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传承和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挖掘海南女性书法人才,推动海南女性书法艺术事业发展,集中展现我省女书法家及广大女性书法爱好者的创作成果,特举办“海南省首届女子书法作品展”。现将征稿有关事项公布如下:
一、组织机构
指导单位:中共海口市委宣传部
主办单位:海南省书法家协会、海口市文学艺术界联合会
二、征稿对象
凡年满18周岁的海南籍女性中国公民,海外海南籍女性华人,在海南省工作、学习和生活的非海南籍女性,均可投稿。
三、征稿要求
1.内容要求:健康向上,格调高雅。提倡创作反映时代精神、海南地域文化特色(如海洋文化、热带风情、黎苗文化、东坡文化、自贸港建设等)及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作品, 诗、词、曲、赋、联、文等体裁不限。鼓励内容自撰,但应符合诗文规则和常识;书写非自撰内容应注意使用权威版本,保持内容的准确连贯和相对完整,并在落款处写上原作者姓名及篇名。投稿作者应当遵守《著作权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确保书写内容不存在著作权、名誉权等争议和纠纷。因书写内容或形式等而产生的任何纠纷,由投稿作者本人负责。投稿作品须为作者原创,严禁抄袭、代写、临摹他人的作品。如涉及版权或名誉纠纷,责任自负。
2.尺寸要求:四尺(138cm×68cm)以内,一律竖式,投稿作品建议使用高质量的宣纸、专业书法用纸进行创作,不接受非纸绢类创作的书法作品,来稿请勿机裱托膜、装裱。
3.投稿数量:每位作者限投一件,谢绝一稿多投作品,征稿期间不办理换稿、退稿等事宜。
4.退稿事宜:作品如需退稿,请在作品背面和投稿登记表中标注,退稿费到付,未标注者视为不退稿,作品退稿邮寄和保险费用以邮寄到付形式由作者本人承担,退稿工作于展览结束后90个工作日内完成。
5.本次展览不收参评费,篆刻、刻字、硬笔书法不在此次展览的征稿范围,不符合以上规定的投稿作品不予评选。
四、信息填写
1.请在作品背面右下角用铅笔正楷清晰注明:作者真实姓名、性别、身份证号、常用通讯地址、邮编、联系电话(手机)。
2.另附A4纸打印《海南省首届女子书法作品展投稿登记表》,连同身份证及相关身份证明复印件、抄录的内容文本相关复印件随作品一并寄出。
3.请在寄件外包装空白处注明“女子书法展”字样。
五、展前看稿会
为保障入展作品的艺术质量,展前将进行两轮看稿会,由举办单位请专家对各字体的书法作品进行创作点评和指导。
第一次看稿会时间:2026年5月底或6月初
第二次看稿会时间:2026年8月底或9月初
六、评审与待遇
1.由主办单位组织评审委员会和监审委员会,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进行严格评审。
2.入展数量:计划评选出入展作品约100件左右。
3.作者待遇:向入展作者颁发入展证书。非海南省书法家协会会员的入展作者,具备加入海南省书法家协会个人会员的一次条件;同时,具备加入海口市书法家协会个人会员的条件。
4.入展作品将结集出版《海南省首届女子书法作品展作品集》,入展作者每人获赠一册。
七、征稿时间
本启事自公布之日起至2026年9月30日,截稿日期以当地邮戳或快递公司受理日期为准,拒收逾期投稿作品。
八、收稿地址及联系人
收稿地址:海口市国兴大道68号体坛路海南省文联文艺家之家省书协办公室。邮编: 571100,联系人: 陈丽芹。联系电话:0898——65367473
九、违规处理
为维护此次展览的严肃性和权威性,主办方将加大对违规行为的查处力度,凡发现违规行为者,将取消入展资格。举报要求实名,且应事实清楚、证据确凿。
举报方式:海口市国兴大道68号体坛路海南省文联文艺家之家省书协办公室。邮编:571100,联系人: 陈丽芹。联系电话:0898——65367473
十、其他事项
1.本次展览不收取参评费。
2.主办单位对投稿作品拥有展览、研究、摄影、录像、出版及宣传权。凡投稿者均视为认同并遵守本启事各项规定。
3.收稿及评审期间,作品原件历经拆封、登记、悬挂、摆放等环节,或遇突发情况、不可抗力因素等,可能导致作品原件损伤,请投稿作者谅解。
4.本征稿启事解释权归海南省书法家协会、海口市文学艺术界联合会。
海南省书法家协会
海口市文学艺术界联合会
2026年3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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