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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州市第二届篆隶书法作品展征稿启事(2025年3月25日截稿)

2025年03月11日 20:24:10602人参与0







州市第二届篆隶书法作品展


征稿启事






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和***文化思想,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推动篆隶书体的传承与发展,集中展示温州地区书法创作成果,温州市书法家协会决定举办溫州市第二届篆隶书法作品展,现将有关事项公布如下:









举办单位









指导单位:温州市文学艺术界联合会


中共瓯海区委宣传部


主办单位:温州市书法家协会


瓯海区文学艺术界联合会


支持单位:温州市文化馆


承办单位:瓯海区书法家协会









征稿要求









1.征稿范围年满18周岁以上的温州市常住居民(包括温籍及新温州人),每位作者篆、隶作品可各投1件。


2.作品要求


(1)鼓励深入传承篆书、隶书经典,书写时代正大气象,抵制低级庸俗媚俗,反对刻意模仿当下、盲目跟随时风、过度形式制作等倾向。


(2)内容积极、健康、向上,鼓励书写历代优秀诗文、楹联或吟咏温州山水的诗词文赋,提倡自撰书写内容。使用他人诗文,应注意使用权威版本,保持内容准确连贯和相对完整,落款处注明原作者姓名及诗文名称。


(3)书法作品尺寸为6尺整张(高180cm,宽97cm)以内,小字类(单字字径一般在2cm以内)作品尺寸为4尺整张(高138cm,宽69cm)以内,一律竖式。手卷作品尺寸为高35cm以内,长度248cm以内。册页作品成品尺寸每页高宽不超过40cm,正文页数为5-12开(10-24页)。手卷、册页作品入展数量一般不超过入展作品总数的6%。


(4)不接受纸、绢以外材质创作的作品,来稿请勿装裱,并用铅笔在作品背面右下角用正楷注明:作者姓名、性别、年龄、详细通讯地址、联系电话、内容是否自撰、是否退稿。微信扫码填写《温州市第二届篆隶书法作品展投稿登记表》。上述材料不全者,不予评审。






(5)本次展览不收参评费。获奖作品不退稿,由相关收藏单位收藏。退稿工作由收稿单位负责。退稿将使用顺丰到付的形式,退稿邮寄费用由作者本人承担。











评审与作者待遇









1.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坚守中华文化立场,传承中华文化基因,展现中华审美风范,植根传统、鼓励创新、艺文兼备、多样包容。


2.由温州市书法家协会组成评委会进行评审,评选出优秀作品10件(奖金1000元/件),入展作品80件左右,入选作品若干件,评审结果在“温州书协”微信公众号公示。


3.入展作者具备加入温州市书法家协会的条件之一。









征稿日期与收稿地址









1.日期:本启事自公布之日起征稿,至2025年3月25日截稿(以当地邮戳或快递公司受理日期为准),拒收逾期投稿作品。身份证复印件、作品释文、疑难用字说明(包括作品中较为偏僻的异体字、不常用的字法等)、原引版本复印件(封面、版权页、目录页、正文页等)与作品一起寄出。


2.收稿地址:温州市瓯海区新桥街道国鼎路112号(新桥二小传达室)


3.收稿人:唐亮


4.联系电话:13587675358









其他事项









1.投稿作者特别许可如下权利:举办单位对参展作品享有展览、出版、宣传、信息网络传播、研究、摄影及录像等权利,对入展作品和不退稿作品享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各项权利。


2.作品展览及其他具体事项另行通知,所有来稿应当符合本启事各项要求。


3.本启事解释权归温州市书法家协会。




温州市书法家协会


2025年2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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