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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省新文艺群体书法作品展征稿启事(2023年8月10日截稿)

2023年07月16日 18:25:03665人参与0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宣传思想工作、群团工作、文艺文联工作的重要论述,积极践行新发展理念,努力开创“文艺两新”工作新局面。积极响应中国书法家协会“结对子·共发展”号召,进一步加强贵州、江苏两省书法交流,不断攀登文艺新高峰,努力推出更多高扬时代精神的精品力作,经贵州省书法家协会与江苏省书法家协会商定,将共同举办贵州·江苏新文艺群体书法作品交流展,助推两省新文艺群体书法人才的培养与成长,促进两地书法事业的繁荣发展。为确保本次展览作品质量,贵州省书法家协会面向全省新文艺群体征集书法作品。现将本次征稿事宜通知如下:


一、征稿要求

(一)征稿对象:投稿作者应为省内年满18周岁以上的新文艺群体书法作者;本次展览不接受体制内(在国家行政事业单位及国有企业工作的,含退休)作者投稿。

(二)作品要求:寄送作品原件,每人2件以内,无需装裱,多投者不予受理,限于人力不退件。除小字类作品外,统一为六尺整纸,即180cm(高)x97cm(宽);小字类(单个字径一般在2cm以内)作品尺寸为4尺整张以内(高度不超过 138cm,宽度不超过69cm)。所有作品均需提供作品释文,一律为竖式,不符合尺寸要求者不予评选。请在作品背面注明姓名(以身份证为准)、作品名称、尺寸(高×宽cm)、详细联系地址、邮编、联系电话、展览名称,并附寄身份证复印件。作者对提交的作品版权负全责,严禁抄袭等违权行为,一经发现立即取消评选和参展资格。主办方对作品具有公益用途的所有使用权利。

(三)截稿时间:自本通知发布之日起至2023年8月10日止,以当地邮戳为准。

(四)作品收稿:贵阳市南明区宝山南路137号省文联综合楼4楼贵州省书协,收件人:李凌 ,电话:18786786722。信封备注:新文艺书法展征稿。


二、评审及入展待遇

    贵州省书协组织专家对作品进行评审,评选50件作品入展贵州与江苏的新文艺群体书法作品交流展,颁发加盖主办单位公章的证书,展览将出版作品集。

    非会员作者入展,具备申请加入贵州省书协的一次条件;赠送作品集1册。


三、凡送作品参评、参展作者,视为已确认并遵守本征稿通知的各项规定。相关信息可登录主办单位微信公众号查阅。

贵州省书法家协会

2023年7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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