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曹宝麟诽谤一审刑事调解书

2019年03月09日 14:18:114508人参与1


静悄悄地,中国裁判文书网发布了《曹宝麟诽谤一审刑事调解书》,虽然不是一个判决,但这调解书“经双方当事人签收后即具有法律效力”。曹宝麟和李士杰之间的官司,总算有个结果。毕竟,这是2018年在书法圈引起巨大争议和关注的案件,很多朋友对结果翘首以盼。

2018年2月16日,本公号“艺海闲话”就此发表了一篇文章《曹宝麟式批评,危险得像跑风的牙床、漏雨的茅屋》,对曹先生的“批评”【涉及刘炳森、张继、李士杰等】方式提出了批评,认为其中藏有太多法律风险。

文章一出,自然收获一堆讽刺、谩骂,也有赞同本公号文章“就事论事、少有人身攻击”的。

从这个调解书的协议内容来看,本公号的批评依然秉持并践行了以法律为准绳、以证据为依托、不出恶语、不搞人身攻击的原则。



内容虽然有3条,其实主要就是第一条:“曹宝麟就在微信朋友圈中所说的李士杰花费重金贿选等不实言论以及对李士杰个人的伤害表示道歉,获得了李士杰的谅解”。至于后面两条的内容,包括李士杰自愿放弃在刑事附带民事自诉状中所提出的全部诉讼请求,以及不再就本案所涉及的事项起纷争、本协议大城后双方之间的所有纠纷均一次性了解等,均以第一条内容为前提。

那么我们来看看第一条,它论述了并确认了以下几个事实:

1、“曹宝麟在微信朋友圈中所说的李士杰花费重金贿选”等言论,是“不实言论”。

2、这些言论对李士杰个人造成了伤害。

3、曹宝麟道歉了。

4、李士杰谅解了。

此前网上有议论说,“本来很普通的民事案件,变成了正义与邪恶的较量,甚至与反腐倡廉沾上边,真的有点扯蛋”。

既然是法治社会,既然都是公平正义的学者和书法家,解决纠纷的最好办法应该是通过法律途径解决,“谁主张,谁举证”,然后由法院裁决,拿不出证据,被判决为诽谤就是应该的,确认为“不实言论”已经是轻的了。

值得注意的是,在调解书发布之前,曹和他的律师有多几次公开放话,对比李士杰的处理此事的章法,深可玩味。

说实话,回想这件事情,我等不关心曹宝麟张口就说的危险“批评方式”【如果称得上批评的话】,也不太关心一个“煤老板来告著名学者”,毕竟有法律在,他们都翻不了天。

其中最让我等感觉心底寒彻的,是下面这个人,

白谦慎!

白谦慎!

白谦慎!

请记住,他在事情发酵的时候,并不避嫌与曹是老交情【可以翻查曹宝麟、白谦慎、华人德在北大的故事,网上有文章介绍】,公然呼吁权力介入,呼吁往反腐方向上扯,呼吁纪委出来调查【不知道曹先生、李主席是不是党员】。

这一套是很可怕的。自己的朋友或者力挺的对象可能在法律、规则范围内不占上风的时候,就开始不顾规则、法治,突破规则、法治,求助于权力了,然后事情的处理就可以没有边界了。

徐右冰王玺和本公号曝光的多起抄袭丑闻与白谦慎【抱歉,我不能冠以教授、先生等尊称】此言行相比而言,简直太纯洁,简直傻萌傻萌的。

评论列表1条评论
访客
访客回复 再次打脸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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