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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春书法人笔下的《中国书法工作者行为守则​》

2021年01月29日 09:15:231421人参与0


专题

宜春书法笔下的

中国书法工作者行为守则》

宜春市书法家协会  |  专题策划


编者按:2021年1月28日,中国书法家协会第八届理事会第二次会议在京召开,向社会发布《中国书法工作者行为守则》。当日,宜春市书法家协会组织集体学习《中国书法工作者行为守则》,号召宜春书法人以此为参照标准,崇德尚艺,守正出新。同时,特邀市书协主席团成员欧阳荷庚、蔡长远、陈德华、刘青春、杨辉、彭国亮,市书协秘书处代表徐威,县市区书协代表潘金生等八位宜春作者,第一时间联袂创作了该《守则》的“八条”规章,汇成此专辑。


中国书法家协会发布《中国书法工作者行为守则》

(2021年1月27日中国书法家协会第八届主席团第一次会议通过,第八届理事会第二次会议发布)

一、坚定政治方向。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发展道路;不得在各种艺术活动及其他场合中做出有损党中央权威、违背党的文艺路线方针政策的言行。

欧阳荷庚

中国书法家协会会员

宜春市书法家协会主席

二、自觉爱国为民。忠于祖国,忠于人民,自觉承担“举旗帜、聚民心、育新人、兴文化、展形象”的使命任务;不得损害国家利益、民族利益、社会公共利益。

蔡长远

中国书法家协会会员

宜春市书法家协会副主席兼秘书长

三、崇尚明德守纪。恪守宪法原则,遵守法律法规,诚实守信,干净做事;反对错误思想观念,抵制违法失德行为,不得在投稿、培训、评审等工作中徇私舞弊、弄虚作假、代笔抄袭

陈德华

中国书法家协会会员

宜春市书法家协会副主席


四、传播优秀文化。带头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弘扬真善美,传递正能量;不得利用展览、论坛、讲座、网络及其他渠道发表、转发错误观点,或编造散布虚假信息、不良信息。

刘青春

中国书法家协会会员

宜春市书法家协会副主席



五、遵循艺术规律。坚持“植根传统、鼓励创新、艺文兼备、多样包容”,彰显时代精神,追求正大气象;自觉摒弃心浮气躁、急功近利。

杨辉

中国书法家协会会员

宜春市书法家协会副主席


六、潜心创作研究。倡导沉潜传统、守正出新,养心修身、淬炼精品;反对以书法的名义消解崇高、戏谑传统,反对包装炒作、哗众取宠、制造噱头。

彭国亮

宜春市书法家协会副主席

七、秉持职业操守。遵守社会公德,恪守职业道德,规范从艺行为,抵制歪风邪气,努力成为新时代先进文化的践行者、良好社会风尚的引领者;讲品位、讲格调、讲责任,反对低俗、庸俗、媚俗。

潘金生

中国书法家协会会员

万载县书法家协会主席


八、热心公益事业。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工作导向,积极参与文化惠民活动,“送文化”“种文化”“育文化”,不断提升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获得感、幸福感;反对脱离群众、脱离生活,反对形式主义。

徐威

宜春市书法家协会副秘书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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