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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0年度宁夏书协个人新会员申报工作的通知

2020年11月26日 17:48:002950人参与0

各团体会员、书法爱好者:

2020年度宁夏书协会员申报工作从即日起开始,请符合申报条件的书法爱好者按要求在规定时间内报送材料。现将申报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1.符合条件的申请人需将申报材料提交至团体会员统一申报,非团体会员报送的申请人不予受理;区直单位的书法爱好者符合申报条件的,可直接从宁夏书协申报。

2.申请人按要求如实填写会员申报表,申报表需提供纸质和电子版本,粘贴个人证件照,纸质申报表上需要各团体会员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请备好本人两寸证件照1张,艺术成果等相关证明(获奖证书、参展证书、职称证书的复印件,学校或者教育局开具的证明材料,社会办学机构的办学许可和教学证明材料,论文、著作原件等),本人姓名与艺术成果证明材料不符的,需出具相关证明材料。凡手续材料不完备者均视为条件不符。

3.各团体会员负责人、区直单位符合申报条件的爱好者需按要求将申报材料整理好,于2020年12月30日前报送书协,团体会员报送材料时需附申请入会人员的名单并加盖公章。

4.请各团体会员负责人严格把关,凡不符合入会条件细则的,不得上报,并请在规定时间内将申报材料报送至区书协,逾期将列入下一年度审批程序。

5.入会申请表下载方式:

(1)邮箱下载

邮箱账号:nxsfjxhbg@sina.com,密码:3971025。

(2)百度网盘下载

扫描上方二维码,输入提取码z138下载即可。

6.联系方式

地  址:银川市金凤区北京中路57号信通大厦宁夏文联27楼2710室宁夏书协

联系人:张涵

电  话:0951-5166169

邮  箱:nxsfjxh@sina.com

 

 

宁夏书法家协会

2020年11月26日

附件:宁夏书法家协会个人会员入会条件细则

宁夏书法家协会个人会员入会条件细则

(宁夏书法家协会第七届主席团工作会议通过修改)

根据《宁夏书法家协会章程》规定,为推动书法事业繁荣发展,结合工作实际,制定个人入会条件细则如下:

一、在创作上具有一定水平者,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由中国书协主办的展览入展一次。

2.由宁夏书协主办的“全区届展”(全区第X届书法篆刻作品展览)入展一次;“全区专项届展”入展二次(全区青年展、全区妇女展、全区书法篆刻临摹展等)。

3.由宁夏书协参与同其他单位联合举办的具备入会条件的“全区性展览”入展二次。以征稿启事规定为准。

4.在国内专业书法报刊《中国书法》、《书法》、《书法丛刊》、《中国书法报》、《书法导报》、《书法报》等发表书法作品一幅,且书法创作书法论文、专著具备一次入会条件。

5.为体现对老年书法创作群体的关爱,65周岁(含)以上作者作品入展“全区专项届展”一次;取得宁夏书法家协会参与,宁夏老年书画协会主办的全区性展览取得二次优秀奖以上名次,以征稿启事规定为准。

二、在理论研究上具有一定成就者,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在《中国书法》、《书法》、《书法丛刊》、《中国书法报》、《书法导报》、《书法报》、《大学书法》、《书法赏评》等书法类期刊,及各高校学报或艺术研究机构公开发行的刊物发表书法理论文章,符合下列条件:(1)发表文章两篇(含)以上,字数不少于三千字并符合学术规范。(2)发表文章一篇,字数不少于三千字并符合学术规范,且书法创作具备一次入会条件。

2.有国家正规出版单位出版的书法学术专著。

3.论文入选全国理论学术研讨会一次。

4.书法专业研究生学历。

三、从事书法教育有显著成绩或有突出贡献者,且其书法创作或书法论文、专著具备一次入会条件者,应符合下列条件:在大专院校、中小学校和非全日制教育机构从事书法教育工作5年以上,有中级以上专业职称者。

四、从事书法组织工作有显著成绩或有突出贡献者,申报时仍在职在岗,应当符合下列条件:各市、县书法家协会的主席、秘书长组织工作任职2年以上。

五、对宁夏书法事业发展做出较大成绩并有一定书法艺术水平者,由宁夏书协按规定程序研究审定。

六、个人会员发展工作每年进行一次。各团体会员要严格把关,凡不符合入会条件细则的,不得上报。各团体会员应按通知要求将入会材料于每年12月15日-12月30日之间报送书协(报送时需附名单并加盖公章,非团体会员报送的申请人不予受理),逾期将列入下一年度审批程序。

七、会员发展工作由宁夏书协主席团工作会议按本细则严格审批,适时在宁夏书法家协会官方微信公众平台上公布结果。

八、本细则解释权属宁夏书法家协会。

                            

宁夏书法家协会

2019年11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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