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中共十九大精神,贯彻落实******关于宣传思想工作、群团工作、文艺文联工作的重要论述,积极践行新发展理念,努力开创“文艺两新”工作新局面。农工党贵州省书画院、贵州省美术家协会、贵州省书法家协会、贵州美术馆将于2022年8月联合举办“贵州省首届新文艺群体美术书法作品展”。现将本次展览征稿事宜通知如下:
一、指导单位
农工党中央书画院
二、支持单位
农工党贵州省委
三、主办单位
农工党贵州省书画院
贵州省美术家协会
贵州省书法家协会
贵州美术馆
四、承办单位
贵州远翥文化发展有限公司
五、展览组织委员会
主任:喻国冻 彭治力
副主任:包俊宜 杨昌刚 徐恒 潘闻丞 孙景 李茂江
秘书长:晏 明 杨 建 张 鼎
委员:王饶杰 刘一意 付斌 马畅 赵晓林 李丰
六、展览评选组织委员会
由主办单位在评委库中抽选专家组成
七、展览时间
2022年8月(具体时间待定)
八、展览地点
贵州美术馆
九、法律顾问单位
贵州黔途律师事务所
十、展览规模
本次展览将展出作品约100件。
十一、参展要求
(一)参展对象
参展作者应为省内新文艺群体美术、书法作者,年满18周岁以上;本次展览不接受体制内(在国家行政事业单位及国有企业工作的)作者投稿。
(二)作品尺寸
1.美术作品:中国画作品画芯尺寸固定统一为180cm(高)×97cm(宽),一律为竖式;油画作品装框后尺寸不得超过200cm(高)x200cm(宽)。
2.书法作品:固定统一为180cm(高)x97cm(宽),竖式。横卷高不超过40cm,长不超过248cm;册页不超过12 页,每页高宽不超过40cm。
3.篆刻作品:寄印稿 8-12 方,附两个以上边款,贴在不大于 6尺对开的宣纸印屏上。
(三)送件要求
1.美术作品需提供10寸作品照片1张,一人仅限投稿1张(含合作),多投者不予受理。
2.书法作品提供原件,每人限一件,多投者不予受理,书法作品不退件。
3.作品信息:照片(包含原作)背面请注明:姓名(以身份证为准)、作品名(与画面相同)、尺寸(高×宽cm)、详细联系地址、邮编、联系电话、展览名称,并粘贴身份证复印件。
4.作品、照片截稿时间:自本通知发布之日起至2022年7月20日止,以收件地邮戳为准。
5.收件地址:贵州省贵阳市云岩区北京路168号贵州美术馆,邮编:550002;收件人:李显凡(15008511192),丁潇娴(18302565063)。信封备注:展览名称。
(四)退件及通知
初评未入围作者不另行通知,照片不退;美术复评后即落选作品退件,所有入选作品展后退件,未按规定时间及要求退件,主办单位可自行处置作品。
(五)本次展览将特邀部分作品参展。
十二、评审及奖项设置
(一)评审
1.初评:作品审核通过后进行初评,初评结果在相关媒体公布。初评入围作者按要求邮寄原作参加复评(收件时间地点另行通知,原作寄送须妥善包装并上保险,通过正规物流公司邮寄,防止邮寄中破损遗失)。原作背面右下角请注明:姓名(以身份证为准)、作品名(与画面相同)、尺寸(高×宽cm)、详细联系地址、邮编、联系电话、展览名称,并粘贴身份证复印件。
2.复评:初评通过的作品将进行复评,评选出最终入围和获奖作品,复评结果在相关媒体公布。
(二)奖项设置
本次展览设“贵州省首届新文艺群体美术书法作品展艺术大奖”。其中,中国画金奖3件、银奖6件、铜奖9件;油画金奖3件、银奖6件、铜奖9件;书法金奖3件、银奖6件、铜奖9件。优秀奖若干。根据评审稿件的情况,奖项数量可酌情调整。
获奖作品颁发加盖主办单位公章的证书,展览将出版作品集。获奖作者具备申请加入贵州省美协或贵州省书协的一次条件。展览作品征集收藏遵循自愿原则,协商一致情况下,贵州美术馆向获奖作者颁发收藏证书。
十三、著作权约定
(一)作者对提交展览的作品版权负全责,严禁抄袭等违权行为,一经发现立即取消评选和参展资格,主办方保持根据事态演变追诉其法律责任的权利。
(二)主办方对作品具有公益用途的所有使用权利。
十四、凡送作品参评、参展作者,视为已确认并遵守本征稿通知的各项规定。展览信息可登录主办单位微信公众号查阅。
十五、由主办单位共同成立组织机构,下设办公室在农工党贵州省书画院。
十六、相关主流媒体的宣传报道由主办单位协调。
农工党贵州省书画院
贵州省美术家协会
贵州省书法家协会
贵州美术馆
2022年5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