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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庆祝建党100周年”广西首届隶书作品展征稿通知(2021年6月30日截稿)

2021年03月16日 23:17:349473人参与0

   为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一百周年,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学习中共党史、新中国史、改革开放史、社会主义发展史系列重要论述,书写中国共产党的伟大贡献和重大成就,回顾中国共产党人为中国人民谋幸福、为中华民族谋复兴的初心使命,繁荣文艺创作,进一步推动书法事业繁荣发展,展示广西隶书创作的艺术成就,激发隶书创作热情,引领隶书创作方向,拟定于2021年9月举办“庆祝建党100周年”广西首届隶书作品展。

现将征稿有关事项公布如下:

一、举办单位:

主办单位:

广西壮族自治区文学艺术界联合会

承办单位:

广西书法家协会

广西书画研究院

二、征稿要求:

(一)投稿范围年满18周岁的在广西居住、生活或广西籍书法爱好者均可投稿,投稿须使用真实姓名。

(二)作品要求

1.内容:本次展览以庆祝中国共产党建党100周年为主题,可围绕党的历史文化革命历史、长征文化、英雄故事、新中国建设成就以及毛泽东、周恩来等老一辈革命家的诗词、警句等积极向上的内容进行创作。

2.规格:投寄作品原件,尺寸统一为6尺整张(180cm×97cm),一律为竖式。不符合尺寸要求者不予评选。

3.书体:统一要求为隶书。

(三)投稿数量参照中国书协第十二届全国书法篆刻作品展征稿要求,每位作者可多种风格作品同时投稿,同一作者不同风格可同时入展。作品一次性寄出,不接收第二次投寄作品。征稿期间不办理换稿、退稿等事宜。(四)费用此次展览不收参评费。

(五)填写信息

1.请在书法作品背后右下方用铅笔正楷注明:作者真实姓名、性别、身份证号、常用通讯地址、邮编、联系电话、作品名称。所有投稿作品请一律附释文

2.为便于准确登记,及时联系作者,请认真填写《“庆祝建党100周年”广西首届隶书作品展投稿登记表》,连同身份证复印件随作品一并寄出。

(六)书写材料为了评审、装裱、展示的需要,投稿作品应选择高质量专业书画用纸,避免使用易折断、易破损的纸张类材料。

三、评审

1.由广西书法家协会聘请专家组成本次展览评委会,制定评审细则、评审工作流程和评委守则,明确违规的处理办法,阳光公正评审。

2.广西首届隶书作品展评审初步定于2021年 7月举行。

3.本次展览严查代笔和抄袭行为。凡经面试确认投稿作品非本人创作或抄袭他人者,三年内不得参加广西书协主办的任何展览,并列为今后展览必查对象,同时视面试具体情况将结果刊登在广西书协网站及相关专业媒体,或通报其所在团体单位。发现临摹、抄袭已在公开出版物发表的古今作品(含古代碑帖集字、集联),取消入展作品资格。

4.文字审读:评审中,加强对书写内容、文字正误的审查。提倡文化内涵,注重文字规范。5.评审主要考察作者的创作水准,不鼓励在形式制作上过度拼接粘贴、染色做旧、故意涂抹等。

四、入展作品数量

本次展览将评出入展作品100件。

五、入展作者待遇

1.颁发入展证书。

2.入展作品展览结束后退还。

3.非区书协会员作品入展,其作者具备加入广西书法家协会条件之一。

六、征稿日期

     本启事自公布之日起征稿,至2021年6月30日结束,以当地邮戳为准,拒收逾期投稿作品。

七、收稿地址 

收件地址:广西南宁市青秀区建政路28号广西书法家协会

联系人:冯文华  陆娟

邮  编:530023

电  话:0771-5624176、13878121068、18775354400

八、其它事项

1.凡有代笔和抄袭等行为,经组委会核实,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将视情节轻重,依据有关规定给予处理。

2.所有来稿必须符合本启事要求。

3.凡投稿者视为认同并遵守本启事各项要求。4.本征稿启事解释权归广西书法家协会。  

附件:“庆祝建党100周年”广西首届隶书作品展投稿登记表

广西书法家协会

2021年3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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