显优秀传统文化和美育相关主题的古今文联语等,提倡自作诗文。

(2)作品规格:投稿作品分为书法、篆刻两个部分。请勿装裱(册页除外),不符合要求者不予入展。具体要求如下:

书法作品请投寄原件,尺寸为 6 尺整张以内(高度不超过 180cm,宽度不超过 97cm);一律为竖式。手卷作品尺寸高度不超过35cm,长度不超过248cm。册页作品尺寸每页高宽(内芯)不超过40cm,页数不超过12页。

篆刻作品寄印稿6-8方,附两枚以上边款,贴在4尺对开的竖式宣纸上。

(3)每位作者投寄作品1件;书法和篆刻兼擅的作者,也可酌情同时投寄书法和篆刻作品各1件。

(4)请在作品背后右下方用铅笔正楷注明作者真实姓名、单位、身份证号、常用通讯地址、邮编、联系电话。

(5)高校教师身份证明。投稿可随《投稿登记表》寄送工作证、高校教师资格证、职称证书或聘任证书等其中一种证件复印件,以便证明高校教师身份。

(6)为便于登记与评审,请每位投稿作者认真填写《投稿登记表》。

单位组织投稿作品,请同一单位将推荐作品一起打包邮寄,并统一填写《单位投稿推荐表》,由所在单位院系(部门)盖章后,随作品一并寄出。(启事后附《投稿登记表》《单位投稿推荐表》,请自行下载打印。)

(7)此次展览不收参评费,入展作品将在展后退稿或征求作者意见自愿捐赠。捐赠作品将由承办单位西安外事学院书画陈列馆收藏,作为书法专业师生教学观摩资料长期陈列展出,并颁发收藏证书。

四、作品审察和奖项

1. 因投稿作者均为高校书法及相关专业教师,故展览原则上不设评审环节。为保证展览作品质量,组委会将成立审察组,对所有来稿作品进行审读,对水平欠佳的作品将要求更换或谢绝展览。请作者务必投递能代表个人创作水平的精品力作,谢绝应酬之作。

2.组委会将根据单位推荐投稿等情况综合考察,计划面向各投稿单位设立“最佳组织奖”。

五、展览与出版

展览拟定于2021年11月在西安举行,编辑出版《书学与美育:全国高校教师书法篆刻作品展作品集》。

六、其他事宜

1. 入展作者将颁发入展证书、赠送展览作品集1册,并作为加入(全国)教育书画协会高等书法教育分会个人会员的条件之一。

2.凡单位组织参与,所属单位具备优先加入(全国)教育书画协会高等书法教育分会理事单位的条件之一。

3. 入展证书、展览作品集及退稿,原则上将在展览开幕后90个工作日之内寄达作者。

七、截稿日期

本启事自公布之日起征稿,截稿日期为2021年9月25日,以当地邮戳或快递揽收时间为准。投寄请用挂号或快递,以便查询。

八、收稿地址及联系方式

收稿地址:陕西省西安市雁塔区鱼斗路18号西安外事学院书法系办公室

收件人:李汶姿老师

电话:15529386906

邮编:710077

九、重要提示

1、投稿作者特别许可如下权利:举办单位对入展作品享有展览、研究、摄影、录像、宣传及信息网络传播等权利,对入展作品享有《著作权法》第十条第(五)项至第(十七)项规定的各项著作权的财产权利。收藏单位对捐赠作品原件享有完全的收藏处置权。以上许可均无需另行支付任何费用。

2、收稿及评审期间,举办单位会认真对待每件投稿作品。但作品原件历经拆封、登记、悬挂、摆放等环节,难免会有不同程度的损伤;或遇突发情况、不可抗力因素等,均可能导致作品原件会有不同程度的毁损。敬请投稿作者谅解。

3、投稿作者一经投稿,即为完全接受本征稿启事全部约定或要求。所有来稿应当符合本启事各项要求。

4、本征稿启事解释权归活动组委会所有。

(全国)教育书画协会高等书法教育分会

2021年8月13日


附《投稿登记表》《单位投稿推荐表》,请自行下载打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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