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kip to main content
 首页 » 书法资讯 » 书法征稿启事

九江市第七届书法篆刻作品展征稿启事(2021年10月20日截稿)

2021年09月14日 22:50:202289人参与0

为献礼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全面展示近年来九江书法篆刻艺术的优秀成果,进一步推动我市书法创作,繁荣发展我市文艺事业。九江市文联、九江市书法家协会决定举办九江市第七届书法篆刻展览。九江市书法篆刻届展是我市书坛最高层面的展示平台,是推动九江书法事业繁荣发展的品牌活动,也是九江书法发现人才、培养人才、推出精品的有效途径。现将有关事项公布如下:

一、主办单位:

九江市文联

九江市书法家协会

二、征稿日期

即日起至2021年10月20日止(请投稿作者以快递方式投稿,不要挂号和平信方式投稿。)以当地邮戳为准。

三、征稿对象

九江市书法家协会会员,九江籍和在九江工作和居住的书法爱好者和书法工作者(请出示在九江工作、居住的单位证明)。

四、征稿要求

1.内容:围绕建党100周年为主题,可书写中国共产党章程、老一辈无产阶级革命家诗词、习近平用典、红色家书、经典家风家训,健康向上的古典诗词,以及其他歌颂党、歌颂祖国、歌颂人民,反映新时代变化的内容,鼓励作者自创符合主题内容的诗词联赋。

 2.书法作品:尺寸为6尺整张以内(高度不超过180cm,宽度不超过97 cm),一律为竖式。小字类作品(如小楷)尺寸为4尺整张以内(高度不超过 138cm,宽度不超过69cm),一律为竖式。手卷作品尺寸高度不超过35cm,长度不超过248cm。册页作品尺寸每页高宽不超过40cm,页数不超过12页。所有作品请勿装裱(册页除外)。不符合尺寸要求者不予评选。

篆刻作品:每件印蜕6—8方,并附2个以上边款拓片,一式二份;其中一份须自行粘贴成印屏,印屏一律竖式,规格统一为高68厘米,宽45厘米。另一份粘在A4纸上并注明释文及姓名、联系地址。评审结束后由组委会通知入展者寄篆刻原石1方参展,原石展出后由出资方收藏。如不寄原石视为放弃入展资格。

刻字作品:刻字作品不小于35×35厘米(材质为木料),刻字作品初评采用照片评审, 一律为8寸高清彩色照片。投稿刻字作品时请附上作者书法作品一幅(四尺整纸以内,书体不限),以作评审参考。邮寄时请在信封上注明“刻字”字样。入选后由市书协通知,寄原作参加终评。

3.书法、篆刻作品来稿时请勿托裱;草书篆书作品须附释文。书法作品请选用高质量的书画专用纸张创作,勿用易碎、易断的毛边、印刷成品纸张,不提倡过度拼贴、染色、做旧等形式。

4.投稿数量不限,须一次性寄出。每件作品务必在背面左下角用铅笔正楷注明作者的真实姓名(与身份证一致)、性别、年龄、通讯地址、邮编和联系电话,并附身份证复印件。

5.此次展览不收参评费。限于人力,作品不退。

6.每位作者提供的作品,落款姓名与身份证姓名必须一致,组委会根据作者提供的姓名信息发放作品集、证书和奖金。

五、作品评审

1.本次展览的作品总数约150件左右,包括特邀作品。

2.评审:从来稿中评出优秀奖作品20件,入展作品100件左右。评审结束后,及时公示评审结果。

3.对部分入展和获奖作品的作者进行抽查面试。加大抽查面试的比重,严厉处理代笔和抄袭行为。凡经面试确认非本人创作者,九江市书协将取消其在本次展览中的入展、获奖资格,同时将面试结果公布于众。凡接到面试通知后未按规定时间到场面试者,视为放弃入展、获奖资格。发现临摹、抄袭已在公开出版物发表的古今作品(含古代碑帖集字、集联),取消入展、获奖资格。

4.出版《九江市第七届书法篆刻展作品集》,所有评委作品、获奖和入展作品均编入作品集。

5.本次举办展览开幕式,并邀请部分获奖作者参加颁奖仪式。

六、奖项设置及作者待遇

1.奖项设置:组委会将向获奖作者颁发获奖证书和奖金,向入展作者颁发入展证书。所有获奖、入展作者将获赠展览作品集一册。

优秀奖奖金800元。

2. 所有获奖、入展作者分别颁发获奖、入展证书,均赠送本届大赛作品集一本,奖金在展览开幕后两个月之内发放。

3. 非九江市书法家协会会员,获奖、入展即具备加入九江市书法家协会条件。

七、展览事项

1.本次届展有关事项即时在九江书法公众号及九江市书协群内公布。

2.对代笔和抄袭的实名举报长期有效。凡是发现或被举报作者代笔等问题,经组委会核实,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将视情节轻重,依据有关规定给予处理。

投诉材料请寄:九江市书法家协会

联系人:吴成斌

电话:13507066708

3.来稿必须符合征稿启事要求,否则不予参评。

4.凡投稿参展者视为已经确认并同意遵守征稿启事的规定。

八、收稿地址

1.收稿地址:九江市濂溪区宏大五金城F区1016门面(双溪斋)

2.邮 编:332005

3.收稿人:夏晓阳

4.电话:18270298860

九、其它事项

1.凡是发现或被举报作者代笔、抄袭等问题,经组委会核实,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将取消入展、获奖资格。

2.所有参赛作品概不退稿,作品的所有权、出版权等归属大赛组委会。大赛组委会对所有来稿拥有宣传出版权。

3.凡投稿者均视为承认并遵守征稿启事的各项约定。

4.本征稿启事解释权归本次大赛组委会。

 

九江市第七届书法篆刻作品展组委会

         2021年9月8日

评论列表暂无评论
发表评论不会发表评论(点这里)
微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