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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届“爱·红原”书法、摄影大赛征稿启事(2019年7月31日截稿)

2019年06月02日 22:42:002432人参与0

       为向祖国母亲生日献礼,展示红原各项事业取得的可喜成就 ,展现广大艺术工作者、爱好者以及基层群众的文化自信和幸福感、获得感,激励全县各族人民在新的更高起点上奋力开创“三地一时代”新局面,进一步繁荣区域文化艺术创作交流。根据县委、县政府安排,特举办庆祝建国70周年暨第四届“爱·红原”书法摄影大赛。

一、活动时间及地点

       作品征稿截止时间:2019年7月31日。作品展览时间:9月底在红原县庆国庆文化活动周期间举行。

二、活动组织机构

       主办:中共红原县委、红原县人民政府

       承办:中共红原县委宣传部、红原县文学艺术界联合会

       协办:县摄影家协会、县汉文书画家协会、县藏文书画家协会、红原县作家协会

       活动办公室:办公室设在红原县文联。由刘培玉同志负责日常事务。

三、参赛对象

       红原县内书法、摄影爱好者(县文联工作人员除外)均可参加。

四、参赛细则

(一)摄影作品

       1、参赛作品必须拍摄于红原区域,通过画面语言体现红原元素,传递真善美和正能量。题材既可以是自然风光、历史文化、生态文明、风土人情,也可以是纪实新闻等。

       2、参赛作品彩色、黑白不限,风格不限,单幅、组照均可,组照每组不超过5幅,每位作者最多可投5幅(组)作品。不得合成、添加或删减画面主要元素或大幅度改变色彩等技术处理,影调和色调等适度调整以不违背拍摄对象客观真实性为准,不得嵌入任何标记、边框、文字等。作品应为原创首发。

       3、参赛作品须为不低于4M的jpg格式电子原片。作品除在微红原和《红柳》择优选登外,还将用于最终评奖及展览、制作画册等,不另付稿费。

       4、投稿时须在电子邮件中注明作品标题、拍摄地点、拍摄时间、作者姓名、联系电话等。

(二)书法作品

书法作品分藏文和汉文两种类别

       1、内容主题鲜明,具有较高的思想性和艺术性,反映当代人民群众幸福生活和广大文艺爱好者精神面貌、反映近年我县社会、经济、政治、文化等领域的巨大变化。作品内容健康向上,鼓励自作诗词。

       2、软硬笔作品均可,以条幅为主,尺寸不超过6尺,不得小于60㎝*60㎝。作品须提供电子版照片和原作。照片下面注明:作者姓名、作品题目、联系电话及作品内容(中文简体)。原作后面右下角也需注明。作者姓名、作品题目、联系电话及作品内容(中文简体)不全者做放弃比赛处理。

       3、作品一律须为作者原创,不得使用高仿、抄袭、复制作品参赛。

五、奖项设置

       本届大赛设汉文书法、藏文书法、相机摄影三个奖项。各设一等奖1名,奖金3000元,二等奖2名,奖金2000元,三等奖3名,奖金1000元,优秀奖10名,奖金200元。

六、投稿须知

汉文书法、摄影作品联系人

刘培玉

联系电话:18015763319

投稿邮箱:1109532526@qq.com

藏文书法联系人:夺尔生

联系电话:15183728566

邮箱:982355225@qq.com

七、其他注意事项

(一)所投稿件必需是作者本人独立或与他人集体创作,本人享有著作权。

(二)参赛作品一律由承办单位统一装裱、展出;作品由承办方收藏,概不退还。

(三)参赛作者每项可投多幅作品,但每个项目只按个人最高等次评一个奖项。来搞请注明作者真实姓名、联系电话、通讯地址、100字内作者简介,身份证号、农行卡号、开户行等基本信息。

(四)入选作品著作权归作者所有,主办单位拥有对入选作品的使用权和编辑出版权,在媒体宣传的权利,不另付稿费,凡参加本次活动者视为同意接受本约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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