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kip to main content
 首页 » 书法资讯 » 书法征稿启事

中山市第三届“黄苗子杯”书法作品展征稿启事(2021年10月8日截稿)

2021年09月15日 21:04:112581人参与0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庆祝中国共产党建党100周年,坚定文化自信,进一步繁荣我市书法创作,擦亮“黄苗子杯”书法作品展这个品牌,我市将于2021年11月举办第三届“黄苗子杯”书法作品展,现面向全市书法家书法爱好者公开征稿,有关事项如下:
  一、组织机构
  主办单位:中山市文学艺术界联合会
  承办单位:中山市书法家协会
  协办单位:广东榄菊书法院、中山市五桂书法院、中山市教师书法协会
  二、组委会
  由主办单位、承办和协办单位联合成立组委会。
  主 任:陈江梅
  副主任:卢曙光、骆培华
  委   员:黄衍增、骆建华、李武耀、吴步里、龙锦营、贺溪阳、单永辉、蓝昭城、公春江、周红钊、郭忠之、梁斌、吕由
  三、作品入选及奖项设置
  1、中山市第三届“黄苗子杯”书法作品展览设入选作品80件;其中优秀作品3件、获奖提名作品10件,入展作品67件;
  2、优秀作品每件给予5000元(税前)创作扶持资金,获奖提名作品每件给予1000元(税前)创作扶持资金。优秀作品、获奖提名作品及入展作品均颁入选证书和赠作品集2本;
  3、入选作者具备申请加入中山市书法家协会资格。
  四、作品入选评审
  1、评委会由省内外有关专家组成。评审以无记名投票方式进行,分两个阶段进行:第一阶段为初评,由5名中山市书法家协会评审委员会成员参与评审,评出入选作品80件;第二阶段为终评,邀请广东省专家评委评审,评出优秀作品3件、获奖提名作品10件,入展作品67件;
  2、评审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加强对书写内容、文字正误及篆法、草法的审查。提倡自作诗词,注重文字规范;
  3、凡有代笔、抄袭等问题者,组委会将取消其在本次展览中的入选资格;
  4、所有入选作品及名单均在《中山日报》、“中山文艺网”、“文艺中山微信公众号”、“中山市书法家协会微信公众号”等媒体平台上公布;
  5、入选作品有资格参与市内外展览活动
   五、征稿要求
  1、征稿对象:在中山市工作、生活居住一年以上的18岁以上的书法家、书法爱好者;
  2、凡国家级会员、评委、监委以及前两届优秀作品获奖者等人员不参与评比,其作品作为“特邀”参加展览;
  3、创作内容和规格:
  (1) 内容积极向上,健康祥和的古今诗、词、赋、文、联等均可,尤其欢迎书写反映中山人文地理风貌、体现时代精神,弘扬主旋律以及建党100周年的有关内容;
  (2)提倡自作诗词的书写;
  (3)书法作品一律为竖式,单件作品不超过180cm×97cm,篆刻投稿4-8方,附2方以上边款,贴在4尺对开竖幅宣纸上。所有作品不需装裱。
  4、投稿要求:
  (1)每人投稿数量不限,可多次投稿,但投稿时禁止化名;
  (2)草书篆书篆刻作品请附释文
  (3)作品背面右下角请用铅笔楷书写明作者真实姓名、性别、年龄、通讯地址、作品名、联系电话及身份证号码;
  (4)因人力所限,所有参赛作品均不退稿;
  (5)投稿请填写《中山市第二届“黄苗子杯”书法展览投稿登记表》,登记表可在“文艺中山”和“中山市书法家协会”公众号下载。登记表连同身份证复印件、作品一并送或寄出。
  六、展览时间、地点
  2021年11月将在中山文联文艺家活动中心展厅举行开幕式,并陆续在其它地方举行巡展活动。
  七、征稿时间、投稿地址
  1、征稿时间:本启事自公布之日起征稿,至2021年10月8日截稿。
  2、投稿地址:中山市石岐区豪程北路5号中山文联文艺家活动中心三楼313室市书协办公室,邮编:528400 。联系人:高容笑;电话:18022175153(送交稿件在周一到周五的上午);市书协办公室电话:88788262。
  八、其它事项
  1、凡投稿者视为认同并遵守本启事各项规定;
  2、本征稿启事解释权归中山市首届“黄苗子杯”书法作品展组委会。

中山市书法家协会

2021年9月2日



评论列表暂无评论
发表评论不会发表评论(点这里)
微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