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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喜迎二十大”第八届内蒙古自治区书法篆刻展征稿启事(2022年6月20日截稿)

2022年03月29日 20:07:572009人参与0

“喜迎二十大”

第八届内蒙古自治区书法篆刻征稿启事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推动内蒙古自治区书法事业繁荣发展,以实际行动喜迎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特举办第八届内蒙古自治区书法篆刻展。展览既是对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普及和弘扬,也是对内蒙古书法艺术水平的全面检验与展示。

现将展览征稿事宜通知如下:

一、主办单位

内蒙古自治区文联、内蒙古书法家协会

二、征稿对象

年满18周岁的内蒙古自治区籍以及在内蒙古工作、生活的书法家、书法爱好者均可投稿作品落款姓名要用身份证真实姓名,谢绝接受非自治区内书法家、书法爱好者的作品。

三、征稿内容

内容为歌颂祖国、歌颂党、歌颂人民、歌颂美好生活,反映民族团结、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美丽中国”建设以及内蒙古自治区政治经济文化全面建设发展成就的诗词佳句。鼓励各种形式的艺术探索,所有作品请勿装裱。

四、征稿要求

1、征稿作品为书法、篆刻、刻字三个艺术门类。

2、草书篆书、篆刻、刻字及非国家通用语言文字作品请另附释文

3、书法:书体不限,不超过六尺整纸(180cm×97cm),一律竖式。不收册页、长卷作品。

4、篆刻:请粘贴于四尺或六尺竖式对开宣纸上,作品不少于六方,需附两方以上边款。

5、刻字:尺寸不得小于35×35厘米(或相当于0.12平方米的面积,不含边框),板厚不少于3厘米,载体(作品材质)以木质为主。请先寄送作品照片,初选后,寄送原作参加终评。

6、备注:请填写第八届全区书法篆刻作品展参展作品登记表,并附身份证复印件,在作品背后右下角用铅笔正楷注明姓名、性别、身份证号、常用通讯地址、邮编、手机号码。投稿须一律使用真实姓名,化名重复投稿者不予评审。

7、本次展览不收参评费。限于人力,未入选作品一律不予退稿。

8、截稿日期:自启事公布之日起至2022年6月20日截止。

五、投稿地址

作品请用顺丰或邮政特快专递方式邮寄至:内蒙古呼和浩特市赛罕区机场南辅路5.5公里内蒙古书法家协会  

邮编:010011

收件人:思琳         

电话:0471—4915341  

请在信封注明“八届全区展”字样,截稿时间以当地寄出时间或邮戳为准。

六、其他事项

1、来稿必须符合以上征稿要求。

2、凡投稿者视为认同并遵守本启事各项规定。

3、本征稿启事解释权归内蒙古书法家协会。

七、展览与出版

本展拟于2022年9月在内蒙古美术馆举行,开幕式之前出版《“喜迎二十大”第八届内蒙古自治区书法篆刻展作品集》。

八、作者待遇和相关责任

1、入展作者颁发入展证书,赠送本次展览作品集一册。

2、非内蒙古书法家协会会员入选本次展览,即具备加入内蒙古书法家协会的条件。

内蒙古书法家协会

                  2022年3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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