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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节市第四届书法临帖作品展征稿启事(2021年3月15日截稿)

2021年01月18日 21:03:362939人参与0

      为了展示我市广大书法爱好者对书法经典碑帖的学习和研究成果,鼓励植根传统,尊崇经典,推出精品力作,推动我市书法事业的繁荣发展,经研究,特举办“毕节市第四届书法临帖作品展”。现将有关征稿事项安排如下。

一、主办

毕节市文学艺术界联合会

贵工程乌蒙书画院

毕节市美术馆

毕节市书法家协会

二、承办

毕节市书法家协会

贵工程龙泉书法协会

三、征稿范围

毕节市籍或者在毕节市工作的书法作者,非毕节市书法家协会会员请附寄身份证复印件或者工作单位证明原件。

四、作品要求

(1)碑帖临作一件(落款中注明所临碑帖名称)、创作作品一件。请在作品背面右下方用铅笔注明作者姓名、性别、单位或讯址、电话号码。一次性寄交。可多投件数,但要求不同碑帖,且须同时投相应的创作作品。本次展览不收篆刻

(2)临摹作品要求临摹历代经典书法碑帖,投稿时附上所临碑帖复印件及作品释文(临局部附局部)。临写作品要保持内容的相对连贯、完整。创作作品要求取法临帖对象,与临摹作品的书体、字法等元素基本保持一致,是对临摹对象的学习、思考与升华。书体不限。 

(3)规格:六尺整张(180cmX97cm)以内竖式。2cm以下小字为四尺(138cmX70cm)以内竖式。所有作品请勿装裱。

(4)作品应选择高质量专业书画用纸,避免使用易折断、易破损的纸张。凡在形式制作上过度拼接粘贴、染色做旧、故意涂抹等或使用特殊仿古印刷纸,该作品在评审中将会受到影响。

(5)不符合要求者不予评审。

五、作品评审

(1)由毕节市书法家协会组织评委对作品进行评审。

(2)评出一等奖3名、二等奖4名、三等奖5名,入展作者48名。

(3)毕节市书协主席团成员和中国书协会员投稿作品,将作为特邀参展不参评。

六、作品展览及作者待遇

(1)展出获奖入展作者作品共120件。

(2)作者获等级奖直接具备加入毕节市书法家协会条件;入展作为加入毕节市书法家协会条件一次。

(3)所有作品展览后退还作者本人。

七、截稿时间和联系人

(1)即日起至2021年3月15日截稿(以快件发出日期为准)。

(2)收稿地址:

贵州省毕节市七星关区麻园街道卫校后大门墨雅轩字画装裱店

收稿人:高  晶

联系电话:13595717447

八、展览时间及地点

(1)展览时间:具体待定。

(2)展览地点:乌蒙书画院展厅

九、凡作者投稿,即视为认可本启事的所有规定和认可整个活动过程中的一切安排。相关问题由毕节市书法家协会负责解释。

               毕节市书法家协会

2021年1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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