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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届“红寺堡杯”全区书法、美术展览征稿启事(2018年6月15日截稿)

2018年05月18日 09:57:042696人参与0

首届“红寺堡杯”全区书法、美术展览征稿启事


2018年是改革开放40周年,是宁夏回族自治区成立60周年,是吴忠市撤地设市20周年,也是红寺堡开发建设20周年。为了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实施自治区文联“六个一心连心”文艺惠民工程,推动全区书法、美术繁荣兴盛,特举办首届“红寺堡杯”全区书法、美术展览。


一、主办单位

自治区文学艺术界联合会

中共吴忠市红寺堡区委员

吴忠市红寺堡区人民政府


二、承办单位

宁夏书法家协会

宁夏美术家协会

中共吴忠市红寺堡区委宣传部

吴忠市红寺堡区文化体育旅游局

吴忠市红寺堡区文学艺术界联合会


三、征稿要求

1、征稿范围:

年满18周岁以上的宁夏公民均可投稿

2、作品内容:

要求思想积极,内容健康,能反映时代精神、地方特色、红寺堡文化的古今优秀诗文、名言、楹联等,提倡自作诗文。

3、作品要求:

美术以国画为主,书法书体不限,竖式为宜,不超过四尺整张(139cm×68cm)。手卷作品尺寸高度不超过35厘米,长度不超过248厘米。不符合尺寸要求者不予评审。

4、投稿数量:

每位作者投稿总数不得超过2幅,作品一次性寄出。

5、填写信息:

请在作品背后右下方用铅笔正楷注明:作者真实姓名、性别、身份证号、常用通讯地址、邮编、联系电话(固定电话、手机)、作品书体、作品名称,并填写《首届“红寺堡杯”全区书法、美术展览投稿登记表》。

6、书写材料:

为了评审、装裱、展示的需要,投稿作品应选择高质量专业书法用纸,避免使用易折断、易破损的练习类材料。

7、限于人力,所有作品一律不退稿。


四、作品评审、展览及出版

1、评审:由宁夏书法家协会、宁夏美术家协会组织专家进行评审。投稿作品若发现临摹、抄袭现象将取消评审资格。

2、展览:评审结果届时将在宁夏书协、宁夏美协自媒体上公布,展览拟定于2018年6月在红寺堡文化馆举行,届时出版《首届“红寺堡杯”全区书法、美术展览作品集》。具体展出时间另行通知

3、主办方对征集的作品享有宣传、出版等权利。

4、活动结束后,所有参展作品由红寺堡文化馆永久收藏,并按国有资产登记。


五、作者待遇

1、奖项设置:展览将展出作品250件左右(书法作品170件,绘画作品80件),其中书法优秀奖10件、美术优秀奖6件,每件奖金2000元;书法优秀提名奖15件、美术优秀提名奖10名,每件奖金1000元。获奖和入展作者均颁发证书并赠送本次展览作品集一册。

2、非宁夏书法家协会会员、宁夏美术家协会会员作品入展,作者具备加入宁夏书法家协会、宁夏美术家协会条件之一。


六、征稿日期

本启事自公布之日起征稿,至2018年6月15日结束,以邮戳为准,拒收逾期投稿作品。


七、收稿地址

收稿地址:吴忠市红寺堡区文化街文化体育旅游局一楼办公室

邮    编:751999

联 系 人:马广智

联系电话:18152339978


八、其他事项

1、所有来稿必须符合本启事要求。

2、凡投稿者视为认同并遵守本启事各项要求。

3、入展作品著作权归主办方所有。

4、本征稿启事解释权归主办方。


附件:首届“红寺堡杯”全区书法、美术展览投稿登记表

首届“红寺堡杯”全区书法、美术展览投稿登记表.jp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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