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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届宜兴市妇女书法作品展征稿启事(2021年3月25日截稿)

2021年02月21日 21:43:501861人参与0




为了庆祝第111个国际妇女节,迎接中国共产党100周年华诞,宜兴市书法家协会特举办第二届宜兴市妇女书法作品展,本次展览旨在全面展示宜兴女书法家创作水平和艺术成就,培养和激励更多的女书法爱好者热爱并投身于书法事业,从而推动书法事业繁荣发展。征稿具体如下。


一、组织机构


  主办单位:宜兴市妇女联合会、宜兴市文学艺术界联合会,宜兴市文体广电和旅游局


  承办单位:宜兴市书法家协会、宜兴市文化馆、宜兴市美术馆


  支持单位:宜兴市金马消防器材有限公司


二、展览时间


  2021年5月左右


三、展览地点


  将选择宜兴市美术馆或宜兴市文化馆展出,并且后续在全市相关场馆巡展


四、征稿要求


  (一)投稿范围:年满十八周岁以上的宜兴户籍妇女或者在宜兴居住或工作的妇女均可投稿。


  (二)投稿要求:


1、书法作品:临摹、创作各一件,临作要求清代及以前的经典碑帖,创作作品提倡选用歌颂中国共产党或党的领袖的诗词歌赋作品,健康向上的古今文学作品亦可。 


2、篆刻作品须寄印稿6—10方,附2个以上边款,统一贴在四尺对开的竖式宣纸上。另须提交1件篆书作品。 


3、陶刻作品须交原作高清图片(7寸以上),所刻作品拓片并题跋,另须提交1件相关书体书法作品1件。


4、刻字作品交作品原件,另须提交1件书法作品。


  (三)投稿尺寸:作品要求竖式,以四尺以内为宜,最大不超过六尺对开,六尺对开的入展数不超过总数量的三分之一。


  (四)填写信息:请在作品背后右下方用铅笔正楷注明:作者真实姓名、身份证号、常用通讯地址、联系电话。


  (五)费用:此次大赛不收参评费。限于人力所投作品均不退稿,入展作品将在全市巡展和交流展使用。


  (六)截稿日期:自征稿启事公布之日起至3月25日止,以送交时间或邮寄的当地邮戳为准。


  (七)收稿地点:公园路1号宜兴市文化馆,书画办公室。联系人:刘诣忻,电话(0510) 8078 1212。邮编:214200。(注意:周一到周五上午在办公室,送交作品要在这个时间段内)


五、关于评审及待遇


  (一)由宜兴市书法家协会聘请专家组成本次展览评委会,制定评审细则、评审工作流程和评委守则,明确违规的处理办法,按照“公平、公正、公开”原则进行阳光评审。


  (二)届时将评选出入展作者约50人,展览作品约100件。其中获奖作品10人,获奖提名作品10人。宜兴市书法家协会主席团成员创作一幅六尺对开以内的作品作为特邀作品入展。非会员作者入展的,可作为申请加入市书协的条件之一。获奖及获奖提名作者将纳入书协重点培养对象,进修学习、作品展览、宣传展示等优先考虑。


  (三)凡投稿参展者,视为同意以上条款。


宜兴市书法家协会


2021年2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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