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文化思想,传承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繁荣书法事业,积极为青年书法作者搭建交流学习平台,促进我省青年书法创作队伍整体水平的提升,特举办江西省第十二届青年书法作品展,面向全省广大青年书法家与书法爱好者征稿。
一
组织机构
指导单位:江西省文学艺术界联合会
主办: 江西省书法家协会、萍乡市文学艺术界联合会
承办:萍乡市书法家协会、安源区五陂镇人民政府、萍乡市美术馆、盷联科技有限公司
二
征稿要求
1.年龄:在江西工作、生活的18至50周岁的书法作者均可自由投稿。
2.作品
(1)征稿范围:书法、篆刻、刻字。
(2)内容:
秉持“植根传统,鼓励创新,艺文兼备,多样包容”的创作理念,彰显中华美学精神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坚决抵制低俗庸俗媚俗的作品。
提倡投稿作者自撰书写内容,文白均可,内容追求真善美,传递正能量。诗、词、曲、赋、联、文等体裁不限,亦可书写健康向上的古今诗文,鼓励书写萍乡题材的古诗词等相关内容。书写时应注意使用权威版本,保持内容的准确连贯和相对完整。书写非自撰内容应在落款处写上原作者姓名及篇名。投稿作者应当遵守《著作权法》等法律法规,确保书写内容不存在著作权、名誉权等争议和纠纷。因书写内容或形式等产生的任何纠纷,均由投稿作者本人负责。
(3)规格:
书法作品:投稿作品请投寄作品原件,尺寸为6尺整张(高180cm,宽97 cm)以内,一律为竖式。小字类(单个字径一般在2cm以内)作品尺寸为4尺整张(高138cm,宽69cm)以内,一律为竖式。不符合尺寸要求者不予评选。
篆刻作品:篆刻作品寄印稿6—10方,附两个以上边款,贴在4尺对开的竖式宣纸上。评审结束后由组委会通知入展者寄篆刻原石1方参展,不寄原石者视为放弃入展资格。
刻字作品:刻字作品不小于35×35厘米,刻字作品初评采用照片评审,一律为8寸高清彩色照片。投稿刻字作品时请附上作者书法作品一幅(四尺整纸以内,书体不限),以作评审参考。邮寄时请在信封上注明“刻字”字样。入选后由省书协通知,寄原作参加终评。
投稿数量每位作者限投作品1件。征稿期间不办理换稿、退稿等事宜。
3.信息填写
(1)请在书法作品背面最下方用铅笔正楷注明:投稿作者真实姓名、性别、身份证号、省份、常用通讯地址、邮编、联系电话(固定电话、手机)、内容是否自撰、是否为中国书法家协会会员。所有投稿作品请一律附释文。
(2)身份证复印件、书写内容使用的版本复印件,随作品一并寄出。
4.书写材料
为便于评审、装裱和展示,投稿作品应选择高质量专业书画用纸,避免使用易折断、破损的纸张。不接收非纸张类材料创作的书法作品(绢类除外)。为确保展览装裱效果并利于作品收藏,来稿请勿机裱托膜。
5.欢迎高校书法专业组织集体投稿。
三
评审
1.由江西省书法家协会邀请知名专家组织评审,制定评审流程、评审办法和行为守则、违规处理办法等制度规定。
2.此次展览不收参评费,限于人力,作品不退,不向作者支付稿酬。
3.拟设优秀作品30件(向作者发放创作费),入展作品200件。
4.将适当进行抽查,抽查面试将采取计分制,在综合考量被抽查作者创作水平的同时,严查代笔、抄袭、临摹、集字、电脑模拟及一稿多投等违规行为。经面试评委确定投稿作品非本人创作、现场创作水平距离入展有较大差距、有明确证据证明投稿作品中有抄袭他人或一稿多投等违规行为,将视情取消入展资格。
5.不鼓励过度装饰制作。凡在形式上过度拼接粘贴、染色做旧、故意涂抹等,该类作品在评审中将会受到减分影响。
四
展览
优秀作品在江西省文联艺术展览中心展出,优秀及入展作品在萍乡市美术馆举办巡展(具体时间待定)。
五
作品集
印刷《江西省第十二届青年书法作品展览作品集》。
六
入展、优秀作者待遇
1.向优秀、入展作者颁发证书。
2.向优秀、入展作者赠送《江西省第十二届青年书法作品展览作品集》1册。
3.江西省籍非江西省书法家协会会员,获优秀作品作者具备加入江西省书法家协会条件,入展作者具备加入江西省书法家协会的条件之一。
4.入展证书、作品集将在展览开幕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由相关承办单位向入展作者邮寄。
七
征稿时间
即日起至2025年7月20日。截稿日期以当地邮戳或快递公司受理日期为准,拒收逾期投稿作品。
八
收稿地址
邮寄地址:江西省萍乡市安源区凤凰街道建设东路江家湾上湾128号
收件人:黄水林 喻泓清
电话:15083991926
18897990606
九
重要提示
1.为维护青年展的严肃性和权威性,江西省书法家协会将加大对违规行为的查处力度,举报长期有效。
2.投稿作者特别许可如下权利:举办单位对参展作品享有展览、研究、摄影、录像、宣传及信息网络传播等权利,对入展作品享有《著作权法》第十条第五项至第十七项规定的各项著作权的财产权利,收藏方对收藏作品还另享有相关书法篆刻作品原件的完全所有权及展览权等权利。以上许可均无需另行支付任何费用。
3.投稿作者一经投稿,即为完全接受本征稿启事全部约定或要求。所有来稿应当符合本启事各项要求。
4.本启事解释权归江西省书法家协会。
来源:江西省书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