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文化思想,传承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推动泰山文化发展,提高青少年汉字书写能力和书法艺术创作水平,特举办首届“欧阳中石杯”青少年书法展。具体事宜公布如下:
一、举办单位
指导单位:山东省文学艺术界联合会
主办单位:
山东省书法家协会
泰安市泰山文化传承与高质量发展推进委员会
中共泰安市委宣传部
泰安市文学艺术界联合会
泰安市教育局
中共肥城市委
肥城市人民政府
学术支持单位:
首都师范大学中国书法文化研究院
首都师范大学中小学书法教育研究中心
承办单位:
中共肥城市委宣传部
肥城市文学艺术界联合会
肥城市教育和体育局
肥城市文化和旅游局
肥城市美术馆
肥城市书法家协会
二、组织机构
1.组织委员会
由主办和承办单位有关人员共同组成首届“欧阳中石杯”青少年书法展组织委员会(简称“组委会”),负责本次展览的组织领导工作。
2.评审委员会
由主办单位邀请书法名家及相关人员组成评审委员会和监审委员会,负责展览评审工作,名单暂不公布。
三、征稿要求
(一)征稿范围
6-50岁国内外青少年均可投稿,投稿一律使用真实姓名。
(二)作品要求
1.作品内容:以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经典及其他能体现时代风貌、内容健康向上的诗文为宜。
3.作品规格:毛笔书法作品尺寸不超过四尺整张(138cmx68cm),一律为竖式;硬笔书法作品规格为A4,一律竖式。所有作品不需要装裱。篆书、草书另纸附释文。篆刻作品印蜕6—12方,边款不少于两枚,统一贴在4尺对开(高138cm,宽34cm)的竖式印屏上,另附印蜕及边款一份用于入展后宣传、出版。评审结束后由主办方通知入展作者寄篆刻原石1方参展,原石展出后由主办方收藏。如不寄原石视为放弃入展资格。
本次展览不收取任何费用。限于人力,恕不退稿。
(三)征稿日期:自发布征稿启事之日起至2024年3月15日截稿,以当地邮戳为准。
(四)投稿数量:毛笔书法(含篆刻)类作品,每位作者每种书体限投一件;硬笔书法类作品,仅限6-17岁作者投稿,每位作者每种书体限投一件。
(五)信息填写:6-17岁投稿人在作品背面右下角粘贴作品参评标签(附件1),并将作品参评标签电子版发至书法展邮箱;集体组稿单位再填写“团体参赛登记表”(附件2),打印一份随稿件寄出,电子版发至书法展邮箱。18-50岁投稿人在作品背面右下角粘贴作品参评标签(附件3),并将作品参评标签电子版发至书法展邮箱。请在快递外包装上方注明“欧阳中石杯”字样。
书法展邮箱:feichengwenlian@163.com
四、作品评审
大赛评审委员会制定评审细则,并依据评审细则公平公正进行评审,评审结果通过相关官方网站和微信公众号公布。
五、奖项设置
1.参评作者奖项:参评青少年作者共分五个组别:少儿毛笔(含篆刻)组(年龄为6~12岁);少儿硬笔组(年龄为6~12岁);少年毛笔(含篆刻)组(年龄为13~17岁);少年硬笔组(年龄为13~17岁);青年毛笔(含篆刻)组(年龄为18~50岁)。
少儿毛笔(含篆刻)组评出优秀奖10名、入展30名;少年毛笔(含篆刻)组评出优秀奖15名、入展30名;少儿硬笔组评出优秀奖20名、入展50名;少年硬笔组评出优秀奖20名、入展50名;青年毛笔(含篆刻)组评出优秀奖20名、入展60名。
2.指导老师奖项:少儿组和少年组设最佳指导老师奖和优秀指导老师奖,具体名额根据参评情况确定。
3.集体奖项:凡是组织50人以上参赛的单位或学校有资格参评优秀组织奖,具体名额根据参评情况确定。
六、展览及颁奖活动安排
2024年4月上旬,在山东省肥城市举办首届“欧阳中石杯”青少年书法展暨颁奖典礼。
如遇政府重大活动或其他不可抗因素,书法展组委会有权对展览时间和相关细则等做出相应调整。
七、作者待遇
1.向少儿、少年、青年毛笔(含篆刻)组优秀奖作者发放作品收藏费1000元/人,向入展作者发放作品收藏费500元/人;向少儿、少年硬笔组优秀奖作者发放作品收藏费500元/人,向入展作者发放作品收藏费200元/人。
2.所有获奖和入展作者将获得由主办单位颁发的证书,山东籍青年组获优秀奖作者可作为加入山东省书法家协会条件之一。
3.所有获奖和入展作者可获得首届“欧阳中石杯”青少年书法展作品集一册。
4.获奖和入展作品收藏费将在展览开幕之日起90个工作日内由相关主办单位向入展作者支付。
八、作品投寄
1.请用邮局EMS、顺丰投寄作品,以确保作品安全准时到达。
作品投寄地址:肥城市文联(肥城市向阳街30号 肥城市住建局四楼)
联系人:李晓瑾 联系电话:0538-3223618
书法展邮箱:feichengwenlian@163.com
2.书法展咨询热线:0538-3223618
九、其他事项
1.本次书法展不收参评费。
2.为维护本次展览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组委会将加大对代笔、代刻、临摹、抄袭、电脑模拟及一稿多投等违规行为的查处力度,举报电话及信函邮寄与收稿电话、地址相同。入选作品公示七天,凡发现违规行为,经核实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取消获奖或入展资格,并在有关官方网站上通报。
3.举办单位对入展作品享有展览、研究、摄影、录像、宣传及信息网络传播等权利,对入展作品享有《著作权法》第十条第(五)项至第(十七)项规定的各项著作权的财产权利,收藏方对收藏作品还另享有相关书法篆刻作品原件的完全所有权及展览权等权利。
4.投稿作者一经投稿,即为完全接受本次书法展全部约定或要求。所有来稿应当符合本次书法展各项要求。
5.本次书法展解释权归主办方所有。
附件1:首届“欧阳中石杯”青少年书法展《作品参评标签》(少儿、少年组别)
附件2:首届“欧阳中石杯”青少年书法展《团体参赛登记表》(少儿、少年组别)
附件3:首届“欧阳中石杯”青少年书法展《作品参评标签》(青年组别)
首届“欧阳中石杯”青少年书法展组委会
2024年2月7日
来源 | 山东省书法家协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