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学习贯彻******关于文化思想重要论述,积极弘扬和传承中华民族优秀传统文化,根植传统,守正创新,进一步推动黄石书法事业高质量发展。经研究,举办黄石市书法临帖展,征稿启事如下:
一、组织机构
指导单位:黄石市文学艺术界联合会
主办单位:黄石市书法家协会
二、作品主题
弘扬主旋律,传播正能量。临书范围为民国之前(含民国时期)的法书,包含甲骨文、金文、简牍帛书、碑刻、墓志、摩崖刻石、造像题记、砖瓦文、刻帖、墨迹及篆刻各大类。
三、征稿时间
即日起至8月10日,以当地邮戳时间为准。
四、征稿要求
1.年满18周岁以上的黄石籍(含大冶、阳新)及在黄工作、生活、学习的书法爱好者均可自由投稿,每人限寄作品一件。投稿一律使用真实姓名,化名、重复投稿者及外地作者的作品不予评审。限于人力,所有作品均不退稿。
2.书法:书法作品字体不限,竖式,不超过六尺整张(180cm×97cm,包括装饰衬纸),不收册页、长卷作品。投稿作品请勿装裱。
3.篆刻:篆刻作品寄印稿6—10方,附四个以上边款,贴在四尺对开的竖式宣纸印屏上。
4.临摹作品要求所临内容相对连贯完整,不提倡过度拼贴、染色、做旧等形式。
5.请务必在作品背面右下角用铅笔正楷注明临摹法书名称、作者姓名、性别、常用通讯地址、联系电话(固定电话、手机)等信息。
6.本次活动不收参赛费,入展作品使用权归举办方所有,举办方可用于外宣品、出版物、新闻报道、招商展览等,不再另付稿酬。
7.投稿参赛即视作认同上述条款,本征稿启事解释权属举办方。
五、作品评选
1.由黄石市书法家协会组成本次展览评委会,制定评审细则、评审工作流程和评委守则,评审完成后,及时公布评审结果。
2.本次展览评选入展作品100件左右(其中,优秀奖10名,奖金500元)。向全部参展作品的作者颁发证书。非黄石市书协会员的作者作品入展,作为加入黄石市书协的条件。
3.特邀名家作品、本届市书协主席团成员作品参加展览,不参加评选。特邀作品在展览结束后退稿。
六、收稿信息
收稿地址:湖北省黄石市黄石港区黄石大道王家里翰宝轩装裱店。
联系人:凌强,1350723958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