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阙长山:试论书法创作的心理因素

2021年03月24日 22:55:251527人参与0

试论书法创作的心理因素

阙长山

书法是一门抒情艺术。每一幅书法作品的产生,都不能视为墨吸于笔,笔作用于纸的运作流程,它自始至终所展示的是作者在临池前或作书中的心路历程。扬雄在《法言》中说“书,心画也”,揭示了书法与创作主体内心世界的关系。著名书画家陆维钊先生认为,扬雄这一论断最足以表达书法之精义,他说:“此处‘画’字,也可以作描绘解,书法即是心理的描绘,也是以线条来表达和抒发心绪情感的变化。”本文就书法创作中的心理因素进行探索,以就教于诸家。

《普通心理学》指出:“对于人来说,客观刺激物作用于感受器,引起大脑皮层的活动,就产生一定的心理现象(如感觉、知觉、表象等等)。”书法创作中笔、墨、纸、砚等客观物作用于眼,牵动于心,产生诸多心理现象,诸如:写什么?如何写?选择什么书体?构成什么章法…由于书家各自的个性不一,技艺不一,修养不一,其创作心态也就千差万别,但不管怎样,每位书家在临池前和挥毫中都面临同样的心理准备和心态调节的问题,我们常常听到这样的唏嘘和感叹:“唉,没有准备,写不好。”这里所说的准备,决不是书写工具、材料,而是心理。任何一位书家,哪怕是书坛高手,面对生疏的环境,喧闹的气氛,冷僻的内容,尴尬的幅式……在毫无心理准备的情况下,仓促上阵,恐怕是不可能写出精品佳作的。在这方面,书坛上的先贤们留下许多佳话——蔡邕作书“先默坐静思,随意所适,言不出口,气不盈息,沉密神采,如对至尊”;虞世南“欲书之时,当收视反听,绝虑凝神”;项穆“未书之前,定志以帅其气;将书之际,养气以充其志”。如此等等,不一而足。

就书法一次性创作而言,心理因素是创作的一道屏障,要想逾越它,决非易事。《文艺心理探索》认为:“作为社会人的主体,必然地在一定的社会环境中生活,他的心理活动不可避免地要受着环境的影响和制约”,“环境的差异在很大程度上影响着一定艺术需要向一定艺术动机的转化”,而

“艺术动机的形成,又是整个艺术心理结构协调活动的结果,是主体全部生活经验和整个身心的投入,也正因为这样,动机的产生具有明显的个性点,没有哪个人的艺术心理结构是一样的”。宋代顾骏之“时景融朗,然后含毫,天地阴惨,则不操笔”;周星莲“废纸败笔,随意挥洒,往往得心应手。一遇精纸佳笔,正襟危坐,公然作书,反不免思遏手蒙”。而“颠张醉素”似乎不受环境、对象和工具、材料的制约,他们喜欢酒后作书,酒刺激着大脑皮层,驱散了拘谨的心理因素,排除了抑制心理的障碍,产生出超越常人常规的心态。于是,疯疯颠颠,无所顾忌,纸墨不择,扫壁荡屏。徐渭人生坎坷,他作品中的优劣不等,良拙不齐,其原因则是非艺术化情感,即郁结和创痛的心理因素在作书时的宣泄,他书作中时出败笔和粗乱狂放之弊,完全是情感占了上风,理智几乎无存所致。而他敛心束手,情绪平稳时作书,便体现出一定的统一感,秩序感,笔墨技巧显得周到。由此看来,心理因素滞碍感情难以产生佳作,而感情过于亢奋,心理负担太重,灵性受到制约,手难达心,也不可能有上乘之举。

书法家的创作“能力是具有复杂结构的心理品质的总和”。书法家既生活在自己的主观世界里,又生活在客观世界上;既处于内在需要的压迫之下,又处于外部源泉的刺激之中,其创作的心理活动,必然极其复杂。来于内外部的信息,随时都可能影响和改变进行着的心理活动。要保证心理活动正常地进行,就必须排除各种其他信息的干扰,及时地对心理进行调节,“强化自由、自在、自信的心理素质,使心理保持‘有所为而又无所为’的自然状态,实在是书法创作之切要”。

书法创作的心理因素是受创作目的制约的。目的性是人类活动的一个基本特点,“人离开动物愈远,他们对自然界的作用就愈带有经过思考的、有计划的、向着一定的和事先知道的目标前进的特征。”“没有目的的艺术动机是不存在的,艺术动机所提出的目的,保证了艺术活动的诸因素指向目的的协调活动”。书法创作是人的行为,而人的所有行为都必须是以人类的整体或综合利益的需要而产生、存在和发展的,事实上绝对非功利的行为不可能存在。通常情况下,功利或功利主义是遏制创作心态的重要因素。古往今来,多少书家呼唤书法创作的真性情。“书者,抒也”,它是书家纯正、真切而天真的心性、心情、心机、心境在不知不觉中的流露,丝毫没有表现什么的意识。但书法创作毕竟有它的目的性,其动机显然有雅俗、纯杂之分。或自娱或赠友、或销售或展示、或出版或刊石……既有目的,就会涂上功利的色彩,只不过是因目的不同,功利色彩的程度不一罢了。自然法则很有趣,某种行为愈想达到某种目的,取得某种功利,反而愈达不到,取不得。王羲之写《兰亭集叙》是在“天朗气清,惠风和畅”的天时,“茂林修竹,清流激湍”的境地,与楔友“一觞一咏”的氛围中进行的,就其创作的心态而言,是建立在“理”和“仕”的心理流程上的,清心寡欲,笔随心转,意法相成,成就了天下第一行书。可是当他日后再书《兰亭》时,或因时、境、情的变化,或因某种目的的驱动,心理因素不自觉地为之受抑,以致勉为之而不能奏效。笔者在书法实践中也常有这种情况,因创作目的、作品用途的不同,时而志气和平,时而心情紧张,和平时常出佳作,紧张时难得精品。启功先生曾说过:“眼前无粗精纸,手下无乖合字,心中无得失念,难矣哉。”这是客观事实。但难与不难都是相对的,关键在于书家有无驾驭自己心态的能力。历史上许多著名书家,一生贫困潦倒,心中无得失念?可他们的理性、理智、理想,主导着心理,耐得住寂寞,耐得住清贫,不为功名而烦恼,不为得失而动心,他们中除少数追逐仕途外,一般很少喷于功利,特别是民间书家,无高名之累,个性介入少,一般顺从需者要求,他们或濡墨自娱,或应嘱遣兴,或文笔往来,或相聚弄翰,心态自然畅怡,抒发的是真性情。尽管有些遗存的尺牍、信札有涂改匡正的痕迹,但仍不失为珍品。尽管也有像文征明“答人简札,少不当意,必再三易之不厌”的情况,但多数出自不经意之手,是为寄言而书,而不是为书寄言,不是功利统治书,而是情感统帅书。他们很大程度上摆脱了或多或少取悦于人的表层痛苦,不为社会评价,商业座标去左右,选定“火山喷发”的挥毫心态和“解衣磅礴”的心迹基调,追求性灵化的自然之美,即使是不起眼的小作品,如《鸭头丸帖》、《祭侄稿》之类都闪烁着精神的光华。

“目的差异也会导致心理过程的差异。”当今社会,各种各样的书法比赛,名目繁多的书法展览,接踵而至的书法稿约,还有什么“等级”、“段位”的评定等等,刺激着人们,引发了相当程度的功利主义,常常把书家推到被牵制、被选择的境地中,有的要去评审别人,有的要被别人评审,大家都在跷跷板上生活,使人无有宁静的环境和纯净的心境,往往为了参赛、参展、表演而奉命创作,按需书写,不是出于己,而是由于人,不得不穷于应付,不得不付出更多的精力、心力、体力去适应外界的折腾,根本无法去体味艺术和感悟自身。一些功利主义者,心态严重失调,显得心浮气躁、惶惑不安,有的不择手段作伪,有的抛弃自己原有功底,去盲目追赶“时风”,每次追赶,每次碰壁,到头来仍是竹篮打水一场空,落得心灰意冷。殊不知,书法是靠修养出来的,靠修炼出来的,企图以应付展览、比赛达到收获目的,就如令鸡天天下蛋、下大蛋一样荒谬。这种急功近利的结果,必然导致心理因素的失调、失常、失态,导致书法创作的扭曲和枯萎。潘伯鹰先生曾告诫后人:“写字必须戒绝两个恶习,一是浮躁不耐烦;二是喷名好立异,这两个恶习,仔细考查还只是一个——好名,好名之极,必然走到浮躁虚伪急于求成以欺世的路上去。”萧劳先生也有诗云:“平生嗜书原性情,不向人间贪浮名,索吾书者谢酬报,肯学胜流计奇赢。”“书罢狂歌笺散落,不收付与秋风吹。”他们的功利得失观,对我们启沃无尽。

书法创作中目的性和功利性是客观存在的,它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不管你承认不承认,它确确实实如影相随,任何人回避不得,舍弃不了。关键是要从平时做起,削减欲望,摆脱利益的诱惑,做到心底无私天地宽。心无得失念,平静如止水,胸中无挂碍,不染一尘埃,手中的笔就会纯任性情,佳作选出。

书法创作中的心理因素,除受书法创作目的制约外,还受到书法审美心理的调控。“艺术实践的不断进行,艺术芳华的长久薰染,形成了有关艺术的心理定势,这种定势,会很容易把来自外部和内部的多种刺激,都导致对艺术需要的定向反射。”书家心理上的“投影”,就有来自审美意趣的刺激。书法创作的过程,同时又是培养与提高审美意识的过程。从艺理认识出发思考技理,又从技理领悟艺理,二者相辅相成,相生相发。“审美欲望是人的基本欲望的升华。人的需求和欲望是审美的心理动因”,“欲望占支配地位,在认知过程中表现为某种‘求奇’、‘求新’、‘求异’和‘求佳’的心理特征”,“在‘求佳’欲望支配下,产生一系列审美的‘求最’心理。”对笔者而言,此论切中了要害,戳到了痛处。笔者在多年的书法创作实践中,审美认识的“注意”、“理解”等心理因素错位,虽无“求奇”、

“求异”的欲望,但“求佳”的心理始终占统治地位,犹如无形的紧箍咒,把自己束缚得透不过气来。因为一味“求佳”,创作时苦心孤诣,竭思尽虑,“经心着意于局部的法式乃至点画的法度”,“小心翼翼地书写,鼓努为力的强求,陷入‘技术性’的操作流程。”过于关注经过自己苦心经营后凝结在纸面上的一笔一画,只要某一细微处不符自己的审美心理,就将其扔去,有时甚至写一个字丢一张,不管是尺牍,还是宏篇,一概付之东流,即使囊中羞涩,也不惜乎“宣城纸贵”。如此而已,扔得越多,心理承受的能力就越差,给原有的自信心理蒙上一层阴影,变得焦躁不安,变得手足无措,变得疑虑横生一怀疑纸、怀疑笔、怀疑技法、怀疑功底……在这种心理因素下进行创作,往往胸中一股晦气,地上一片狼藉,长期处于困扰、忧虑、彷徨、迷惑之中。一位资深的书法家的精辟论述,使后学顿开茅塞。他说:“书法创作压根儿就是作者自主、自信、自由、自在的创造性精神活动的展现过程”,“从一点一画之势,到积其点画而成的形体之势,积数字而成行的行势及至通篇的布阵之势,实则是谋略的学问,运筹的学问,关系的学问”。“书法的本质要素和美学原理是书法创作者应当遵循的理路。

在创作中洞悉书法艺术的‘理’路,端正书法创作的心路,是悟书法之道、创书法之美的基础。”“从书法心理学和书法创作学来说,‘书写汉字’的心路、‘矫揉造作’的心路、‘十分认真’的心路、‘苛求完美’的心路,是书法创作的大忌。”笔者常常琢磨着、体味着这些真知灼见,逐步调整自己的审美心理,逐步掌握一把审美标尺,努力提高“目力”,抛开“小气候”,注重“大气象”,不斤斤于个别技法,在

“谋篇”上下功夫,渐渐眼高了,手也活了,每当毫不做作地表现个人积累于内心的真情实感,创作出的作品就较过去好得多,应了“无意求好,反而会好”之说。

审美认知是一种鉴赏能力的表现,在审美过程中,主体的能动性、推敲和探索是突破这些界限的重要因素,审美的认识能力和一个人的文化修养与心理修养分不开,体于广博的社会知识和多方面的艺术修养。在诸多的艺术修养课目中,书法欣赏对提高书家的创造能力,有着相当重要的意义。尽可能地对古今优秀书作观赏、研究,不断校正自己分辨美丑的眼睛,摄取其象,感觉其美,并逐步在心理上贮存自己感情和理性上肯定、接受的东西,就能促进审美意识的不断丰富和升华。

书法创作心理因素构成的重要基因是“胆”,即胆量、胆气、胆识。所谓“艺高人胆大”,“胆大人艺高”,说的都是“胆”和“艺”之间的辩证关系。怀素“诡形怪状翻合宜”,“驰毫骤墨列奔驷”,就蕴含着艺高胆大的道理。胆量是心理拘谨的克星,胆气是精神亢奋的催化,胆识是审美认知的载体。优秀体育运动员因胆量不大而失手者有之,著名表演艺术家因胆气不足而怯场者有之,书家因胆识欠缺而慌乱者有之。笔者曾见过一些名符其实的顶尖书家,他们在大庭广众下挥毫,错字、别字、漏字者屡见不鲜;因书作不佳,难于示人,当场撕毁者也不乏其人。难怪乎,人问元鲜于伯机作书之法,则提笔高呼,“胆、胆、胆”;难怪乎,张宗祥说:“作书胆一定要大,落笔最忌拘谨,执笔在手,定要盘旋飞舞,极其灵动。”可见气势胆略乃书法创作成败的关键,“心果乃手敏,气足更形完。”作书以气胜得之,这是真谛。

当然,这不是说作书只要有胆就行,如若功力修养甚差,只重气势夺人,则难免陷于无知妄为,岂谈书法创作?笔者目睹过那些不谙书法之理,基本功极差,可胆很大者,他们虽没有狂僧的放纵,却有着俗子的矫揉;有的卷袖扬手;有的运气膛目;有的如战士冲锋;有的似巫婆耍招……展纸就写,信手就涂,其状让人恶心,其书叫人咋舌,可笑、可悲、可怜。这种人胆愈大,作书愈丑。国学大师钱钟书先生说:“盲目无知往往是勇气的源泉。”一语中的,人木三分。

书法的学习与创作,是一种创造性的艺术活动。它以渐变为指导,从传统中捕捉精神,在创新中融进自我,急躁不得,虚伪不得。它需要书家巨量的实践和闪光灵感,以透悟艺术规律,掌握精熟技巧,提高诸多修养,净化心灵品格。它要求书家不仅要练手,练眼,更要炼心。炼心,就是修炼心理因素,就是要有道家炼丹的意志,儒家静坐的超脱,佛家参禅的虔诚,始终把自己的创作心态修炼到志气和平、心思泰然、胸襟坦荡、了无杂念的最佳状态。仅此而已,别无他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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