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学习贯彻***文化思想,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提高湖北中小学教师书法篆刻创作水平和理论水平,促进湖北书法教育事业发展,特举办第七届湖北中小学教师书法篆刻作品展览。现将征稿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举办单位
主 办:湖北省书法家协会
湖北画报社
联合主办:湖北中小学教师书法协会
天门市文学艺术界联合会
长江书画教育推广中心
承 办:天门杭州华泰中学
二、征稿对象
湖北省内各中小学校和校外培训机构的教育工作者均可投稿(须提供教师资格证复印件或培训机构的教师身份证明)。
三、征稿要求
1.毛笔书法投稿,书体不限,草书、篆书请附释文和出处。六尺以内,仅限竖式,每位作者投临摹、创作各一幅。创作内容健康向上,古今诗、词、曲、赋、联等体裁均可,提倡自撰内容;临摹作品,要求实临古代经典碑帖。创作作品与临摹作品须为同一书体。
2.论文投稿,5000—10000字以内,另附200字以内提要,书法理论、史论、美学、技法、教育、评论等,须未曾发表过的文章。
3.篆刻印屏投稿,要求一律竖式(136cm×35cm),粘贴印蜕8—12方,边款不少于2枚。其中临摹作品4方、创作作品4—8方。并附所临篆刻经典作品的高清晰复印件。创作作品要求与所临经典的元素基本一致,对所临对象进行创作与升华。
4.书法、篆刻作品请务必在作品背面右下角用铅笔正楷注明姓名、性别、身份证号码、常用通联地址、邮政编码、联系电话,并注明是否为湖北省书法家协会会员或湖北中小学教师书法协会会员;论文备注姓名、身份证号码、联系电话,上传教师身份证明等相关信息。
5.投稿作品严禁代笔和抄袭。
(1)书法、篆刻作品连同教师身份证明一并寄至:武汉市东湖路翠柳街1号湖北省文联大院湖北画报社412室,收件人:王萌 18872486856
(2)论文投稿邮箱:
2194569002@qq.com
(邮件请命名为“第七届湖北中小学教师书法篆刻作品展览投稿+姓名”)
6.截稿时间:即日起至2025年8月20日止。
四、评审与展览
1.由主办单位邀请有关专家组成评委会、监委会进行公平、公开和公正评审。
2.本次展览将评选出优秀作者10人,入展作者160人,入选作者约60人,论文入选约20篇。
3.入选、入展作者具备加入湖北中小学教师书法协会资格,作品入展、论文入选作者同时具备加入湖北省书法家协会资格。
4.2025年10月在天门市举行作品展览。
5.入展作品和入选论文将陆续在长江书画教育推广中心微信平台选发。
五、其它事项
1.组委会将编辑出版《第七届湖北中小学教师书法篆刻作品展览作品集》, 每位优秀、入展作者可获赠五册,每位入选作者可获赠一册(录入入选名单),并向作者颁发入展、入选证书。
2.奖励优秀作者每人2000元(税后)。
3.本次展览不收评审费。
4.限于人力,所有来稿,一律不退。
5.主办单位对参展作品享有展览、研究、摄制、出版及宣传等权利。
6.凡投稿者视为认同并遵守本启事各项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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