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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山市第三届“香山翰墨情”书画作品展征稿通知(2022年11月7日截稿)

2022年10月20日 22:11:381539人参与0


为进一步繁荣社会主义文艺、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传承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提高全民文化艺术素养和审美能力,中山市文化馆现组织开展“美丽中山”文旅竞芬芳·书画之雅——中山市第三届“香山翰墨情”书画作品征集活动,入选作品将组成展览于12月中下旬在中山市文化馆二楼展厅举行首展,具体征稿通知如下:


组织机构


指导单位


中山市文化广电旅游局


主办单位


中山市文化馆


协办单位


中山市工人文化宫


中山市青少年活动中心


中山市妇女儿童活动中心


中山市五桂书法


支持单位


广东省广播电视网络股份


有限公司中山分公司


评选时间


11月中旬(初评)


11月下旬(复评)


征稿事项


(一)题材要求:


1、书法作品以反映历代(包括香山时期)本土人情风貌,特别是赞颂中山进入新时代的奋进精神和建设成就的优秀诗词、歌赋、楹联、文句为创作内容,提倡自撰。


2、中国画作品以描绘中山本土的人文风貌、自然景观,尤其是中山迈进新时代的新精神新成就为创作题材。


(二)征稿对象:年满 18 周岁,在中山工作、生活和学习超过一年的公民,海外中山籍人士均可投稿


(三)作品种类:符合征集题材的中国画及书法作品。


(四)作品尺寸:97×180厘米(六尺)以内;仅限竖幅。


(五)初审投稿要求:参评作品先以图片格式参与初审,须同步报送与作品相关的重要信息,分别为:


1、参评作者可提交 2件电子版作品照片,每幅作品图片像素大于 4MB。图片题目请标注:姓名+作品题目+类别+尺寸+联系电话。


2、每幅参评作品需附上创作导赏简述(从创作手法角度书写,50字以内)。


3、草书篆书需附WORD文档释文,有明显脱文或笔误者不予入选。


以上三项资料整体打包后注明“中山市第三届“香山翰墨情”书画作品展+姓名”,发到中山市文化馆公共文化服务部邮箱:whgggfwb@163.com ,主办单位将组织专家对提交的作品资料进行初审。


(六)初审截稿日期:凡有意参评的作者须于2022年11月7日17:30前将初审要求提交的作品图片及重要信息说明文件发送到指定邮箱。凡信息缺失的作品,将自动淘汰。


(七)复评交稿要求:初审入围者由组委会负责通知参评作者参加原作复评。原作背面右下角请清楚注明:展览题目+作者姓名+作品题目+作品类别+作品尺寸+联系电话。复评原作需在规定时间内送达,逾期将视为自动弃权参评。入选结果将在中山市文化馆微信公众号上公布。初评未入围作者不另行通知。


(八)作品装裱:所有参评作品无需装裱,由主办方统一装裱。


(九)作品退稿:展览结束后,由主办单位通知作者在指定时间到展出地点领回作品。


联系电话及联系人


联系电话:0760-88263723;


联系人:曾黎、魏怡晓


来源:中山市文化馆订阅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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