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kip to main content
 首页 » 书法资讯 » 书法征稿启事

海口市首届书法篆刻作品展览征稿启事(2025年8月20日截稿)

2025年06月18日 21:45:4519人参与0

   为深入贯彻***文化思想,传承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展示海口近年来书法篆刻艺术成果,推动海口书法事业高质量发展,为打造海口魅力人文之城贡献文艺力量,根据海口艺术周的安排,特举办“墨韵椰城,印刻人文”——海口市首届书法篆刻作品展。具体征稿启事如下:

一、主办单位

中共海口市委宣传部  海口市文学艺术界联合会

二、承办单位

海口市书法家协会  海口市书法创作研究中心

三、组织机构

为加强活动的组织领导,成立活动组委会(以下简称组委会)及组委会办公室、评审工作委员会。

(一)组委会由中共海口市委宣传部、海口市文学艺术界联合会相关领导组成,负责展览的组织领导工作。

(二)组委会办公室设立在海口市书法家协会,负责组委会日常工作、展览的组织实施。

(三)评审工作委员会

拟邀请省级权威专家担任评委,负责展览投稿作品的评审工作,评委构成经组委会综合考量及严格审核后确定。

四、征稿要求

(一)征稿对象

年满18周岁的海口户籍市民,或在外省工作、学习和旅居的海口户籍市民,以及海南各大院校在读的非海口户籍学生、在海南定居和工作的非海口户籍市民均可投稿。组委会将核实投稿登记表中所提供有效身份、学籍、居住、工作等相关信息和证明材料,谢绝不符合上述条件的来稿。

(二)征稿范围

毛笔书法、篆刻均可投稿,不接收硬笔书法刻字作品。

(三)投稿方式

1.以各区书法家协会团体为单位组织集体报送或个人自由投稿的方式相结合;

2.每位作者限投作品2件,每种书体(含篆刻)限投1件;

3.投稿作者所有参评作品及相关材料须一次性寄出,不接收二次投寄。征稿期间不办理换稿、退稿等事宜。

(四)作品要求

1.内容:要求积极、健康、向上,坚决抵制调侃崇高、扭曲经典、低俗庸俗媚俗等不良作品。提倡自撰内容或紧扣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的相关内容,文体不限。因书写内容等产生的纠纷,均由投稿作者负责。使用他人诗文应注意使用权威版本,保持内容准确连贯和相对完整,落款处注明原作者姓名及诗文名称。

2.书写及印屏材料:避免使用易折断、易破损的纸张,不接收非纸本类材料创作的作品(传统绢类除外),来稿请勿托裱、装裱(册页除外)。

3.规格:

书法尺寸为6尺整张(高180cm,宽98cm)以内,一律为竖式。小字类(单个字径一般在2cm以内)作品尺寸为4尺整张(高138cm,宽69cm)以内,一律为竖式;手卷作品尺寸为高35cm以内,长度248cm以内;册页作品成品尺寸每页高宽不超过40cm,正文页数为10-24页(5-12开)。手卷、册页作品入展数量一般不超过本书体入展总数的6%。

篆刻限投印屏1件(题签、书刻等均须本人完成,含印蜕10-12方,其中2方为指定内容,边款不少于3枚)。印屏尺寸一律为四尺对开竖幅(138cm×35cm)。评审结束后,由展览办公室通知入展作者寄篆刻原石1方参展。如不寄原石视为放弃入展资格。篆刻指定内容:扬帆自贸港、逐梦椰城,朱文、白文各刻一方

书法、篆刻均为投寄作品原件倡导关注艺术本体,反对过度拼贴、设计、做旧等形式制作,在评审中采取措施尽力规避风格雷同的现象。

(五)费用及退稿说明

1.本届展览不收参评费;

2.作者如需退稿,请在投稿登记表和作品背面标注,未标注者视为不退稿;

3.未入展和未入选作品,由作者本人或委托人在评审结束后指定时间内到收稿地点领取。

(六)信息填写

1.请在作品背面最下方用铅笔正楷注明(册页作品注于最后空白页):投稿作者真实姓名、身份证号、联系电话、内容是否自撰、是否退稿。

2.每件作品须附《海口市首届书法篆刻作品展览投稿登记表》《海口市首届书法篆刻作品展览投稿作品疑难用字表》(启事后附表格,可下载使用),身份证复印件、作品释文和原引版本复印件随作品一并寄出。

3.上述材料不全者,不予参评。

五、评审

(一)评审分为初评、复评、终评、文字审读和面试等阶段;

(二)评选出入展作品120件左右、入选作品50件左右,同一作者不同书体可同时入展、入选。评审结果及时在海口市文联、海口市书法家协会微信公众号公示;

(三)投稿作品须由本人独立完成,代笔、代刻、临摹、抄袭、集字及一稿多投等均属违规行为,违规者取消资格;

(四)凡接到通知后未按规定面试者,取消资格。

六、展览

拟定于2025年9月在海口举行首展。

七、出版

出版《海口市首届书法篆刻展览作品集》。

八、作者待遇

(一)向入展、入选作者颁发证书;

(二)向入展、入选作者赠送本届展览作品集1套;

(三)入展作者具备加入海口市书法家协会的条件,入选作者具备加入海口市书法家协会的条件之一;

(四)入展、入选作品和作品集将展出之日起60个工作日内由展览办公室向邮寄(邮资到付)。

九、征稿日期

本启事自公布之日起进行征稿,2025年8月20日截稿(以当地邮戳或快递公司受理日期为准),拒收逾期投稿作品。

十、收稿方式及相关信息

作品收稿地址:海口市滨海大道68号环球海景大酒店9楼海口市书法创作研究中心

联系电话:0898-6536747317784635839,联系人:丰女士,邮编:571100

咨询时间: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5:00—18:00

十一、其他事项

(一)为维护展览的严肃性和权威性,海口市书法家协会将对违规进行处理,凡发现违规行为者,将视情采取取消入展资格,三年内不得参加海口市书法家协会主办的任何展览。举报要求事实清楚、证据确凿;

(二)主办单位对参展作品享有展览、出版、宣传、信息网络传播、研究、摄影及录像等权利,对入展、入选作品和不退稿作品享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各项权利;

(三)收稿及评审期间,作品原件历经拆封、登记、悬挂、摆放等环节,或遇突发情况、不可抗力因素等,可能导致作品原件损伤,请投稿作者谅解;

(四)投稿作者一经投稿,即视为完全接受本《征稿启事》全部约定或要求;

(五)所有来稿应当符合本启事各项要求;

(六)组委会对本启事有最终解释权。

请扫描下方二维码下载投稿登记表

评论列表暂无评论
发表评论不会发表评论(点这里)
微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