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学习贯彻***文化思想,推动优秀传统文化的繁荣发展, 挖掘书法新人,加强书法队伍建设,推动永州书法事业的繁荣发展,展示“新永州、好永州、美永州、福永州”形象,特举办永州市第二届书法新人新作展。现将征稿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组织机构
(一)指导单位
永州市文学艺术界联合会
(二)主办单位
永州市书法家协会
中共江华瑶族自治县委宣传部
(三)承办单位
永州市书法院
江华瑶族自治县文学艺术界联合会
(四)协办单位
江华福华瑶族文化旅游开发有限公司
江华瑶族自治县不老泉食品厂
二、征稿
(一)征稿对象
永州籍或在永州工作、生活、学习且满16周岁,非永州市书法家协会会员的书法爱好者,均可投稿。
(二)作品内容
书写古今健康积极向上的诗、词、曲、赋、联、文等名篇均可,书写时应注意使用权威版本,保持内容的准确连贯和相对完整。提倡投稿作者自撰书写内容,体裁不限。
(三)作品要求
1.作品种类:毛笔书法、篆刻作品;草书、篆书、篆刻作品请附释文。
2.书法作品尺寸:投稿作品一律为竖式。四尺整以内(138cmx69cm);请严格按照要求尺寸投稿,不符合尺寸要求者不予评选。
3.所有投稿和优秀作品、入展作品,限于人力,一律不退。本次展览不收参评费。
4.请在作品背面右下角用铅笔正楷注明作者真实姓名、性别、身份证号、通讯地址、工作单位、联系电话、作品名称等。
5.为了评审、装裱、展示的需要,投稿作品应选择高质量专业书画用纸,避免使用易折断、易破损的纸张。
6.来稿请在外包装注明“新人展”字样。
三、评审
1.由永州市书法家协会组建评委会,按照“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组织评审委员会和监审委员会,进行评审和监审工作。
2.从来稿中评选出优秀作品10件,入展作品60余件。
3.评审主要考察作者的创作水准,不鼓励制作。投稿作品一律为作者原创。严禁使用高仿、抄袭的作品参展,否则造成法律纠纷或责任由作者自负。
四、作者待遇
1.向优秀作者和入展作者颁发证书。
2.优秀作者和入展作品作者具备加入永州市书法家协会的条件。
五、展览
拟于江华瑶族自治县成立70周年县庆期间在沱江举行展览(12月上旬,具体日期待定)。
六、征稿日期
本启事自公布之日起征稿,至2025年9月30日止(须寄到)。
七、收稿地址
湖南省永州市冷水滩区平湖巷墨泉艺苑,联系人:贺林波,电话:18075791984。
八、其它事项
凡投稿者,应视为已确认并遵守本征稿启事的各项规定。本启事的解释权归永州市书法家协会所有。
永州市书法家协会
2025年6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