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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天楹杯”首届海安市书法临帖作品大展征稿启事(2022年5月10日截稿)

2022年03月20日 22:12:081784人参与0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努力弘扬优秀传统文化,引导书法艺术回归经典、守正出新,推动海安书法艺术事业的繁荣发展,全力打造海安书法文化品牌和专业影响力、知名度,喜迎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市委宣传部、市文联决定举办2022年“天楹杯”首届海安市书法临帖作品大展

  一、举办单位

  主办单位:

  中共海安市委宣传部

  海安市文学艺术界联合会

  承办单位:

  海安市书法家协会

  中国天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协办单位:

  海安市文化艺术中心

  海安高新区展示交流中心

  二、组织机构

  1.组建2022年“天楹杯”首届海安市书法临帖大展组织委员会,由举办单位的有关成员共同组成,简称“组委会”。

  2.组建2022年“天楹杯”首届海安市书法临帖大展评审工作委员会,(简称“评委会”),邀请市外书法家进行评选。评选办法由大展组委会参考中国书法家协会相关评选规则实施评审工作。

  3.由主承办单位相关人员组成监审委员会,负责评审过程的监督工作。

  三、征稿范围

  凡年满18周岁、海安户籍及在外学习、工作、生活的原海安籍书法爱好者,以及在海安工作的外籍书法爱好者(附单位工作满一年证明)等均可自由投稿,投稿一律使用真实姓名。

  四、征稿要求

  1、本次征稿仅限软笔临帖书法作品。(拒收其他创作形式的作品)

  2、临摹范本,限定中国古代经典书法碑帖(清代及清代以前)。

  3、作品要求保持相关文字内容相对连贯完整。作品规格要求:六尺整张以内,即高度不超过180cm,宽度不超过97cm;小字类作品限四尺整张以内,即:高度不超过138cm、宽度不超过68cm,手卷作品长度不超过248㎝、高度不超过35㎝,(不接受册页作品)。所有作品请勿装裱或复膜。

  4.本次展览不收参评费,所有费用由活动组织部门负责,所有来在稿展览结束将全部退还作者

  5.每位作者投稿不超过两件,但每位作者只可入选一件作品。请在作品背面右下角或下方用铅笔正楷注明:投稿作者真实姓名、性别、身份证号、常用通讯地址、联系电话(手机)、作品书体、所临范本、作品尺寸等信息。并附所临范本复印件、个人身份证复印件,相关证明(外籍)等材料。

  6.书写材料为便于评审、装裱和展示,投稿作品应选择较高质量专业书法用纸,避免使用易折断、破损的纸张。本次展览不接收非纸张类材料创作的书法作品(传统绢类除外)。

  五、作品评审

  1.由大展组委会、评委会、监委会,组织对投稿作品进行评审。

  2.本次展览从来稿中共评选出获奖作品10件,入展作品40件,特邀参展作品若干件,根据来稿质量和评审实际情况可进行适当调整,评审结果适时在海安市书协微信公众平台及海安市相关网络媒体平台公示。

  3.为确保入展作者创作水平的真实性,将对获奖作者进行重点核查。

  六、展览时间

  本次展览暂定于2022年5月-6月份在海安市文化艺术中心举行展览活动。

  七、作者待遇

  1.凡获奖、入展作者非海安市书协会员的,即可申请加入海安市书法家协会。

  2.获奖作者颁发证书、作品集2册、奖品。入展作者颁发证书、作品集1册、奖品等。

  八、截稿日期

  自本启事公布之日起征稿,至2022年5月10日截止,以当地邮戳为准,逾期投稿作品不予受理。

  七、收稿及咨询

  作品寄或送至江苏省海安高新区展示交流中心(海安市黄河大道西1号海安市书协临帖展办)

  咨询联系:刘德旺 13862706855

  八、重要提示

  1.为维护展览的严肃性和权威性,大展组委会将加大对作品核查力度,投稿作者一经投稿,即为完全接受本征稿启事的全部约定,所有来稿应当符合本启事各项要求。

  2.本启事解释权归大展组委会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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