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kip to main content
 首页 » 书法资讯 » 书法征稿启事

“庆祝新中国成立70周年”第七届内蒙古自治区书法篆刻作品展征稿启事(2019年5月30日截稿)

2019年05月07日 12:18:182939人参与0

为庆祝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0周年,全面贯彻落实***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展现新中国成立70年来的辉煌巨变,讴歌中国***带领全国人民建设新中国的丰功伟绩,描绘自治区各族人民追求幸福生活的奋斗历程,鼓舞全社会为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而不懈奋斗。同时,也为弘扬优秀传统文化,推动当代书法艺术繁荣,全面展示内蒙古自治区书法艺术近年来的成就,丰富群众的精神生活,推出精品,推出人才,内蒙古自治区文联、内蒙古书法家协会拟举办“庆祝新中国成立70周年”第七届内蒙古自治区书法篆刻作品展

现将展览征稿事宜通知如下:

一、主办单位:

内蒙古自治区文联

内蒙古书法家协会

二、征稿对象:

凡年龄在十八周岁以上,内蒙古自治区籍公民,均可自由投稿

三、投稿要求:

投稿内容为歌颂祖国、歌颂党、歌颂人民、歌颂新中国成立70周年以来取得的辉煌成就以及反映内蒙古自然风光、全面建设的诗词及自作诗词。鼓励各种形式的艺术探索,所有作品请勿装裱。

具体要求如下:

1、投稿作品蒙古文和汉文均可,书法、篆刻、刻字作品均系本人精心创作

2、书法:书体不限,不超过六尺整纸(180cm×97cm),一律竖式。不收册页、长卷作品。

3、篆刻:请粘贴于四尺或六尺竖式对开宣纸上,作品不少于六方,两方需附边款。

4、刻字:尺寸不得小于35×35厘米(或相当于0.12平方米的面积,不含边框),板厚不少于3厘米,载体(作品材质)以木为主。请先寄送作品照片,初选后,寄送原作参加终评。

5、备注:请填写第七届全区书法篆刻作品展参展作品登记表(附后),并附身份证复印件,在作品背后右下角用铅笔正楷注明姓名、性别、身份证号、常用通讯地址、邮编、手机号码。草书篆书需另纸附释文

6、投稿须一律使用真实姓名,化名重复投稿者不予评审。

7、本次展览不收参评费。

8、限于人力,未入选作品一律不予退稿。

9、截稿日期:自启事公布之日起至2019年5月30日截止。

四、投稿地址:

作品请用顺丰或邮政特快专递方式邮寄至:

内蒙古呼和浩特市赛罕区机场南辅路5.5公里内蒙古书法家协会  

邮编:010011

收件人:马静  孙婷                         

电话:0471—4915341  13654811724  13171083455 

请在信封注明“七届全区展”字样,截稿时间以当地寄出时间或邮戳为准。

五、其他事项:

1、来稿必须符合以上征稿要求。

2、凡投稿者视为认同并遵守本启事各项规定。

3、本征稿启事解释权归内蒙古书法家协会。

六、展览与出版

本展于2019年8月在内蒙古美术馆举行,开幕式之前出版《“庆祝新中国成立70周年”第七届内蒙古自治区书法篆刻展作品集》。

七、作者待遇和相关责任

1、入展作者颁发入展证书,赠送本次展览作品集一册。

2、非内蒙古书法家协会会员入选本次展览,即具备加入内蒙古书法家协会的条件。

                 内蒙古书法家协会

                  2019年3月13日

“庆祝新中国成立70周年”

第七届内蒙古自治区

书法篆刻作品展征稿登记表

姓名

性别

年龄

民族

工作单位

通讯

地址

邮政编码

电话:

(手机)

电子邮箱

作品

释文

评论列表暂无评论
发表评论不会发表评论(点这里)
微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