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弘扬广元精神,号召书家“以德为先,艺文双修,守正容变,勇攀高峰”,推动书法界进一步深化对优秀传统书法经典的学习和研究,扩大书法艺术可持续发展的社会基础,经研究决定由广元市书法家协会举办广元市首届书法临书大会作品展。现将有关征稿事项公布如下:
一、主办单位
二、承办单位
广元市美术馆
三、征稿范围
广元籍或工作、生活在广元市内的书法家篆刻家、书法篆刻爱好者均可自由投稿,投稿一律使用真实姓名。
四、作品要求
1.书法与篆刻均可投稿,包括临摹与创作两部分。
2.临摹作品,限定古代经典作品(清代及清代以前)。
3.创作作品,内容为历代名人咏广元、咏蜀道的诗词散文。鼓励自作诗文,内容要追求真善美,传递正能量,以广元自然风光或蜀道题材为主。使用他人诗文,应注意使用权威版本,保持准确连贯和相对完整,落款处注明原作者姓名及诗文名称。投稿作者须遵守《著作权法》及相关法律规定,确保书写内容不存在著作权、名誉权等争议和纠纷。因书写内容而产生的纠纷,由投稿作者本人负责。
4.书法作品:临摹作品要求保持相关文字内容相对连贯完整。创作作品风格须与所临经典相对应,保持明显的取法渊源关系,是对所临经典的学习、思考与升华。作品规格不超过六尺整张竖式(高180cm、宽97cm),手卷作品高不超过35cm,长不超过248cm。册页作品每页长宽不超过40cm,页数不超过12页。所有作品请勿装裱(册页除外)。
5.篆刻作品:8—12方,边款不少于3枚。其中4方临摹作品、4—8方创作作品。请附所临篆刻经典作品复印件。创作作品要求与所临经典的元素基本一致,是对所临对象的学习、思考与升华。印屏规格一律竖式(138cm×35cm或138cm×53cm),另附印蜕及边款一份。评审结束后,通知篆刻入展作者在指定时间内将一方指定原石邮寄至本启事收件处,该原石与投稿印屏一并展出。如在规定时间内未收到入展作者的作品原石,将视为自动放弃入展资格。不符合要求者不予评选。
6.投稿数量:书法作品每种书体每位作者临摹、创作作品各1件;最多可投2种书体(即最多可投4件作品)。篆刻作品每种风格每位作者印屏1件;最多可投2种风格(即最多可投印屏2件)。
7.本次展览不收参评费,限于人力,恕不退稿。征稿期间不办理换稿等事宜。
8.作品信息:请在作品背面右下角用铅笔正楷注明:作品名称(篆书草书附释文)、尺寸、姓名、性别、身份证号、常用通讯地址、邮编、电话。为便于准确登记及时联系作者,请认真填写《广元市首届书法临书大会投稿登记表》,后附表格,可复印使用,连同身份证复印件、所临碑帖复印件、作品释文和创作内容使用的版本复印件,随作品一并寄出,多件作品同一包装一次寄出,不收取第二次寄出作品。
五、作品评审
1.由广元市书法家协会依据相关规定组成评审委员会和监审委员会,负责评审和监审工作,评审委员会评审专家由市书协邀请省内名家组成。
2.本次展览拟从来稿中评选出优秀奖和入展作者50人左右(可根据来搞情况适当调整),同时评选出入选作者若干名,入选作品不展出,市书协主席团成员和特邀作者作品不参与评奖。
3.严禁代笔、代刻及一稿多投等行为。一经查实,取消入展资格。
六、作者待遇
1.向入展或获奖作者颁发证书。
2.非市书协会员获奖、入展可直接加入市书法家协会,入选作者具备加入市书法家协会的条件之一。
3.所有获奖、入展、入选作品由主办方收藏。
七、征稿时间
自征稿启事发布之日起开始征稿,截稿日期为2021年7月31日,以当地邮戳为准,并在信封上注明“广元市首届书法临书大会投稿”字样。凡投稿者均视为同意以上各条款。本征稿启事解释权归广元市书法家协会。
八、展览时间
本次展览拟定于2021年9月在广元市美术馆展出。
九、收稿地址
收稿地址:广元市利州区文化路610号广元美术馆
收稿人:黄 根
电话:18808396291 邮编:628017
组委会咨询人:杨林
联系电话:18908122877
附:广元市首届书法临书大会投稿登记表
广元市首届书法临书大会投稿登记表
姓名 (与身份证一致) | 性别 | 年龄 | |||||
身份证号 | |||||||
常用通讯地址 | |||||||
手机 | 固定 电话 | ||||||
邮编 | 县区 | ||||||
作品名称 | |||||||
书体 | 尺寸 | ||||||
是否省以上书协会员(打“√”选择) | 是 | 否 | |||||
是否自撰书写内容 (打“√”选择) | 是 | 否 | |||||
篆书、草书作品释文、使用版本复印件(可另附纸) | |||||||
所临碑帖(篆刻)复印件(可另附纸) | |||||||
身份证复印件、中书协、省书协会员证复印件粘贴处(可另附纸) | |||||||
广元市书法家协会
2021年3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