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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代魏碑名家胡立民老师:楷书的畅情与人性化

2019年02月10日 12:37:2322941人参与0



艺术简介


胡立民,字文安,号太阳村人,1959年8月生于河北文安县。曾长期在中国书协机关工作,曾任《中国书法通讯》主任编辑,中国书协创作委员会委员,楷书专业委员会副秘书长,中国书协培训中心教授、工作室导师,清华美院、人民大学特聘书法教授、工作室导师。现为中国楷书艺术研究院执行院长、中国书协楷书委员会委员、河北省书画院副院长、中国教育部《翰墨薪传》书法教育首批专家、中国书协楷书委员会培训中心教授。2005年被评为中国首批国家投资收藏作品的56位元书法名家之一。2013年9月应邀为国务院各国驻华使节讲授书法。

胡立民主攻楷书、行草,师承著名书法家高鸿源、旭宇二位先生。作品曾入选中国书协首届兰亭,全国第7、8届书法大展以及多次单项展,并荣获全国第三届正书展最高奖,全国『翁同和』杯书法大展提名奖,出版了近20本书法专集,  《中央电视台》《人民日报》《书法导报》多次播出专题片和专题报道。现在他倾心于书法教育和书法创作,力争为中国书界多培养书法人才。在2015年的全国11届书展上就有其16名学生入展,被中国书坛所瞩目。


    

楷书的畅情与人性化

文/胡立民



我在多年学习研究楷书的过程中,既注重了功力的积累,也尝试过专功与博采的实践,既感受到了楷书作为传统功力的重要性,也不断思考、探求、实践作为艺术的畅情及人性和精神存在的具体化,这三册楷书创作就集中地体现了这些想法。



当人们怀疑楷书不能像行书草书那样“畅情”时,是否考虑到新时代到来时,楷书已完全失去了实用功能,它应该以“崭新的面貌屹立于艺术之林”呢?畅情是所有艺术的根本,楷书作为文字艺术也不例外。


在近代书法史上,特别是在民间,人们一直把楷书当作“功力”、“打基础”的“童子功书体”看待,这种观点主要来源于唐人大楷在民间的广泛流行,因此,他成了开始学习楷书的主源。当我们看到大量出土的北碑书时,是否会从中受到某种启发,改变一下对楷书性质的界定呢?毫无疑问,书法前辈们早期的楷书是很人性化的,特别是北魏墓志。只是由于这些书法资源长期封存于地下,无法让我们感受古人的伟大和智慧。当生活在今天的我们,有幸见到这些许多先贤都无法见到的碑刻时,理应被古人的人性化楷书所感动。我就是这样,一直在楷书的道路上艰难而快乐地行走着。或搬用,或物化、生发,但不管那一种,都为了一个目的,试图恢复、寻找楷书曾经有过但又失去的人性化。把楷书真正当做一种抒情书体,进入人们的视野,以及体现人性中的真善美,这是我们应该思考的理性问题。



今天学书法,特别是学习楷书的孩子们,已经不知道“算子”为何物,却天天为了“算子”书法而努力。中国人的智慧,不仅把自己的文字能转化为书法,还在一千多年前,发明“珠算”即用算盘珠子计算,大概古人体会到了完全用于手工制作“算子”的难度(没有模具,一般很难做),工匠气过浓,所以书圣告诫后人“写字”不要状如“算子”,因为“算子”太模式化了,太工匠气了。如果都把字写成算子,就没有古人的性情了。



王羲之告诫别人,自己首先做到了,小楷、行草、草书都没有“算子”排列,灵活多变,既典雅、清新,又丰富耐品,将自己的性情一点一滴地浸透其中,至今让我们感受到了王右军的精神品格和晋人士大夫的风采。



书圣在一千三百年前就为我们做出了典范,字不能写成“算子”,可是我自己呢?在书法的道路上困顿了二十余年,一直没有摆脱“算子”楷书,还投入了自己前半生的许多精力,字里没有性情的体现,这是一件多么可悲的付出。20世纪80年代初,我写了一段时间的《张猛龙》,思想仍没开放;发现了《元瑛》只觉得没有“奇美”,没理解其书法真谛。早在20世纪80年代中国书法界创新之风盛行时,创新意味着变革,并没有打动我,我们仍守着“算子”,当我自己想通书法只有变,才能融合,才能抒情,才能进步时,我才领悟到艺术的本质。



但我悟到变,想到的不是创,也不是新,而是让字如何能变成我表达自己想法、抒情的工具,带着这样的想法去看待传统,视觉就会和很多的人拉开距离,我的字在传统的汲取上,一在体会变,一在实践变,一在求变。这个时期,也就是2005年以后,我的字变得过了,张旭光先生说过,我们应该百分之百地继承古人,再加一个“1”就是创新了(其实就是变了),我似乎加到了“5”,把字变得似乎没有根据。刘文华先生说过,要守住古人,追求变可能在某个小局部。我似乎在追求整个字的变化。我没有请教过两位先生求变的依据是什么,但经过近几年的实践我体会到变的根据是:不能依法而变,而是随着思想变,随着情感而变。艺术永远是思想的结晶,不是法的堆积和再现。可是法又是表现思想的基本手段,没有法也就谈不到思想的表达,但法只能是思想表达中的自然流露,而不能成为创作中的主宰。可法的前期积累和实践,也是相当重要的,特别是弄清法与表达之间相互依存的关系,尤为关键。



书法中的法对学书法的人来说,是带有强制性的。书法中没有这个所谓的“法”就是一般随手写汉字。书法中的法,是区别于其他艺术门类最基本的特征。没有了它,中国文化中,依靠文字本身表达精神存在的这种特殊形式将不复存在。法又是什么?笔法、字法、章法。笔法中既有调锋提按,字法中有大小欹侧,字型的变化,章法中有计白当黑、对立统一等。这些法的存在决定了它在艺术中和文化中的地位,它必须用自己独有的方式来诠释中国文化存在的价值。因此,一个喜欢书法、从事书法学习和创作的人过的第一关就是“法”,学了法就有了方法和手段,有了表达自己情感的特殊能力。



其实,一个学习书法的人建立的思想高度是:临帖要懂得古人用什么样的方法和手段表达自己的情感;现在创作是用古人的笔法来表达我们自己的情感。思想高度是决定一个人走的是否高远的重要标志。



一个书家如果在思想上认为,书法的法学会了、用熟了,把它作为自己的终极目标(这样的人很多),他将永远是一个匠人,因为在思想上没有高度(处理好法与思想的关系)。比如,在学习碑书时,一味追求刀刻斧凿酷似古碑且忽略了笔画的抒写性,丢掉了人的生命精神和状态;一味追求字的变形却不去体会字背后的人性化,就丢掉了人的情感流动;一味追求章法上的对比,只求机械的拼凑,不求和谐统一,结果丢掉大和之美。这些都是思想没有高度的表现。



作为一名书家,当法理烂熟于心,手段烂熟于手时,情感的表达和发挥,并非是法的安排,而是人性的驱使才行。只有当情的驱使驰骋于书法创作的舞台时,畅情才有人性化,才会有真正意义上的艺术产生。他应是生命的存在,而非法的再现和重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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