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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复兴艺术文化,书法培训班不用申请办学许可证,直接法人登记即可!

2018年04月26日 11:33:426623人参与0

 教育部:复兴艺术文化书法培训班不用申请办学许可证,直接法人登记即可!


  2018年4月20日,教育部官网发布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教育部:复兴艺术文化,书法培训班不用申请办学许可证,直接法人登记即可.jpg



其中,关于设立民办学校的审批权限的第十五条:设立面向成年人开展文化教育培训、非学历继续教育,或者实施语言能力、艺术、体育、科技、研学等有助于素质提升、个性发展的教育教学活动的培训机构,可以直接申请法人登记,但不得开展第一款规定的文化教育活动。


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第十五条.jpg

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第十五条


现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公众可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反馈意见:

1、通过信函方式将意见邮寄至:北京市西城区大木仓胡同35号教育部政策法规司法制办(邮编:100816)。来信请注明“《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征求意见”字样。

2、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将意见发送至:fzb@moe.edu.cn。

意见反馈截止时间为2018年5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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