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风朗怀·廉政法治
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和***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传承发展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着力实施东莞书法“繁星”行动,擦亮东莞书法“朝阳”工程品牌,培养青少年学习书法的浓厚兴趣,发现和培养传承书法艺术的生力军,特举办清风朗怀·廉政法治——“长安选堂奖”东莞市第十一届青少年书法现场大赛。现将征稿事项公布如下:
一、活动目的
今届大赛以弘扬传承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为主线,学习、发扬国学大师饶宗颐教授“求真、求是、求正”精神,围绕“清风朗怀·廉政法治”的主题,面向全市青少年征集优秀书法作品。通过组织作品征集、书法现场创作及作品展览等活动,引导青少年自觉知法、学法、用法、守法,营造知廉、敬廉、守廉、护廉的社会氛围,在全市青少年中掀起重视书法、热爱书法、学习书法的热潮。
二、组织机构
主办单位:长安镇人民政府 东莞市书法家协会
承办单位:中共长安镇纪委、长安镇文明办、长安镇宣传文体局、长安镇教育局、东莞市司法局长安分局、长安镇文联
协办单位:长安镇文广中心、长安镇图书馆、东莞市书法家协会长安分会、长安镇各公民办中小学校
三、主题题材
(一)主题:清风朗怀·廉政法治
(二)题材:
1、以庆祝中国***建党98周年和新中国成立70周年为主线,重点围绕廉政法治建设的主题,全方位、深层次、多角度突出反映在党的正确领导下我市各行各业的快速发展历程和各领域所发生的巨大变化。
2、以反映振兴乡村建设和美丽家乡的优秀诗词、格言、名言、警句和歌赋等均可,内容健康,积极向上,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和中华民族优秀的传统美德等。
四、参赛对象
凡我市年满6-18周岁的青少年均可参赛,设甲组(15-18岁)、乙组(13-14岁)、丙组(10-12岁)、丁组(6-9岁)共4个组别。
五、大赛形式
(一)由市书协市直、各镇(街道、园区、行业)分会联合当地有关部门在开展宣传发动的基础上,采用广泛征集作品的形式,由各分会直接向市书协秘书处报名参赛。
(二)由大赛组委会组织专家对市直、各镇(街道、园区、行业)分会、学校和社会书法培训单位选送的参赛作品进行初选。入选作者将统一参加全市现场决赛。
(三)从参加全市现场复赛的作品中评选出300幅优秀作品。
六、大赛要求
(一)参赛作品仅限毛笔书法和篆刻,楷书、行书、草书、隶书、篆书等书体均可自选(草、篆书请附释文)。
(二)初赛作品不收装裱件,不超过6尺宣整纸(不收横幅作品)。
(三)毛笔书法要求使用规范汉字(包括繁体字、异体字),不得有错字、别字。
(四)现场决赛宣纸由大赛组委会统一提供,亦可自携宣纸。毛笔、墨汁、水盂、画毯、刻刀、刻石、砂纸、印章、印泥、铅笔等文具由参赛选手自备。
(五)参赛选手一律不得代笔。
七、奖项设置
(一)大赛奖项:
1、大赛共设金奖20名,每名奖金800元;银奖30名,每名奖金500元;铜奖50名,每名奖金300元;优秀奖100名;入围奖若干名。获铜奖以上获评为东莞市第二批“百佳青少年书法家”称号。
2、根据实际情况,对组织统一送稿且成绩突出的辅导员和学校、社会书法培训单位,分别授予优秀指导老师和优秀书法辅导单位称号。
(二)凡获奖、入围作者均获赠荣誉证书和《大赛作品集》名一本。
八、收稿办法
(一)由市书协市直、各镇(街道、园区、行业)分会联合当地有关部门集中收集初赛作品(见附件一),所有参赛的作者须填写“长安选堂奖”东莞市第十一届青少年书法现场大赛作品登记表(见附件二)。
(二)参赛者个人、学校或社会书法培训单位亦可自行寄(送)到东莞市莞城可园北路2号东莞文学艺术院大楼市书法家协会收,联系人:王思红;联系电话:13929467615,邮寄报名表必须在信封左下角注明“第十一届青少年书赛”字样。
(三)初赛作品截止日期为2019年8月30日,以当地邮戳为准。
九、其他事项
(一)所有来稿必须符合本方案要求;
(二)凡送稿者视为认同并遵守本方案各项规定;
(三)有关解释权归本届大赛组委会。
“长安选堂奖”
东莞市第十一届青少年书法现场大赛组委会
2019年7月25日
附件一
清风朗怀·廉政法治
“长安选堂奖”东莞市第十一届青少年书法现场大赛
各镇(街道、园区、行业)收稿联络表
序号 | 名称 | 联系人 | 地址 | 电话号码 |
1 | 市书协 | 王思红 | 莞城可园北路2号 | 13929467615 |
2 | 市直分会 | 王思红 | 莞城可园北路2号 | 13929467615 |
3 | 莞城分会 | 卢晓羽 | 莞城文化服务中心 | 13712762088 |
4 | 东城分会 | 李耀权 | 东城文联 | 13600296998 |
5 | 南城分会 | 李小姐 | 南城艺展中心商务楼B座206室 | 23303188 |
6 | 万江分会 | 莫丽华 | 万江街道滨江公馆3栋3单元 | 18922940496 |
7 | 石龙分会 | 刘 味 | 石龙镇太平路76号 | 13829133911 |
8 | 虎门分会 | 陈小姐 | 虎门镇虎门公园内影像虎门艺术中心二楼 | 82881102 |
9 | 长安分会 | 伍 洪 | 长安镇长中路117号F2文化艺术创意园202 | 13694916865 |
10 | 厚街分会 | 伍志明 | 厚街镇竹溪小学 | 18998067578 |
11 | 大岭山分会 | 廖定标 | 大岭山镇文化广播电视服务中心 | 13669812329 |
12 | 寮步分会 | 钟思耿 | 寮步镇香市小学 | 13556782862 |
13 | 茶山分会 | 袁淑贞 | 茶山镇东岳路茶叶交易市场办公室 | 86402866 |
14 | 石排分会 | 张国康 | 石排镇太和中路230号石岗小学 | 13620061319 |
15 | 石碣分会 | 王左石 | 石碣新民学校 | 13728257918 |
16 | 东坑分会 | 卢启麟 | 东坑镇中心小学后星光餐厅 | 13560813322 |
17 | 横沥分会 | 梁姬宁 | 横沥镇第二小学 | 18103094100 |
18 | 桥头分会 | 张利平 | 桥头镇文化广播电视服务中心 | 13686139778 |
19 | 道滘分会 | 刘柏森 | 13431521283 | |
20 | 沙田分会 | 黄小姐 | 沙田镇文广中心四楼办公室 | 13532727934 |
21 | 中堂分会 | 叶煜坤 | 中堂镇文联 | 13809273936 |
22 | 望牛墩分会 | 唐伟明 | 望牛墩镇金碧苑26铺莞雅艺术工作室(镇房地产开发公司对面) | 13929215150 |
23 | 高埗分会 | 文伟军 | 高埗镇颐龙湾103栋201墨趣书法工作室 | 13786718788 |
24 | 常平分会 | 傅锦革 | 常平振兴三街出入境办证大厅旁春风照相馆 | 13925507088 |
25 | 大朗分会 | 叶绍求 | 大朗镇文广中心书协办公室 | 832O3289 |
26 | 清溪分会 | 陶凤元 | 清溪上元路德龙厂隔壁第二家商铺松月斋 | 13412224347 |
27 | 凤岗分会 | 廖钢松 | 13332628080 | |
28 | 黄江分会 | 邓浩凡 | 黄江中学 | 13527991265 |
29 | 樟木头分会 | 廖韶山 | 樟木头镇石马银河南路36号博艺画室 | 1382927798 |
30 | 塘厦分会 | 姚翰求 | 塘厦镇宏业北路9号迈亿大厦五楼银湖书法院 | 15017133430 |
31 | 麻涌分会 | 蓝广田 | 麻涌镇知鱼斋广告(麻涌地税对面) | 13414322766 |
32 | 洪梅分会 | 牟传林 | 洪梅镇广场4栋118一119号闻源堂书画苑 | 13712029540 |
33 | 谢岗分会 | 谢焕娣 | 谢岗镇广场中路文化大楼四楼办公室 | 13332633118 |
34 | 企石分会 | 罗友芳 | 企石镇振兴路东一街42号竹芳书画苑 | 13423134632 |
35 | 松山湖分会 | 潘房雄 | 13480030883 | |
36 | 海关分会 | 黄伟升 | 沙田镇沙田大道61号沙田海关 | 13602708133 |
附件二
清风朗怀·廉政法治
“长安选堂奖”东莞市第十一届青少年书法现场大赛参赛作品登记表
作 品 题 目 | 组 别 | ||||
作者姓名 | 年 龄 | 性 别 | |||
所在镇街 | 选送单位 | ||||
指导教师 | 所在学校 | ||||
联系电话 | 固话: 手机: | ||||
备 注 (草、篆书附释文) | |||||
编辑:东莞市书法家协会秘书处
审核:黄贵田
录入:黄品功
地址:东莞市莞城可园北路二号东莞文学艺术院二楼
电话:0769—22223580。
邮箱:1006752318@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