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kip to main content
 首页 » 书法资讯 » 书法征稿启事

第四届内蒙古自治区青年书法篆刻作品展征稿启事(2021年5月31日截稿)

2021年04月06日 23:21:174265人参与0

为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充分展示我区青年书法队伍近年来取得的成绩,坚持学术普及与提高并举,发现新人,推出新作,为青年作者提供更为广阔的创作展示平台,推动内蒙古书法艺术繁荣发展。内蒙古书法家协会决定于今年9月在呼和浩特市举办第四届内蒙古自治区青年书法篆刻作品展

现将征稿有关事宜通告如下:

一、征稿对象:

年龄满18至50周岁(即2003年1月1日至1971年1月1日间出生)的内蒙古自治区籍公民,均可投稿

二、投稿要求:

1、投稿作品为近两年创作的没有参展、发表的书法、篆刻作品

2、草书篆书篆刻及少数民族文字作品请附释文

3、投稿作者须同时投一件临摹作品和一件创作作品。两件作品要求同时寄出。

4、书法临摹作品和创作作品尺幅不超过六尺整纸,一律竖式。

5、篆刻临摹作品、创作作品均不少于六方,两方以上附边款,并请分别设计粘贴在四尺竖式对开印屏上。

6、临摹作品为古代经典法帖,拒绝临摹现代人作品。

7、作品请勿装裱。作品背面右下角用铅笔楷书注明作者姓名、性别、年龄、通讯地址、电话号码。

8、为便于准确登记,及时联系投稿作者,请认真填写《第四届内蒙古自治区青年书法篆刻作品展征稿登记表(后附表格,可复印使用),连同身份证复印件随作品一并寄出。

9、创作内容要求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及健康向上的古今诗词。秉承“植根传统,鼓励创新,艺文兼备,多样包容”的创作理念,彰显中华美学精神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10、投稿作品须一律使用真实姓名,化名、笔名落款不予评审。青年展将对部分入展作者抽查面试,严禁代笔、抄袭作品,一经发现,将永久取消内蒙古书法家协会组织的所有展览参评资格。

11、本次展览不收参评费,限于人力,未入选作品一律不予退稿。

12、评审由内蒙古书法家协会组织专家,组成评审委员会、监审委员会进行公平、公正、公开、透明的原则评审。

13、赛事结果将会在邓丁生书法博客公布。

截稿日期:自启事公布之日起至 2021年5月31日截止。

三、投稿地址:

作品请用顺丰快递或邮政特快专递方式邮寄至:

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赛罕区机场南辅路5.5公里内蒙古书法家协会

收件人:孙婷

邮编:010011

电话:0471—4915341       13171083455

请在信封注明“青年展”字样。

四、其他事项:

1、来稿必须符合以上征稿要求。

2、凡投稿者视为认同并遵守本启事各项规定。

3、本征稿启事解释权归内蒙古书法家协会。

五、展览与出版

展览拟定于2021年9月在内蒙古美术馆举行,同时出版《第四届内蒙古自治区青年书法篆刻展作品集》。

六、作者待遇

1、非内蒙古书协会员作品入展,其作者具备加入内蒙古书法家协会的条件之一。

2、向入展作者颁发入展证书,向入展作者赠送本次展览作品集一册。

              内蒙古书法家协会

2021年4月6日


第四届内蒙古自治区青年书法篆刻作品展征稿登记表

姓名(与身份证一致)

性别

年龄

民族

工作单位

身份证号

通讯地址

电话:

(手机)

电子邮箱

创作作品内容或释文

临摹作品内容或释文


评论列表暂无评论
发表评论不会发表评论(点这里)
微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