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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档案馆 江西省书法家协会 关于开展江西知名书法家建档工作的公告

2020年12月11日 20:18:241445人参与0

为保护传承和弘扬发展中华优秀传统文化艺术,促进江西书法艺术事业的发展与繁荣,根据《江西省档案馆名人档案管理办法》,省档案馆与省书法家协会(以下简称省书协)合作,共同开展江西知名书法家建档工作。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01

目的和意义

档案的作用是存凭留史、资政育人。书法艺术是中华民族的优秀传统文化之一,具有独特的历史价值及丰富的文化内涵。知名书法家档案是国家宝贵的文化财富,是国家档案资源的重要组成部分,开展知名书法家建档工作,能安全有效地保护好书法艺术作品,使书法艺术所蕴涵的历史文化和人文精神得以永久传承,具有重要的现实和历史意义。

02

建档时间

为江西知名书法家建档是一项常态化工作,自2021年起每年建档一次,每年6月为建档对象评审时间。

03

建档对象应具备条件

建档对象必须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发展道路,品德高尚,遵纪守法。书法作品具有较高艺术价值,在全国有较大影响力和较高知名度;祖籍江西或曾经在江西工作、生活过的非江西籍书法名家。主要包括:

(一)在全国具有较大影响力的已故书法家;

(二)曾经担任中国书法家协会常务理事以上职务,担任省级书法家协会主席或名誉主席;

(三)年满70 周岁以上,曾经为推动江西书法艺术事业做出突出贡献,书法作品在全国有较大影响力的书法家;

(四)70周岁以下,曾在中国书法家协会主办的展览中获奖1次或者入展5次以上,在全国有较大影响力的书法家。

04

建档对象档案资料收集范围

(一)反映书法家不同时期、不同风格,具有代表性和永久保存价值的书法作品。具体要求:

1.数量:每位书法家选送5幅代表作(其中2幅作品内容必须为原创)入馆收藏;

2.种类:中堂或者横幅,对联最多一副;

3.尺寸:不小于四尺整张,每件作品字数28字以上(对联除外);

4.字体:篆书隶书楷书行书草书篆刻(原石)均可(必须有1幅楷书作品、1幅行书作品)。

(二)与收藏作品有关的各种档案资料:包括作品说明、出版的书籍、图册、有关评论文章等;

(三)与书法家个人有关的各种档案资料:包括个人简历、主要事迹和荣誉、传记家谱、流派传承、书信、奖杯、证书、日记、照片(纸质和数码)、音视频、个人印章等;

(四)其他相关档案资料。

个人形成的各类档案资料原则上一年一交,也可随时移交。个人移交的各类档案资料,都应配有详细清晰的文字说明,以保证档案的真实性和完整性。作品类应注明作品名称、作者、尺寸、创作时间、主题及意义、创作背景等。数码照片、磁带、磁盘、光盘和实物等档案,文字说明应包括:时间、地点、人物、形成者、事由等背景信息,照片应逐张标明。

05

建档程序

(一)符合建档条件的书法家(已故者由其家属代表)填写《江西知名书法家建档申请表》;

(二)省档案馆会同省书协对申请建档人员资格进行审核,拟定符合条件的建档对象;

(三)面向社会公示建档对象人选;

(四)建档对象或家属根据要求向省档案馆报送档案资料(含作品);

(五)省档案馆整理建档对象的档案资料并入名人档案库保存;

(六)省档案馆向建档对象颁发《名人档案收藏证书》;

(七)不定期举办“江西省档案馆藏书法名家作品展览”,编辑出版有关书籍。

06

联系方式等

联系方式:周芳 0791-88916277    13970025156

          周佳 0791-88916218    13970012267

《江西知名书法家建档申请表》及有关档案资料邮寄地址:南昌市红谷滩新区卧龙路999号西8栋320室  周芳

江西档案信息网  


江西知名书法家建档人员申请表.doc

江西省档案馆 江西省书法家协会

2020年12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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