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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省征稿】海南省首届女子书法作品展征稿启事(2026年9月30日截稿)

2026年03月25日 20:32:326人参与0

   为传承和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挖掘海南女性书法人才,推动海南女性书法艺术事业发展,集中展现我省女书法家及广大女性书法爱好者的创作成果,特举办“海南省首届女子书法作品展”。现将征稿有关事项公布如下:

一、组织机构

指导单位:中共海口市委宣传部

主办单位:海南省书法家协会海口市文学艺术界联合会

承办单位:海南省书协书法家委员会、海口市书法家协会

二、征稿对象

年满18周岁的海南籍女性中国公民,海外海南籍女性华人,在海南省工作、学习和生活的非海南籍女性,均可投稿

三、征稿要求

1.内容要求:健康向上,格调高雅。提倡创作反映时代精神、海南地域文化特色(如海洋文化、热带风情、黎苗文化、东坡文化、自贸港建设等)及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作品, 诗、词、曲、赋、联、文等体裁不限鼓励内容自撰,但应符合诗文规则和常识;书写非自撰内容应注意使用权威版本,保持内容的准确连贯和相对完整,并落款处写上原作者姓名及篇名。投稿作者应当遵守《著作权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确保书写内容不存在著作权、名誉权等争议和纠纷。因书写内容或形式等而产生的任何纠纷,由投稿作者本人负责。投稿作品须为作者原创,严禁抄袭、代、临摹他人作品。如涉及版权或名誉纠纷,责任自负。

2.尺寸要求:四尺(138cm×68cm)以内,一律竖式投稿作品建议使用高质量的宣纸、专业书法用纸进行创作,不接受非纸绢类创作的书法作品,来稿请勿机裱托膜、装裱

3.投稿数量:每位作者限投一件,谢绝一稿多投作品,征稿期间不办理换稿、退稿等事宜。

4退稿事宜:作品如需退稿,请在作品背面和投稿登记表中标注,退稿费到付,未标注者视为不退稿,作品退稿邮寄和保险费用以邮寄到付形式由作者本人承担,退稿工作于展览结束后90个工作日内完成。

5.本次展览不收参评费,篆刻刻字、硬笔书法不在此次展览的征稿范围不符合以上规定的投稿作品不予评选

四、信息填写

1.请在作品背面右下角用铅笔正楷清晰注明:作者真实姓名、性别、身份证号、常用通讯地址、邮编、联系电话(手机)。

2.另附A4纸打印《海南省首届女子书法作品展投稿登记表》,连同身份证及相关身份证明复印件抄录的内容文本相关复印件随作品一并寄出。

3.请在寄件外包装空白处注明“女子书法”字样。

五、展前看稿会

为保障入展作品的艺术质量,展前将进行两轮看稿会,由举办单位请专家对各字体的书法作品进行创作点评和指导。

第一次看稿会时间:2026年5月底或6月初

第二次看稿会时间:2026年8月底或9月初

六、评审与待遇

1.由办单位组织评审委员会和监审委员会,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进行严格评审。

2.入展数量:计划评选出入展作品约100件左右。

3.作者待遇:向入展作者颁发入展证书。非海南省书法家协会会员的入展作者,具备加入海南省书法家协会个人会员的一次条件同时,具备加入海口市书法家协会个人会员的条件。

4.入展作品将结集出版《海南省首届女子书法作品展作品集》,入展作者每人获赠一册。

征稿时间

本启事自公布之日起至2026930日,截稿日期以当地邮戳或快递公司受理日期为准,拒收逾期投稿作品。

收稿地址及联系人

收稿地址:海口市国兴大道68号体坛路海南省文联文艺家之家省书协办公室。邮编: 571100,联系人: 陈丽芹。联系电话:0898——65367473

九、违规处理

为维护此次展览的严肃性和权威性,主办方将加大对违规行为的查处力度,凡发现违规行为者,将取消入展资格。举报要求实名,且应事实清楚、证据确凿。

举报方式:海口市国兴大道68号体坛路海南省文联文艺家之家省书协办公室。邮编:571100,联系人: 陈丽芹。联系电话:0898——65367473

其他事项

1.本次展览不收取参评费。

2.主办单位对投稿作品拥有展览、研究、摄影、录像、出版及宣传权。凡投稿者均视为认同并遵守本启事各项规定。

3.收稿及评审期间,作品原件历经拆封、登记、悬挂、摆放等环节,或遇突发情况、不可抗力因素等,可能导致作品原件损伤,请投稿作者谅解。

4.征稿启事解释权归海南省书法家协会海口市文学艺术界联合会

海南省书法家协会

海口市文学艺术界联合会

20263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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