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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征稿】“中华白海豚杯”第三届广东省篆刻艺术展征稿(2026年6月30日截稿)

2026年03月07日 21:02:196人参与0

  ******对广东海洋发展寄予厚望与重托,对广东向海图强提出殷切希望和战略指引。为积极响应******全面建设海洋强省的重要指示,广东省书法家协会、湛江市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和湛江市文学艺术界联合会定于2026年8月在湛江联合举办“中华白海豚杯”第三届广东省篆刻艺术展,用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助力海洋生态文明建设,进一步推动广东篆刻事业的发展。

一、组织机构


指导单位

广东省文学艺术界联合会

主办单位

广东省书法家协会

湛江市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

湛江市文学艺术界联合会

承办单位

湛江书画院

湛江市书法家协会

寸金印社

湛江市赤坎区文化服务中心

协办单位

广东省书法家协会篆刻委员

湛江市艺术研究室

湛江市博物馆

湛江市图书馆

二、作品征集


  1.征稿对象

  (1)年满18周岁,有广东户籍或长期在广东生活、工作的作者均可投稿(须附广东居民身份证、广东居住证明或工作证明复印件)。在广东就读的非广东籍在读大学生请附学生证复印件。

  (2)投稿一律使用真实姓名(与身份证一致)。

  2.投稿要求:

  (1)内容要求:投稿篆刻作品内容分为指定内容和自选内容两部分。指定内容围绕中华白海豚主题展开创作,传递守护白海豚,共筑文明湾的理念。

  指定内容:一方为以中华白海豚为主题的肖形印;另一方文字印内容在以下命题中任选:中华白海豚”“海洋生态文明”“雷州湾情”“海丝灵韵”“跃动湛江

  自选内容:要求文辞高雅,积极健康。

  (2)作品要求:篆刻印蜕6—12枚(含2方指定内容的作品),边款不少于2枚。投稿作品一式两份,一份制作印屏,请作者自行题签、设计和粘贴于四尺对开(138×35cm)竖式宣纸上;另一份用于编辑出版作品集,请将印蜕、边款粘贴在A4复印纸上,并注明每方印蜕的释文。在作品及A4纸背面下方用铅笔正楷注明:投稿作者真实姓名、性别、身份证号、通讯地址、邮编、联系电话。

  (3)为鼓励篆刻作者加强篆书修养,提高篆书水平,每位投稿作者可以同时寄交篆书作品一件,规格六尺整纸(高180×98cm)以内,竖式。篆刻、篆书两项兼优者才有资格评为优秀作品。

  (4)评审结束后,优秀作品作者须提供篆刻原石一方,与印屏一并展出。入展作品根据情况另行通知提供原石(优秀奖作品原石收藏,其余展后退还作者)。

  3.稿日期:2026630日,以当地快递发出时间为准。

  4.收件地址:广东省湛江市人民大道北39号湛江书画院,邮编:524039;联系人:苏乃仲;联系电话:15900186681。信封上请注明广东省第三届篆刻展字样。

  5.收稿退稿

  (1)展览不收参评费。

  (2)投稿作者请填写《第三届广东省篆刻艺术展投稿登记表》(附表格),下载填写后发送至邮箱:2277405262@qq.com,打印的纸质版登记表同作品一起邮寄。

  (3)作品、登记表与相关材料一并寄出。上述材料不全者,不予评审。

  (4)优秀奖作品由承办单位收藏。

  (5限于人力,投稿作品一律不退稿。

  (6)征稿期间不办理换稿、退稿等事宜。

三、作品评审


  1.由广东省书法家协会组织省内外专家组成评审委员会,负责作品初评、复评、终评和面试考核等工作。

  2.评审过程遵循公平、公正、公开原则,邀请公证人员现场监督。

  3.对篆刻入展作者的篆书进行评审,作为获奖依据。评委会将对这部分入展作者的篆刻、篆书综合评判,两项兼优者才有资格评为优秀奖作品。

  4.评出入展作品100件左右,其中优秀奖作品10件。

  5.广东省书协将根据情况组织面试,评审结果在广东省书法家协会微信公众号公示公布

四、作者待遇


  1.向入展作者颁发证书。

  2.全部入展作品编入中华白海豚杯广东省第三届篆刻展作品集》向入展作者赠送3作品集

  3.优秀奖作品印章原石一方收藏费每人2000税后

  4.入展作者具备申请加入广东省书法家协会的条件之一。

  5.收藏费、入展证书、展览作品集将在开幕式之日起90个工作日内由相关单位向入展作者支付和邮寄。

  6.入展作品优先用于文创开发、展览展示及白海豚保护公益宣传。

五、展览时间及地点


  拟于2026年8月在湛江展出,届时将展出约100件入展作品。

六、其他事项


  1.投稿作者特别许可如下权利:举办单位对参展作品享有展览、出版、宣传、信息网络传播、研究、摄影及录像等权利,对入展作品和不退稿作品享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各项权利。收藏方对收藏作品还另享有相关作品原件的完全所有权及展览权等权利。以上许可均无需另行支付前述收藏费以外的任何费用。

  2.投稿作者一经投稿,即为完全接受本征稿启事的全部约定或要求。

  3.所有来稿应当符合本启事各项要求。

  4.本启事解释权归广东省书法家协会。

  附件:《第三届广东省篆刻艺术展投稿登记表》

第三届广东省篆刻

艺术展组委会

2026年3月5日


附件:《第三届广东省篆刻艺术展投稿登记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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