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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山市第二届“黄苗子杯”书法作品展览征稿启事(2019年11月5日截稿)

2019年10月20日 22:20:403078人参与0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坚定文化自信,进一步繁荣我市书法创作,擦亮“黄苗子杯”书法作品展这个品牌,将于2020年元月举办第二届“黄苗子杯”书法作品展览。现面向全市书法家书法爱好者公开征稿,有关事项如下:

一、组织机构

  主办单位:中山市文学艺术界联合会

  承办单位:中山市书法家协会

  协办单位:广东榄菊书法院、中山市五桂书法院、中山市教师书法协会

二、组委会

  由主办单位、承办和协办单位联合成立组委会

主 任:陈江梅

  副主任:冯福禄、骆培华

委   员:叶馨萍、李武耀、吴步里、龙锦营、贺溪阳、单永辉、蓝昭城、周红钊、郭忠之、公春江、梁斌  

三、作品入选及奖项设置

1、中山市第二届“黄苗子杯”书法作品展览设入选作品80件;其中优秀作品3件、获奖提名作品10件,入展作品67件;

2、优秀作品每件给予5000元创作扶持资金,获奖提名作品每件给予1000元创作扶持资金。优秀作品、获奖提名作品及入展作品均颁入选证书和赠作品集2本;

3、入选作者具备申请加入中山市书法家协会资格。

四、作品入选评审

1、评委会由省内外有关专家组成。评审以无记名投票方式进行,分两个阶段进行:第一阶段为初评,由5名中山市书法家协会评审委员会成员参与评审,评出入选作品80件;第二阶段为终评,邀请广东省专家评委评审,评出优秀作品3件、获奖提名作品10件,入展作品67件;

2、评审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加强对书写内容、文字正误及篆法、草法的审查。提倡文化内涵,注重文字规范;

3、凡有代笔、抄袭等问题者,组委会将取消其在本次展览中的入选资格;

4、所有入选作品及名单均在《中山日报》、“书法征稿”等媒体平台上公布;

5、入选作品有资格参与市内外展览活动

 五、征稿要求

1、征稿对象:在中山市工作、生活居住一年以上的18岁以上的书法家、书法爱好者;

2、凡国家级会员、评委、监事以及首届优秀作品获奖者等人员不参与评比,其作品作为“特邀”参加展览;

  3、创作内容和规格:

  (1) 内容积极向上,健康祥和的古今诗、词、赋、文、联等均可,尤其欢迎书写反映中山人文地理风貌、体现时代精神,弘扬主旋律,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有关内容;

  (2)提倡自作诗词的书写;

  (3)书法作品一律为竖式,单件作品不超过180cm×97cm,篆刻投稿4-8方,附2方以上边款,贴在4尺对开竖幅宣纸上。所有作品不需装裱。

  4、投稿要求:

  (1)每人投稿数量不限,可多次投稿,但投稿时禁止化名;

  (2)草书篆书篆刻作品请附释文

(3)作品背面右下角请用铅笔楷书写明作者真实姓名、性别、年龄、通讯地址、作品名、联系电话及身份证号码;

(4)因人力所限,所有参赛作品均不退稿;

(5)投稿请填写《中山市第二届“黄苗子杯”书法展览投稿登记表》,登记表可在“文艺中山”和“中山市书法家协会”公众号下载。登记表连同身份证复印件、作品一并送或寄出。

六、展览时间、地点

2020年元月1日下午在中山市文艺家活动中心展厅举行开幕式,并陆续在广州等地举行巡展活动。

七、征稿时间、投稿地址

1、征稿时间:本启事自公布之日起征稿,至2019年11月5日截稿。 

2、投稿地址:中山市石岐区豪程北路5号市文艺家活动中心三楼313室市书协办公室,邮编:528400 。联系人:高容笑;电话:18022175153;市书协办公室电话:88788262。

八、其它事项

1、凡投稿者视为认同并遵守本启事各项规定;

    2、本征稿启事解释权归中山市首届“黄苗子杯”书法作品展览组委会。

  中山市书法家协会     

       2019年10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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