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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省第十六届篆刻作品展征稿启事(2024年6月10日截稿)

2024年04月27日 23:08:47355人参与0


为庆祝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5周年,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文艺工作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繁荣文艺创作,推动篆刻事业发展,全面展示我省篆刻艺术魅力与当代篆刻艺术成就,特举办黑龙江省第十六届篆刻作品展。

一、组织机构


主办单位

黑龙江省文学艺术界联合会

承办单位

黑龙江省书法家协会

黑龙江艺术职业学院

协办单位

黑龙江省艺术博物馆


二、征稿要求


(一)投稿范围

黑龙江籍或在黑龙江省工作生活的书法家书法爱好者,年满18周岁以上者均可投稿。

(二)投稿要求

1.作品要求:

篆刻印蜕8—12枚,含2方指定内容作品,其他内容自选。边款不少于4枚。请作者自行题签、设计和粘贴。

指定内容:

(1)大美龙江

(2)寿如金石佳且好


2.印屏尺寸:138×35cm,一律竖式。

3.来稿请勿装裱,经评选后获奖、入展作品由组委会通知统一装裱,装裱费用自理,不符合上述规定者不予评选。

4.评审结束后,由组委会通知入展作者寄篆刻原石1方参展,原石展出后由承办方收藏。如不寄原石视为放弃入展资格。

(三)投稿数量及费用

1.请投寄原件,每位作者限投1件作品。

2.征稿期间不办理换、退稿等事宜。

3.展览结束后3日内,请作者自行或委托他人取回参展作品。(退件时间、地点及退件人另行通知。落选作品不退稿)。

4.本次展览不收参评费。

(四)填写信息

1.请在作品背面右下角用铅笔正楷注明:姓名、性别、身份证号、常用通讯地址、邮编、联系电话(固定电话、手机)、作品名称。

2.为便于准确登记和及时联系作者,请认真填写《黑龙江省第十六届篆刻作品展展览投稿登记表》,登记表上附身份证复印件随作品一并寄出。


三、作品评审


由省书协邀请专家组成本次展览评委会,制定评审细则、评审工作流程和评委守则,明确违规的处理办法,公平、公正、公开评审。


四、奖励待遇


评选获奖作者10名左右,入展作者150名左右,入选50名左右。向获奖作者和入展、入选作者颁发证书。

凡获奖和入展、入选作者,具备加入黑龙江省书法家协会的条件之一并纳入黑龙江省重点作者人才库优先参与各类培训。


五、展览时间


展览拟于2024年6月下旬在黑龙江省艺术博物馆举行。


六、征稿日期


本启事自公布之日起征稿,截止2024年6月10日,以当地邮戳为准,拒收逾期投稿作品。请在规定时间内将作品寄至投稿地址。


七、投稿地址


收稿地址:哈尔滨市香坊区公滨路108号 黑龙江艺术职业学院艺术教育系

联 系 人:陈思思 

联系电话:13763471287


八、其他事项


(一)所有来稿必须符合本启事要求。

(二)凡投稿者视为认同并遵守本启事各项要求。

(三)入展书法作品著作权归主办方所有。

(四)本征稿启事解释权归黑龙江省书法家协会。


扫描下方二维码获取投稿登记表



《黑龙江省第十六届篆刻作品展展览投稿登记表》


黑龙江省第十六届篆刻作品展组委会

                        2024年4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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