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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征稿】辽宁省首届行书作品展征稿启事(2026年4月16日截稿)

2026年03月07日 21:05:389人参与0

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精神和***文化思想,热烈庆祝中国***成立105周年,大力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推动书法艺术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辽宁省书法家协会特举办辽宁省首届行书作品展览。

辽宁行书创作底蕴深厚,人才辈出。举办全省行书作品展,旨在集中展示辽宁书法传承有序、植根传统、入古出新的最新创作成果,全面检阅当前辽宁行书创作的整体水平与发展风貌,搭建全省行书创作者交流互鉴的优质平台,挖掘与培养行书创作骨干力量,助力辽宁书法艺术事业持续繁荣。

现将有关事项公布如下:

一、举办单位

主办单位:辽宁省书法家协会

承办单位:大连市书法家协会

二、征稿要求

1.投稿范围

年满18周岁的辽宁籍或工作、生活在辽宁省内的书法爱好者均可自由投稿。(非辽宁籍身份证号码的投稿作者需提供学习、工作或长期居住证明)

2.作品要求

(1)坚持以经典为根基,深入传承行书艺术精髓,倡导雅正书风,展现时代正大气象。坚决抵制低俗、庸俗、媚俗等不良倾向,反对刻意模仿当下流行风格、盲目跟随时风潮流、过度追求形式化制作而忽视笔墨内涵与艺术本质的创作行为,鼓励在继承传统基础上探索个性化艺术表达,彰显行书艺术的经典价值与时代活力。 

(2)主题导向与内容规范

作品内容须积极健康、昂扬向上,紧扣主题:一是以庆祝中国***成立105周年为主线,讴歌党的百年光辉历程、伟大成就与宝贵经验,弘扬伟大建党精神,展现新时代党和国家事业发展的蓬勃气象;二是聚焦“诚信辽宁”建设,生动呈现诚信文化内涵、新时代辽宁振兴发展风貌与辽宁人民的精神特质。

创作形式上,提倡作者自撰书写内容,亦可选用古今经典诗文。若使用他人诗文作品,须采用权威版本,确保内容准确无误、连贯完整,不得擅自删改;落款处需清晰注明原作者姓名及诗文名称,避免出现内容讹误或侵权问题。

(3)每位作者限投1件。 

(4)作品为竖式,尺寸为6尺整张(高180cm,宽97cm)以内。不收手卷、册页作品。

(5)材质须为纸、绢。

(6)来稿请勿机器托裱。

3.收稿退稿

(1)本届行书展不收参评费。

(2)投稿作者请填写《辽宁省首届行书作品展投稿登记表》,同时在作品背面右下方用铅笔正楷注明:真实姓名、所属市、身份证号、联系电话。

(3)作品、登记表与相关材料一并寄出。上述材料不全者,不予评审。

(4)限于人力投稿作品一律不退稿。

(5)入展作品由赞助方收藏。

(6)征稿期间不办理换稿、退稿等事宜。

三、评审

1.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坚守中华文化立场,传承中华文化基因,展现中华审美风范,植根传统、鼓励创新、艺文兼备、多样包容。 

2.由省书协组织评审,评选出入展作品约170件、入选作品约60件,评审结果将在省文联网站、微信公众号公示。

四、违规处理

1.凡接到通知后未按规定面审者,取消入展资格。 

2.凡发现投稿作者存在代笔、抄袭、一稿多投等违规行为,将视情采取取消入展资格、通报其所在团体会员和单位、3至5年内不得参加辽宁省书协主办的任何展览等处理。 

五、展览

本届展览拟于2026年7月在辽宁大连举办。

六、作者待遇

1.入展作者颁发证书、作品集一册及收藏费500元。

2.入选作者颁发证书、作品集一册。

3.非会员书法作品入展具备加入辽宁省书法家协会的资格;入选具备加入辽宁省书法家协会条件之一。

七、征稿时间

本启事自公布之日起征稿,至2026年4月16日截稿(以当地邮戳或快递公司受理日期为准),拒收逾期投稿作品。 

八、收稿地址

收稿地址:大连市西岗区华泰街100号大云书库美术馆

联系人:萧老师

电话:0411-82486707

九、其他事项

1.投稿作者特别许可如下权利:举办单位对参展作品享有展览、出版、宣传、信息网络传播、研究、摄影及录像等权利,对入展作品和不退稿作品享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各项权利。收藏方对收藏作品还另享有相关作品原件的完全所有权及展览权等权利。以上许可均无需另行支付前述收藏费以外的任何费用。 

2.投稿作者一经投稿,即为完全接受本征稿启事全部约定和要求。 

3.所有来稿应当符合本启事各项要求。 

4.本启事解释权归辽宁省书法家协会。

附件下载

1.辽宁省首届行书作品展投稿登记表

下载地址:

http://www.lnwyw.org.cn/gsgd/202602/t20260228_1358055.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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