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纪念林则徐虎门销烟180周年 ——福建省美术书法作品展征稿启示(2019年5月10日截稿)

2019年03月26日 18:34:233807人参与0

纪念林则徐虎门销烟180周年

——福建省美术书法作品展征稿启示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落实繁荣文艺精品创作,积极推进现实题材作品创作,不断推出讴歌党、讴歌祖国、讴歌人民、讴歌英雄的精品力作。2019年,正值虎门销烟180周年,为纪念林则徐这一伟大的民族英雄以及伟大的壮举,拟举办“纪念林则徐虎门销烟180周年——福建省美术书法作品展”,旨在推动我省艺术事业繁荣进步,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坚定文化自信,振奋民族精神。以丰富多彩的艺术表现形式,牢记历史,远离毒品。现将有关事宜启示如下:

一、主办单位

福建省文学艺术界联合会

福建省禁毒委员

林则徐基金会

二、承办单位

福建省美术家协会

福建省书法家协会

林则徐书画院

三、协办单位

福建省爱国拥军书画院

福建省诚信书画艺术院

福州莲花阁文化传播有限公司

福建中福众益文化发展有限公司

四、媒体支持

新华网

五、展出日期:2019年6月1日

六、展出地点:待定

七、展出数量:180件

八、作者待遇:

1.参展作品由主办单位颁发参展证书;

2.展览将出版作品集,每位参展作者均可获赠一册;

3部分优秀作品将由企业收藏。

九、征稿要求    作品的形式、风格不限,中国画、油画、漆画、书法均可投稿

十、评审:

1、初评:参展作者需提供送展作品照片1-3张(10寸,小楷字类作品加寄局部放大的照片),照片背面注明:姓名(以身份证为准)、作品名称、规格尺寸、详细联系地址、邮编、联系电话。自广告发布之日起至2019年5月10日止,向组委会报送《纪念林则徐虎门销烟180周年——福建省美术书法作品展作品申报表》和作品照片,以收到地邮戳为准。收件地址: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中山路19号林则徐出生地,邮编:350003,收件人:李辉,联系电话:0591—87811955。

复评:初评入围作者按要求邮寄原作参加复评,(送原件时间地点另行通知)。注:初评未入围作者不另行通知,照片不退;终评落选作品退件。

2、初评投递作品照片,相同作品照片,如反复多次投递,将视为无效稿件取消参评资格。

3、参展作品一律为作者原创作品,严禁使用高仿、抄袭、复制自己作品参展。否则造成任何法律纠纷或责任,作者自负,并通过网站进行公告,取消其参展资格。

4、每个展览项目每位作者只限一次参展资格。

(二)参展作品要求:

1、中国画:作品装裱,统一装裱在硬板上,裱后含框最宽(或高)最大尺寸不超过240(高)×200cm(宽)。

2、油画:作品须有内外框,含框最宽(或高)最大尺寸不超过200×200cm。

3、漆画:作品含外框最宽(或高)最大尺寸不超过200×200cm。

4、书法:

(1)内容:健康向上的古今诗词、楹联、文、赋等(需标出原作者及篇名,附作品释文),提倡自作诗词联赋。书写古代诗文者,应注意使用权威版本,要保持内容的相对连贯、完整。

(2)尺寸为6尺整张以内(高度不超过180cm,宽度不超过97cm),一律为竖式。小字类作品(如小楷)尺寸为4尺整张以内(高度不超过138cm,宽度不超过69cm),一律为竖式。不收手卷、册页类作品。

(3)篆刻作品寄印稿6-8方,附两个以上边款,贴在4尺对开的竖式宣纸上。

十、评选

组委会将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聘请全国专家组成评审委员会,对申报作品进行评审,评出“纪念林则徐虎门销烟180周年——福建省美术书法作品展”入展作品。

十一、主办权:主办单位对参展作品有展览、研究、摄影、录像、出版及宣传权    

十二、凡送作品参评、参展作者,应视为已确认并遵守征稿启事的各项规定。

 

附件:纪念林则徐虎门销烟180周年——福建省美术书法作品展作品申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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